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远不如眼下这般乐观,没有提前准备,甚至更差。
晋阳,廷尉府,贾诩负手站在香案之前,一身青衫,洗的有些发白。最近这段时日,他的鬓角白发明显多了几根。
年过五旬,放在汉末,算是老人了。可看着墙上的那副大汉舆图,贾诩却觉得,自己的体力,尤其是精力,从未如此旺盛过。
那是一种全局尽在掌握的沉着,是一种大事将成之前的期待。
从东都结识叶欢,出兵讨伐北宫望,十五年弹指一挥间。对坐相谈之中,很多种种不可思议之事,眼下已经成了事实。
香炉中的天竺清香,快要烧到根部,每当此刻,香气尤其浓重。
最后的火焰,亦是明亮耀眼,然后渐渐熄灭,归于灰烬。
就在最后一缕青烟消散在空中之时,那面铜镜,发出了声响。
“军师,南方有报,程仲德的后手即将施展,变局将至。”声音沉稳有力,不疾不徐,铜镜的颤动,甚至带动了炉中香灰。
贾诩微微颔首,右手两指轻捻胡须,片刻之后微微叹了口气:“程仲德,当真是人才,抛开战场不论,此一手当有翻云覆雨之效。”
语气之中,有赞赏,也有点惋惜,更多的则是一种惺惺相惜。
“军师说的不假,老夫当年助黄巾起事,自问也曾见过天下英雄。可若论心机谋略,程昱可谓翘楚,唯军师能压之一丝。”
贾诩摇摇头,轻声道:“压程仲德的乃是大势,而非贾某,倘若换位处之,诩未必能比他做的更好,绝境之中,力挽狂澜……”
“力挽狂澜?”铜镜中的声音叹息:“可惜他碰到的是主公与军师,最后怕也不过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了。”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贾诩眉头微挑:“那却也是丈夫之为。”
说着,衣袖在空中轻轻挥动了一下,下一刻,神情更为严肃。
“你也可以去了,否则诩难以安心,程仲德心机如此深沉,若是不让之如意,倒当真是天妒英才了。”贾诩语气转寒。
“军师放心,我今夜就走,有军师手令,加上冬离和他,定可控制局面,主公大业,亦不容掣肘。”
“好,当断则断,不需拖泥带水。”
“军师保重!”四字落下,铜镜之中再无声音发出。
“军师,来喜大人求见。”恰在此时,门外传来侍卫之声。
“就让他来此见我。”贾诩回了一句,缓步踱到案前正坐,不一会儿功夫,房门打开,侍卫带着来喜入门,反身轻轻带上。
后者肃手躬身,眼光不做任何巡游,到了贾诩案前施礼。
“军师,吩咐诸事,喜已经安排妥当,端午之刻,必见端倪。”
贾诩微微抬手:“坐下细说,此事不是要妥当,而是万无一失。”
说完,左肘放于案上,以手支颌,竟是双目微闭。
“是,万无一失!”来喜依言坐下,姿态严谨。
贾诩睁开双目,看了对方一眼,嘴角浮现出一丝笑容:“明日早朝之后,诩会禀明天子,加你御史巡查之位,赐列候之爵。”
“多谢军师。”来喜神情恭敬无比,不见喜怒。
贾诩不置可否,重新闭上双目,后者轻声道:“五月之时……”
晋阳城中,廷尉府内,来喜正在向贾诩汇报着什么。与此同时,冀州渤海城,也迎来了一队车仗,西门大开,两边士卒缟素。
来的正是叶欢派出,送回文丑将军尸身的使团,以简雍为首。袁绍则是亲自相迎,到了车前,对文丑的遗体,深深一躬。
渤海乃是袁绍的起家之地,城高坑深,有雄城之姿。十余年间,又经多次加固,论防御之能,实在邺城之上。
此时天寒,文将军的尸身得到了极好的保存,再经高手为之,袁绍观之竟如熟睡一般。只不过少了血色,以及胸口的起伏。
“工横……”二字出口,语不能继,两行清泪缓缓留下,观者无不感之。文丑将军勇武过人,忠心耿耿,战死沙场,令人相敬。
麾下爱将,相随多年,袁绍确是发自真心,而非惺惺作态。但眼下之局,令他在看见文丑的一刻,多少有了些兔死狐悲之心。
魏郡一战,精锐丧失半数,谋臣猛将,多被叶欢擒之。定边军取得大胜的同时,也令冀州军的军心士气,降到了最低。
“趁他病,要他命!”当年联手对抗内臣之时,叶欢言简意赅,袁绍尚觉有些直白,失了些君子风度,想是纨绔之气未去。
可此时再想起,袁绍清楚,叶欢的风格依旧,却多了几分内敛。送还文丑尸身,乃是表对忠勇之人的敬意,又何尝不是打击?
但明知如此,他依旧要接着,大汉天下,忠孝二字就是天经地义。
想想也挺讽刺的,终究还是自己要承受对方的阳谋。
高达十余丈的城墙,城中积粮无数,冀州军精锐五万,这一切都不能给袁绍带来安全的感觉,在见到文丑的一刻,更被放大。
定边军的攻势还在不断深入,恶劣的天气,兵家的常识,在他们身上似乎失效了。定边军的士卒成了铁人,他们不知疲倦。
“使君,节哀,文将军求仁得仁,浩气存于天地之间。”见袁绍落泪,简雍整整衣衫,上前一步温言道。
袁绍闻言,双眼飞快的眯起,厉芒闪过,转瞬即逝。
简雍的前来,叶欢的举动,加上眼前这句话,袁绍知道,自己猜的没错。除了那些用意之外,叶悦之的最终目的,劝降。
否则,就算不明言斥责,也不会用使君称呼,更不会有浩气长存之言。之前,他可是请到了天子旨意,将自己称为叛逆的。
放在从前,即使叶郎定边天下无敌,袁绍并没有怕过,那是他的雄者之心。现在?倒也不是怕。
定边军的攻势不知疲倦,而袁绍的雄心,却有些倦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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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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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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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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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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