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已经过了三年,我对于现在的生活,依旧还是没那么习惯。手机电脑这类用来打发时间的东西就不说了,就算是衣食住行这些方面,都不怎么适应。”
“所以这些就不要想了,那么我现在喜欢的是什么呢?还是武功吧。毕竟这玩意儿,对于穿越而来的我来说,还是太神奇了。只不过有了外挂,武功这种东西,都不用我去练了。”
“剩下的要说喜欢,大概也就只有美食和美女了,毕竟男人嘛,谁还不喜欢美女?偏偏这个美女,还不好和小师妹说。”
“毕竟我总不能说,我喜欢美女,还有时候偶尔会幻想一下开个后宫什么的吧。我更不能说,我见过的这些美女里面,师娘不管是外形还是性格都是最符合我审美的吧?”
“有的时候我就忍不住想,老岳自宫练辟邪剑谱也挺好——阿弥陀佛,罪过罪过。这种有违道德伦理的事情还是不要想了,尽管想的时候会觉得很刺激。”
“所以我就只告诉小师妹我喜欢美食——原本觉得美食这个回答应该没什么问题的。毕竟民以食为天。”
“虽然穿越之前的食物材料方面是不够纯天然,但是各种配料佐料乃至是黑科技,弄出来的味道也还是很不错的。而来到这个世界后,食材虽然纯天然,但是佐料还有做法等等方面,并不怎么突出,所以味道也就只能算一般吧。毕竟师娘她虽然贤惠,却也不会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研究没事上面。”
“而小师妹,在听到我喜欢美食之后,竟然亲自动手给我做了一顿饭——”
“炒糊的青菜,夹生的米饭,齁咸的外糊里生的烤肉……所以,小师妹这是要惩罚我还是怎么着?说起来,小师妹现在也都十八了,师娘就从来都教过她厨艺吗?毕竟这可是古代,家里做饭这种事情,可都是女人的活儿。小师妹现在这个年纪,嫁人都很正常,甚至同样年纪,可能孩子都会打酱油了。小师妹却连做饭都还不会。”
“唉,小师妹成亲之后,这可要怎么办哟。总不能买一赠一,外加上一个能做饭的师娘吧?如果是这样——咳咳。”
“不过说到厨艺的话,黄蓉的厨艺很好,《玉笛谁家听落梅》《二十四桥明月夜》《好逑汤》,看看这名字就不一样,如果她能做我的美厨娘就好了。”
“不过想让黄蓉做自己的美厨娘,可没那么容易,谁知道她现在多大了,有没有遇到郭靖。如果她遇到郭靖,一颗心全拴在郭靖的身上,那时候再想要吃到她做的饭,可就得靠郭靖了。”
“啧啧啧,郭靖一个傻小子,第一次见到黄蓉,又是给她吃的,又是给她花钱,还送她衣服,送她金子,最后甚至还连汗血宝马都送给黄蓉。明明那个时候黄蓉就是一个乞丐,一个陌生人来着。郭靖到底是怎么想的?”
“难道说,是傻子的直觉?”
……
黄蓉看着叶修新写出来的日记,神色却有些莫名。
对于前面那些内容,哪怕是叶修有几分窥视他师娘的内容,黄蓉也只当成是一个乐子来看待。甚至她还有种想要一边看日记,一边嗑瓜子的冲动。
只不过当她看到下面,竟然又一次写到她的时候,看到叶修又一次在日记里写到郭靖。甚至这一次,还写到他们第一次相遇的时候郭靖的所作所为。
看到这些,黄蓉反而忍不住皱眉了。
她心中还生出了和叶修日记里写的一样的疑问:‘日记里写的很清楚,那个时候的黄蓉,就是一个小乞丐的模样,为什么郭靖却对黄蓉那么好?又是给她吃的,又是给她花钱,还送她衣服,送她金子,最后甚至还连汗血宝马都送给黄蓉。
这种文字内容,反而让黄蓉心中生出了几分的警惕。
这个郭靖真的是一个傻子?所以才会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几乎倾家荡产的把所有的财产送给黄蓉?
如果他是一个傻子?那么为什么他在没遇到黄蓉之前,身上的钱还有其他的东西就没送给其他人?就那么巧,就送给黄蓉了?
这么好骗,这么容易骗的傻子,江湖中人,又或者是那些骗子之类的人,就没想过要骗郭靖?
这么好骗的傻子,为什么还能保护得住那么多东西不被骗?
“除非这个郭靖根本就不是傻子!”黄蓉心里想着,忍不住喃喃的念出这么一句话。
“所以,这个郭靖,反而应该是一个很聪明,至少很狡诈的家伙,连本姑娘都骗过了。他一定是通过什么途径,知道了我的身份,或者是看过我真正的模样。”
“哼,一个心思狡诈的坏家伙。”
因为日记本的缘故,没有前往大宋反而来到大明,错过了与郭靖相遇的机会,又因为没有见过郭靖本人,仅仅只是通过特别简单甚至是简陋的文字描述,以至于让黄蓉对郭靖产生了一种非常不好的印象。
哪怕叶修在日记里,并没有故意针对郭靖。哪怕叶修在日记里,也没有刻意的去贬低郭靖。
但是这些简单甚至是简陋的文字,在反而特别聪明的黄蓉的脑子里,却反而生成了一种郭靖是一位阴险狡诈之徒的形象。
不得不说,这聪明人,往往有些时候想的就是太多了,下意识的就会认为,什么都是阴谋诡计,觉得谁都是不怀好意的坏蛋。
这误会产生的,别说黄蓉和郭靖了,就连叶修听了都得懵逼。
而大宋国边境,靠近张家口的位置,一个穿着貂儿的憨厚少年,正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骏马,以极快的速度奔驰着,突然憨厚少年觉得鼻孔一阵发痒,忍不住直接打了一个大喷嚏,大到眼泪鼻涕都飞出来的程度,连他头上的貂皮帽子都振飞了出去。
“阿嚏——”
也幸亏这憨厚少年的骑术相当不错,猛地打了这么一个大喷嚏,而且还是在骏马飞驰当中,却依旧坐的稳稳地,甚至还伸手抓住了飞出去的帽子,反手扣在头上,只是他并没有发现,貂皮帽子上面多了一片绿色的树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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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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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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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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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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