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叶欢>第二千七百六十八章 是金子总会发光
  叶欢兴致勃勃的来到南山书院,这里已然建成十余年,苍松叠翠,鸟语花香,俨然一个世外桃源。不变的,只有那副对联。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为学子们称道不已。

  到了门前三十丈,叶欢停下了逍遥车,徒步前往。这是他自己定下的规矩,再大的官员,到了南山书院,也要如此为之。

  苍松翠柏掩映之下,多有学子身在期间,朗朗读书声,不绝于耳。

  叶欢伸了个懒腰,长长的出了口气,南山书院,是他按后世综合性大学的模式建立的。每次来到这里,都能放下世俗的纷争。

  大将军前来,不少学子都会上前与之招呼,却无惶恐之态。叶欢平日在晋阳,便会经常来此,亦不会打搅学子们的苦读。

  花奇先一步到了书院,找到诸葛亮,告知对方大将军要来拜访。后者不敢怠慢,便随之来到门前相迎。

  看见前方器宇轩昂的孔明,叶欢心中就是一阵欢喜,大步向前。

  自己这一顾南山,和刘备当日的三顾茅庐当然不同,诸葛先生是不会在房中高卧的。虽然,叶欢也绝不会缺乏等待的耐心。

  二人的地位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当年的刘备近乎是穷途末路,按照汉末贤才的习惯,诸葛亮拿上一点架子,也是顺理成章。

  倒不是臭毛病,不是有那么句话嘛?太容易得到,不够珍惜。

  “孔明,数月未见,今日特来与君一叙。”叶欢率先言道,无论是从庞德公算,还是从蔡瑁算,叶大公子可是对方的长辈。

  诸葛亮抱拳躬身,果然是敬长之礼:“大将军,四日之前,亮与月英去过府上,其时将军未归,老夫人仙逝,令人唏嘘。”

  叶欢拱手还礼:“有心了,欢今日来寻孔明,是有要事问之,叫上月英,以欢与尚长兄之交,今日要与孔明好生一谈。”

  “是!”诸葛亮礼数周正,大将军前来,亦是合情合理。

  “花奇,你去接上月英,我与孔明先去天香楼。”叶欢交代一句,刚要与孔明一同离去,面前却来了一个年青人。

  “杨修见过大将军。”来人丰神俊朗,气度不俗。

  “德祖,好久不见,更有杨家之风了。”叶欢出言,很是亲切。眼前之人,也是个天才,和卧龙凤雏,不一样的天才。

  “大将军,修读书,心中有疑,原本一直想要去拜见叶公。但……如今将军回来了,不知来日可有闲暇,能指点一番。”

  叶欢欣然颔首:“德祖来,当待之,你我切磋便是。”

  杨修闻言面上一喜,再施礼道:“多谢将军,修当书拜帖往府上。”

  言罢,侧身让到一旁,心中不禁有些得意之情。

  “好。”叶欢看看孔明,率先而行,杨修则站在原处,肃立目送。

  “嗯,年青人吗,有炫耀之意,并不为过,本公子比他还秀呢。”叶欢心中想着,杨修此人,是值得好好雕琢的。

  这边上了逍遥车,叶欢也不顾忌,直接将庞统的信件给了孔明。后者目光一扫,不禁皱起了眉头,信中所言之事……

  的确是庞统的风格,天马行空,胆识过人,可如此机密?

  “孔明,你是尚长兄高足,欢与尚长兄,知交也,欢对士元孔明,原本就是一般信任。孔明你无需顾忌,畅所欲言便是。”

  叶欢当然明白诸葛亮的心思,其实他一直重用庞统,固然因为凤雏的天资才干,但也有一小部分原因,是要激孔明。

  正如他说杨修的那样,年青人,谁心头没有傲气?凤雏如今声名鹊起,以弱冠之年龄,掌握千军万马,之前只有郭嘉。

  “诸葛亮长于大略,不善军略?”这句话,叶欢是不信的。

  当然,你也不能说它完全错,关键是看,和谁比。兵者原本就是诡道,似郭嘉庞统的性格,与之更加相合,贾诩亦有此言。

  “是!将军信重,亮当竭力为之,只是兹事体大,还需深思。”诸葛亮闻言正色道,叶欢看似淡然,但那种信任是真的。

  站在他的视角,信中之事重大,大将军来找自己相商,除了看重,还有什么理由?且从此也能看出,叶欢对庞统如何的信任。

  后者比自己大一岁,眼下恰好弱冠。一个弱冠之年的年青人,当今天下,怕也只有叶欢敢如此重用了,那么,自己呢?

  想着,一股豪气不禁从胸中而生,凤雏可以,我,一样可以。

  诸葛亮沉思起来,但那些细微的表情变化,却逃不开叶欢的观察。毕竟对方年岁尚小,阅历不够,在他面前的,又是个老狐狸。

  “诸葛先生,原本时空,刘玄德白帝城托孤之后,你近乎以一人之力,撑起蜀汉!可以说,过得全是苦日子啊。”

  “今生有叶某,却不知,你是否会说,两辈子也没有打过这么富裕的仗。”看着诸葛亮在自己面前思索,叶欢嘴角泛起笑容。

  孔明静思,叶欢也不打搅,时间在一片静谧之间流淌,很快就到了天香楼。楼主带着一众,在门口迎接。

  原本长辈故去,是要禁娱乐的,但老夫人是喜丧,自然不同。

  叶欢落车,楼主上来见礼,大将军摆摆手,做了个压低声音的手势。不片刻功夫,原本车水马龙的长街,都安静了许多。

  看见大公子动作的,全都自觉减小了噪音,熟悉的抱拳为礼。

  叶欢一笑,也是拱手,叶大公子的威风,此时一如既往。

  “大将军,直安排在别院雅间,菜式皆以清淡为主,将军过目。”楼主压低了声音,上前一步道。

  “你亲自安排,欢还有何不放心?”叶欢轻轻颔首,后者当即在前方引路,将一众带到了侧边别院之中。

  花奇已经在这里等着了,出于将军的安全考略,整个别院,都换上了暗影之人。门前台阶之下,蓝衣少妇上前见礼。

  “黄月英,见过大将军。”

  叶欢右手微抬,笑着点头:“月英,不必如此客气,你和孔明来到晋阳,原本就该好好款待,只是诸事繁杂……”

  “大将军,已然照顾周全了。”黄月英忙道。

  她和孔明来到晋阳,叶欢是请过二人一次的,按辈分算,他要比这对小夫妻高出两辈,照顾后辈,是应有之义。

  黄月英有才,容貌却丑,叶欢不认同,长得像玲珑,还能丑吗?恰恰因此,他对后者,更有着一种别样的亲近。

  一番言语,进屋分宾主落座,叶欢便让孔明暂且不用多想,先好好用饭。席间,大将军自然尽显长辈风度,宾主尽欢。

  黄月英察言观色,知道大将军今日设宴,必是有要事要找丈夫,心中暗暗为他高兴。筵席结束,便告辞去了器物阁。

  上月评定,她已经得到了器物阁中,乙深工匠之职。就她的年龄而言,殊为不易,端木就和叶欢提过,此乃不可多得之才。

  在黄月英而言,进了器物阁,等若给她打开了一片新天地。各式各样的新鲜事物,种种不同的理论知识,令人乐在其中。

  更让她感受舒畅的,是器物阁中那种研讨的气氛,她亲眼看过,两位甲深工匠,为了一处工艺,争的是面红耳赤!

  激烈之时,两颗头颅撞在一起,大有一言不合就动手之感。但到了第二日,风向立刻变了,二人转而互相支持起对方的理念。

  只要你说的有道理,就算黄月英是初入器物阁,也能得到资深之人的尊重。且凡事讲道理,从未有以职务压人之举。

  “将军说过,科学之事,就该争论,道理越辩越清!不分资历,不讲地位,一切以事实为依据,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当然是叶欢,亦令黄月英,耳目一新。

  器物阁能对大汉做出那么大得贡献,有着无数发明创造,确是大将军领之,且给他们,提供了无数便利的条件。

  到了乙深工匠,每月都有专门的研究费用,数目不菲!且本身的待遇,按黄月英的计算,一年时间,可以在晋阳买院落了。

  张二公子,何大公子,当朝御史李韬,都是器物阁的大金主。按他们的话,只要你们用心研究,钱和材料永远不是问题。

  只要用心研究,这是重点,换言之,出不出成果,不是唯一。

  公子们不缺钱,但工匠们的态度,却是极为严谨的。黄月英自己就是如此,用于研究的费用,要精打细算,才能上报。

  甲深工匠,一年之内,黄月英给自己定了个目标。她现在研究的项目,是连弩,在秋月弩的基础上,精益求精。

  自己有了目标,对丈夫自然也有期待,黄月英心里,丈夫是这个世上数一数二的大才,而庞统的成功,更是佐证。

  且叶欢待器物阁如此,又岂能慢待了天下贤才?将军说过,是金子总会发光,从今日来看,该到了孔明发光之时。

  想着,黄月英的嘴角露出一抹微笑,丈夫多年苦读,迎来了施展抱负的机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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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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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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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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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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