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大壮看出了叶恒的决心,想起当年的叶欢,才做此决定。
在叶家诸子的成长过程中,多半是叶公与袁鸾的教导,叶欢管的很少。但父亲始终是孩子心里的英雄,古今如一,从未改变。
“男人丈夫,就该有自己的坚持,哪怕举世皆敌……”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想好入军营,上战阵,就要有面对生死的觉悟。”
有些话叶欢说过可能自己都记不得了,却深深种在孩子们心中。父亲的形象始终是高大的,身为叶家子弟,背负着宗族的荣光。
当然,此时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可不是后世的意思。这里的为是阳声而非去声,说的是人不做真正的自己,会天诛地灭。
叶恒的生母是紫菱,叶欢的四个贴身丫鬟之中,她是最朴实的,却也是最“犟”的一个。认准了一条道理,就能一以贯之。
大公子的性格之中,也有着母亲的遗传,想要在战阵上证明自己,是他内心的心愿。那么,任何困难,都不能让之退缩。
其实上一次的受伤,以及初上战阵的慌乱,对叶恒而言是一次很好的历练。走过这个坎,他会更加强大,赵大壮能看出来。
背负着父辈的英名,对叶恒等人而言亦是一种负担。倘若此次大公子当真退回帅帐,对他今后的名声,又有多大的影响?
所以叶恒留下了,不但留下,还跟在周游的身后。轻军突进是危险的,但若是将军的公子也一道为之,会让士气更加高涨。
纵马走在队伍前列,行进之中,长长的队列寂静无声,之能听闻马蹄咚咚,叶恒抬头看天,如果落雷在,该有多好?
可惜无论是飞羽,还是落雷,都只会与父亲亲近。而想要培养出一只合格的战鹰,不但要求朝夕与共,也得讲究机缘。
“大公子,靠着常山关越来越近了,敌军的袭击随时可能发生。公子还要尽量放的轻松一些,才能发挥出日常的训练成果……”
靠近叶恒身边,刘亮轻声言道,赵大壮让大公子继续领军,他的肩头压上了千钧重担。身为副统领,他要拼死护卫公子的安全。
仔细思索之后,他决定将自己十余年的战阵经验,全部说给叶恒听。某些时候,那都是能救命的,比如眼下,公子就有些紧张。
“亮哥放心,恒是在想爹爹当年,我一直照你说的做了。”叶恒笑道,刘亮、梅小伍,都对他忠心耿耿,自然感受的出。
“大公子,不是属下在背后乱言,当年将军上战阵,受伤也是家常便饭。只不过,能放松的下来,就算受伤,也会比别人轻。”
刘亮继续言道,时不时停顿,组织一下语言,让叶恒可以听懂。
叶恒一笑,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肩膀:“已经没事了,你说得对,我当时就是反应慢了,哦,是脑袋能想到,身体跟不上。”
“呵呵,公子,这都是正常的,有了经验,下次就不会了。”
“嗯,下次要是还会,我可能就是真的不适合战阵。”
“公子……”刘亮闻言双眉微微一皱。
“亮哥你别误会,我对你是有什么说什么,要不你也不能教我不是?”叶恒摆摆手正色道,爹爹说过,面对才是克服的第一步。
刘亮再想出言之际,眉头却忽然一跳,他急忙看向前方,果然远处有着轻微的尘烟扬起。看那规模,应该只是数骑之间。
“后阵稍停,前队向前……”一个声音响起,正是叶恒。
刘亮心中颔首,不再多言,前方的三名士卒,呈品字形迎了上去。与此同时,赵强与四名亲兵也立刻贴在了大公子身边。
很快,两名骑士的身影出现在视线中,百里镜可以看清面容。
“大公子,是周校尉的麾下侦察营,前方定有军情。”
叶恒闻言右臂高举,轻轻的摇晃两下之后,全军停下脚步。说是停下,但看身后士卒,马蹄都在不断踢踏着,位置亦有调整。
从行军状态切换到作战状态,对定边军骑军而言,不会超过三息。如果现在叶恒下令,一千骑军会如同离弦之箭射向敌军。
“一、二、三……”叶恒心中默数着,随即发现,他的反应比之从前的确提升了一些,虽然很小,却能清晰的感受到。
“这一回再遇上大队敌军,我一定不会发抖。”这不是心里说的,而是真正说了出来,声音很小,赵强和亲兵都听得见。
“大公子,有时候,你心里想的,就念出来,让自己听见之后,效果更好。”那是梅小伍教给叶恒的办法,的确有点用。
“前方军情,周校尉能从容传达讯息,该是提前发现敌军了。”下一句话,赵强听了就看身边亲兵,见他们也是连连点头。
“大公子说的没错。”他心里想着,很是骄傲,这些亲兵,都是身经百战,他们对战场的敏锐,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
从来没有一个大世家子弟,会如叶欢那般从边军普通的小卒做起。且不论背后有着极其特殊的原因,却是他强大的根源。
当一切都尽在掌握之时,你才会无所畏惧,前提是,定要善于学习。其后不光是叶欢,张飞、赵云,叶家诸子莫不如是。
区别在于,个人的天赋不同。比如叶恒,靠的是自己的恒心毅力,决定了要在军中出头,便不会更该,且用心去学。
而长公子叶信不同,纯以军论,他比叶恒适应的更快。且能从每一步进展中,获得极大的快乐,理解的也会更深。
有的人天生就是要上战场的,长公子便属于此列,否则又岂能有今日的成就?一军统领,是实打实的战功换回来的。
至于乌桓单于叶毅,又是另一种风格,大气!他从来不知道怯场为何物,面对北疆一众头领如此,当今天子亦如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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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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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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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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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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