狂沙暴雷一般的进攻,用的依旧是追风十三枪!十三种枪意,有攻有守,叶毅使的这一路,恰是赵云借鉴叶欢张飞的风格。
前者的凤翅天翔,凤凰展翅,后者的霸矛,千军破,皆被他融合在枪意之中。且其中转换,快如闪电,令敌防不胜防。
叶欢是天下武将之首,张飞,则是四大猛将之首。想要融合他们的绝招,除了身手与之同级之外,更要有极深的了解。
可以这么说,当世除了赵云,没有人能做到这一点了。
典韦的武艺不在子龙之下,但风格不同。黄忠呢?对叶欢张飞的了解,要逊与赵云,更重要的一点,赵云的基本功扎实。
到了一流武将的地步,基础都打的极牢。但在最高水平线上相比,按叶欢的话,子龙基础,可让天下英雄一先!
让天下英雄一先,何等霸气?但出自叶欢口中,不说典韦张飞,便是吕布许褚也不会有意见,那便是赵云独有的天赋。
定边军中相互切磋,赵云对其余人的胜率是最高的,包括叶欢在内。他的风格和基础,可以对阵一切强敌,应付裕如。
叶欢自己承认,他也不具备赵云的特质,放眼天下,能与子龙相似的,唯有关羽。只不过二人亦有不同,一个是基础,另一个……
叶毅一变招,夏侯惇立刻感受到了如山的压力。叶家二公子的攻势不但猛烈,且极为厚重,你几乎找不到他的缝隙。
排山倒海的攻招,一浪猛似一浪,可在浪间间隙之时,没有退潮。
这并不合理,即使是许褚、典韦、吕布,猛攻之时,亦总有缝隙。只不过你应对对方的攻势已经筋疲力竭,缝隙也没用。
夏侯惇知道那是为什么,很简单,叶毅的攻势,是精巧控制之后的结果。自身永远留有余力,能将攻击长期保持下去。
摆在自己面前的选择有两个,第一,当即反击。就算叶毅有所控制,但他的攻势足够猛烈,就能击破对方,抢到先手。
第二,稳守待机,等到对手的攻势不能完美控制的那一刻,迅速加以反击。若是成功,就不是先手的问题了,直接定胜败。
前三十回合,是叶毅对自己的试探,眼下,才算是交手的真正开始。他的攻势控制,是建立在对自己实力的评估之上的。
三十回合?就能看清对手的实力吗?尤其是夏侯惇这般名将!换做叶欢赵云,或许可以,叶毅自己清楚,他还做不到。
但战阵对决,哪儿有不冒险的?二公子觉得值得,且就算被敌将反击,落在下风,他也能坚守,因此毫不犹豫。
“嗯,相比叶信,叶毅此子,更像叶欢,豪气十足。”夏侯惇心中有了评价,他是看过叶信与许褚交手的。
叶家长公子的风格,更加像赵云,稳的可以让你绝望。而叶欢当年,并非如此,他和典韦一样,猛的让人绝望!
脑海中闪过这个念头,夏侯惇立刻选择了后者。他相信以自己悠长的耐力和丰富的经验,可以挡住叶毅的攻势。
“哼,果然如此,张叔父教的招数好用。”夏侯惇坚定心意一出手,叶毅自然就感觉到了,张飞和他说过,可以冒险猛攻。
这句话,是接在赵云之后的,前提是,对方不是吕布许褚。
“毅儿,不用谢我,这些,为叔也是跟你爹学的。战阵交锋,揣测对方心意,是你爹的拿手好戏,可不要堕了叶家威风。”
“叔父放心,毅绝不会堕了家门之威。”叶毅心中暗道,战刀攻势更猛,现在他有了一丝先手,要将之继续放大。
“二弟威武!”场中,观战的叶恒一声大喝。
“二公子威武,二公子威武……”顿时,定边军阵上就是一片应和之声。场面上,二公子也的确是压着夏侯惇在打。
面对敌军名将,能有这般作为,二公子此战必胜!没有一个定边军士卒会怀疑,将军当年,带领他们,击败过一切对手。
“大公子,二公子与夏侯惇这一战,有几分把握?”高亢的助威声中,刘亮却到了叶恒身边,靠近大公子轻声问道。
叶恒看着对方,欣赏的点点头,侧头认真想了一会儿。
“刘校尉,恒之武艺,不可与二弟同列。但张赵二位叔父说过,敌军之中,除了吕布许褚,二弟对上谁,皆有胜机。”
大公子的出言是谨慎的,他很清楚刘亮问话的目的。战场上,不止是双方大将的决斗,也是两军的,后者更加重要。
倘若叶毅没有绝对的把握拿下夏侯惇,刘亮就要准备着在关键时刻率军出击。若是有,他还是出击,节点把握不同罢了。
果不其然,听见大公子的回答之后,刘亮重重颔首,看的更加认真。二位公子都在自己眼前,身负指挥重责,不可有一丝怠慢。
叶恒并不打搅对方,却是侧头看向梅小五:“小五哥,之前交手,你说我和那曹昂,胜负如何?没关系,你尽管说。”
“大公子,属下也看不太准,我觉得,他和你之前差不多。”梅小五想了想,认真答道,随即双眉一皱:“大公子……”
他的感觉是对的,你别看在魏郡,赵云只教了叶恒叶毅三天,却正好卡在他们进展的关键时刻,收益极大。
不等梅小五话说完,叶恒已经纵马而出,为了不妨碍二弟与夏侯惇之间的对战,他特地与二人保持了五十步距离。
见大公子出阵,梅小五急忙追了上去,还不忘甩自己一巴掌。士卒们则是自动停下了助威,大公子此举,必有深意。
“曹子修,可敢出马一战?莫要让恒,说你曹家无人。”掌中长枪点向敌阵,叶恒气沉丹田,大喝出声。
“梅小五,你个混账,大公子有闪失,我剁了你!”刘亮面上的苦笑一闪而没,他听见了双方对话,也知道叶恒要做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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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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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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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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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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