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之前的心理建设我都白说了?子龙啥时候……”叶欢想着,眼睛眨了很多下,眼前场景,似乎和想象中不太一样。
说到底,他还是低估了自己这个师兄,在赵云心中的地位。
那是非“光辉高大”四字莫属的,原因嘛,也很简单。
有谁能在自己不在其麾下效力的时候,就那般照顾家中的兄长和老母?说是同门,但赵云压根连叶欢的面都没有见过。
讨贼之时初见,师兄对自己勉励有加,以他当时的地位,一点架子都没有,只会让人觉得亲近,且对自己,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公孙将军乃我大汉名将,建功无数,外间传言为兄与之不和,那是性格而已。但到了战场上,白马义从,值得性命相托。”
“子龙在其麾下效力,为兄只有欣慰,要多学多练。如此乱世,身怀本领,当为国杀贼,在哪都是一样,都是为兄的好师弟。”
一席话,就让赵云佩服不已,定边叶郎,果然心胸不凡。且他绝不讳言传言真假,坦然言之,又是名家风度,君子坦荡荡。
当然,赵云没有听出来,叶欢当时的语气有点奇怪,因为他是咬着牙说的。心里话吗,公孙瓒你给我等着,敢抢我师弟?
幽州之战,与定边军对阵,大战燕人张飞。看似平分秋色,赵云却知道自己落下了下风,有心里羞愧的原因,却也有实力!
后公孙瓒暗杀刘虞,叛逆大汉,赵云义无反顾的选择了投奔师兄。但心里多少还是有些负担的,毕竟,他曾经与之为敌。
“子龙,战阵之上,军人没有选择,无关其他。你能弃暗投明,就不要有心理负担,如果有,就把他变成向上的动力……”
是兄长真诚的话语,为他解开了心结,而老师童渊的快乐,又让他看见了叶欢的孝道!所谓长兄为父,大师兄也是同样的。
随后的日子,赵云开始了他在定边军之中的成长,叶欢对之极为严厉,甚至可以说是严苛。他没有抱怨,那是兄长的一片心。
他对张飞将军,又何尝不是如此?看看现在的张将军,赵云只会觉得兄长的严苛还不够,他要用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另外一个改变,就是受定边军的风气影响了,对军人而言,一切都是为了胜利。假如你觉得的卑鄙,能换来士卒的性命,值得吗?
值得!这是赵云历经大战之后的答案,因为那些士卒,太忠勇了。从来没有看过这么好的兵,能为他们做些事,也是主将的职责。
况且兄长所言,还会错吗?赵云绝不会这么认为,连老师挂在嘴边的,都是,你师兄说的对。相处下来,更能感受到他的真诚。
所以护卫张海龙也好,按叶欢设计好的台词,压制吕布也好,在赵云眼中都是为了战局,为了全局,他丝毫没有心理负担。
定边军中,战将的重要,在战场上不是看职级,而是看他所处的位置!眼下,张海龙是关键,连兄长和臧空都出来做绿叶了。
他隐藏在身后,装个亲兵,又算得了什么?早于张海龙之前,赵云就察觉到了吕布的存在,对上无双虎将,只会让他兴奋。
多年以来,南征北战,厚积薄发,赵云隐隐觉得,自己到了突破的关键。而那日,兄长为自己的演示,又让感觉加深了几分。
和那种强烈的感悟,突破,仅仅相差一层薄纱了。今夜碰上吕布,顶尖高手之间的对决,无双武将的实力,也是他突破的契机。
假如这世间,真的有完美二字,那么,叶欢在赵云心里就是。
面对吕布,他出手就是全力,百鸟朝凤,枪王的绝招,毫无保留。
龙胆亮银枪闪烁,方天夔文戟挥洒,场中顿时爆出最强音。
戟尖也好,枪尖也罢,都是米粒大一点的所在,但赵云吕布在对攻之中,枪尖戟尖却在一瞬间对撞了十六次,神乎其技。
“哈哈,吕奉先,果然是好对手,今日定要与你分个胜败。”赵云目光闪亮,这种局面,似乎只有师兄在与他的对练中做到过。
“赵子龙,果然有所进益,叶欢让他在此,是对付我的?”吕布心中也有感叹,但他想到,要多了一些,总得挂念叶欢。
反正这辈子最恨的人,吕将军是不会有第二选择的。什么叫叶欢不屑取自己性命?嗯?想想过马之战,忽然的停顿……
吕布当然不知道,当日叶欢未能取他性命,是因为关键时刻,天罡斗将第一特技,勇决解锁。至今他也不明白,叶欢为何留情。
想来想去,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叶欢留着自己,必有目的。
这也是令无双虎将最为抓狂之处,因为赵云所言,在他心中就是不可触碰之处。死在风驰鎏金之下也就罢了,不能被人戏弄。
这二将交手,威力可想而知,任何人都休想靠近五丈之内。
但赵云是心无旁骛的,飞云骑没有他的统领,剩下的军官足以担当,战力不会削弱多少。可飞獠雄骑,一旦没有吕布呢?
魏续侯成都是骑军宿将,但说指挥,和吕布相比,还有差距。
当然,眼下阵上,无论吕布还是赵云,都不会分心他想。对手非同小可,任何一点分心和大意,都会成为胜败的根由。
与之相比,张海龙就要率性的多了,夏侯渊准备了一手阴招,让吕布来对付自己。是有代价的,代价便是,眼下主动还在六曲手中。
一旦被六曲占据主动,就算臧空和洪彪,也休想在短时间之内翻转过来,更遑论虎豹骑,因此,他更可以专心一志了。
虎头刀上下翻飞,不离夏侯渊要害,这是将军亲传的细雨斩。据说为徐州关云长青龙八斩的八种刀意之一,叶欢极为称道。
后来传给张海龙,他是因材施教,根据对方的性格、特点以及作战所长,又融合了黄忠的沉沙刀法,加上张辽的心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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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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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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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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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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