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叶欢>第二千七百二十四章 统领万军
  让刘璋和蜀中诸将放下心结,是典韦的为帅之道。他心中清楚,董卓虽然一时得逞,但麾下士卒已经是无本之末。

  以自己手中的兵力,加上刘璋多年在益州的积累,解决对方只是时间问题。当然,立足战局,他也不能有丝毫的疏忽。

  放下包袱,对刘璋而言是如此,典韦亦然。在他给高顺的信件之中,详细分析了蜀中战局,关键在,必要时,协助司隶。

  法正的提议是正确的,现在,定边军追求的是一个“快”字,趁着对方立足未稳,以雷霆手段加以清缴,不予敌喘息之机。

  虎卫军在中,飞虎飞熊分列两翼,典韦展开了一个品字阵型。蜀中各处军队加以协作,能堵则堵,堵不了则退。

  整体的战略战术确定,剩下的就是所部士卒的发挥了。除了蜀中战局,典韦一直关心着司隶,曹操陈兵宛城,的确透着怪异。

  高顺的看法与典韦一致,诸葛瑾与陈宫眼中,高将军坐镇司隶是不能动的。至于前线的指挥,只能交给一人方才放心。

  河南,邱县,远处尘土飞扬,一大队骑军正奔腾而来。他们盔明甲亮,阵型严谨,中军之处,大旗飘摇,斗大的“葉”字!

  前线之处,郎骑竹,萧荣,包括纪灵雷薄在内,都是优秀合格的将领。但却只能为将,不可为帅,尤其是与曹军对决。

  高顺不能亲临,就只有长公子叶信亲往了。无论是声望还是统军,高顺与两位军师都深信长公子之能,已经可为三军之帅。

  “着令,加凉州骑统领叶信为威西将军,往宛城之处总领战局,豫州营,骑兵营,各处所部,由长公子领之,以利决战!”

  高顺的军令,明确了叶信的地位,也是他第一次,作为方面之帅登上战场。之前的凉州,只能说是半个主将。

  长公子今年满打满算十八岁,主将宛城,麾下有陷阵骑兵营,两个主力营,凉州骑,豫州营,接近四万人马。

  这可是定边军的四万精锐,抵得上当年的十万大军了。即使放眼大汉,这个岁数统领士卒比他多的,也唯有霍大将军。

  即使是叶欢,统领士卒超过四万,还是剿灭北宫望叛乱之后,太尉崔烈与司徒张温保举他为南线主帅,其时二十一岁。

  高顺敢于如此,当然是对叶信的统军之能有着充分的认知。从司隶,到凉州,再到西都,长公子的进展,一日千里。

  他有着不逊与将军当年的天才,高将军无比肯定,且在他与两位军师的对话之中,更有长公子比将军当年还要稳重之言。

  陈宫与诸葛瑾皆然其言,主公诸子,皆有出类拔萃之处。叶恒、叶信、叶毅长于军中,叶礼南山第二,叶仁有神童之称。

  说性格,其实最像叶欢的,是乌桓单于叶毅。纵横开阖,豪气干云。叶信则多了一份母亲的大家气度,放在战场上就是沉稳。

  而沉稳,是身为主帅的第一要素,高顺,张辽,典韦,谁不是?只不过有些沉稳,是后天不断培养出来的,有些则是天赋。

  “便如此为之,有任何所失,自由高某担之。”一番详细的论证之后,高将军一言而决,熟悉他的都知道,不是做样子的。

  决定之后,他才上报,一方主将,就是有先斩后奏之权。

  高顺将军如此信任,叶信心中振作的同时,亦是一份重压。领军出涵谷,他的速度,并不比郎骑竹慢多少。

  雄壮的铁骑阵营之间,还有一支步卒,约在四千上下。随凉州营而动,士卒们人人缠着绑腿,健步如飞,动作有力。

  典韦对蜀中战事有着详细的估计,甘宁他放走了,并下令陈宫,让驻守西都的虎卫五军立刻急行军,前往涵谷听令。

  走在最前的校尉,身躯高大样貌不凡,他的战马由亲兵牵着,自己带头疾行。此乃军中惯例,让士卒做到,自己定要做到。

  虎卫军五军统领萧远,典韦麾下,最能攻坚之人。恶来有言,他比之陷阵一军的邱泽,也只是稍逊一筹而已。

  军中之人,能得到典韦将军如此称赞的,当真只有萧远一人。原因只有陈宫最清楚,这个家伙,经夸,你越夸,他越来劲。

  西都之战,三日拿下,之后的阳平关,一日一夜!其中纵有西凉士卒捉襟见肘之故,但萧远的指挥能力,无可挑剔。

  五军辅助凉州营,骑步配合之下,威力更可大增。叶信对典韦的信任是打小开始的,对萧远之能,更没有半点怀疑。

  原本既然调了萧远的五军,陈宫心中,高顺不动的话,也是长公子领军最为合适。自己吗,可以为之参赞军机,补其不足。

  但高将军的军令,却是让他直奔洛阳,军令不可违。

  陈宫想着,到了东都之后,再给高将军献策,有诸葛子瑜为之谋划,自己就能空出来,有他相助长公子,可更沉稳。

  “公台,勿怪,子瑜先生不日将回,统领蛟龙军协调全局,此任极重。顺身边,也需有先生为我出谋划策,合力对付曹操。”

  主帅有此言,陈宫还能如何?再言此刻司隶之地乃是中枢所在,连接各处战场,位置极重,而他,是最了解司隶防御的。

  构筑东都防御体系,其中不知包含了典韦陈宫多少心血。高顺的决定是对的,典韦不在,唯有陈宫才能将之尽数发挥。

  当然,陈军师想到的事情,高顺也自有考量。于是乎,参军徐庶受命,用最快的速度追上叶信,为之参赞军机。

  用叶信,高顺还有另外一层考量,因为曹军对之远没有对自己熟悉。想要用针对性的战术,难度大增。

  至于徐庶,历经数次大战,完全成熟了,且他的年纪,也比长公子大不了太多。比之陈宫军师,二人之间或许更能配合默契。

  追上凉州营的速度,对徐庶也是一种考验,不过作为叶欢麾下,武力值最高的谋臣,徐元直自有过人之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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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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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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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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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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