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骑纵马而过,朝着北门疾驰而去。
由于负责传达关闭城门消息的郡兵被半路拦下,且自国相府火起到周琦杀完人在酒肆外题诗,虽然说起来话长,其实也根本没有耗费多长时间。
是以当周琦、项弘抵达北门之时,守门士卒还并不知晓城内发生了什么。
他们看到两匹好马奔腾而来,好像后世小区门卫看到豪车出入那般,根本不会过多盘问,直接笑脸礼送二人离去。
对于这些最底层的守门郡兵而言,能够骑战马的非富即贵,他们根本惹不起。
由于沛国相王吉的脑袋,早已被黑布包住,所以那些守门士卒并未第一时间发觉异常。
直到两人纵马冲到城外以后,才有一位眼尖的守门士卒,指着地上滴落下来的几滴新鲜血液,声音有些颤抖的说道:“你们看,这好像是血!”
其余士卒闻言,想起了城中浓烟滚滚的样子,当即脸色微变。
年龄最长那位士卒急忙上前,将地上的几滴鲜血擦干净,而后对着其余士卒小声叮嘱道:“我们什么都没有看到,只是按照惯例守城门,并不知晓纵马二人身份!”
能够看守城门的士卒,绝对都是老兵油子,很快就明白了老卒的意思,当即齐声应和道:“是极,是极,我们什么也没发现!”
周琦与项弘冲出城门以后,脸上才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神情。
“子异,我们去哪里?”
项弘放缓马速,对着周琦询问道。
他们刺杀周吉的计划固然严密,但由于时间比较紧迫,要赶在太公头七之日击杀周吉,所以对于杀人以后该逃向哪里,还没有真正定下。
二人可不像史涣、周承等人,都在暗中行事,并没有暴露自己。
他们不仅露脸杀人,还被满城之人认出,官府很快就会画影图形,四处追捕。
史涣之前提议过,让他们杀人后逃往萧县,暂时藏匿在史家,却被周琦给否定了,因为那样做极有可能会连累史氏。
就算要去史家藏起来,也应该先过了这阵风头才行。
周琦略作沉吟,道:“吾等返回乡里,先拿周吉人头祭奠大父与媪,再做计较。”
项弘有些担忧的说道:“沛国中尉得知吾等逃脱,必会大索全城,子异家中则是首个被搜捕之所,此时回返,恐有不妥。”
周琦却是笑道:“项羽曾言: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吾等怒杀沛国相王吉报仇雪恨,若不能提其首级回去祭奠逝者,与之何异?”
“且吾等纵马回乡,顷刻间即可抵达。官府下达海捕文书再派人前往乡里搜捕,也需要时间。”
“只要吾等动作足够利索,祭奠完逝者以后便迅速离去,必不会被官兵围堵。”
项弘闻言略作思量,觉得周琦之言颇有道理,当即说道:“既如此,那吾等速速赶回乡里吧。”
“驾!”
周琦没有回话,直接双腿轻踢马腹,那匹白色战马宛若流星般朝着前面奔去。
周集乡背靠相山,依山傍水,乡民多为周氏,往上数代都有着难以割舍的血缘关系。
不过这一脉没落许久,百余年都没有出现过什么高官,乡民因为各种原因田地不断被兼并,现在大都生活困苦。好在有宗族扶持,倒也勉强能够活下去。
“踏踏踏!”
就在今日,沉寂许久的周集乡被清脆的马蹄声惊醒,许多乡中百姓看着那两匹神骏的战马,都有些眼神发直。
像这种早已没落的贫困之乡,已经很久没有出现如此的好马了。
“你们看,那好像是阿玉还有项弘!”
一位青年看清楚了马背上的骑士,当即忍不住惊呼出声。
“你们快看,阿玉手中好像提着一颗人头!”
就在此时,一位妇人指着周琦手中提着的脑袋,有些惊恐的大声喊道。
“踏踏踏!”
周琦纵马从妇人身前奔过,高举手中人头喊道:“王吉狗官视沛国百姓如犬马,以杀人暴尸为乐,今吾斩其首级,祭奠大父及被其枉杀之乡民,尔等莫要惊慌!”
既要扬名,就应该肆意张扬一些。
周琦在抵达家乡以后,索性扯掉了包裹住王吉首级的黑布,并且将其提在手上,纵马自乡间穿梭而过。
周琦的话,让本来面有些惊恐之色的妇人神色稍缓,看着纵马离去的那两道身影,妇人心中五味杂陈。
距离周集乡祖坟不远的位置,几个游手好闲的青年聚在一起,其中还有两人当初被周琦邀请赴宴,最后却没有被选上。
个子略高那位青年嘴里叼着一根草,有些烦闷的说道:“自周啬夫下葬以来,阿玉就极少与吾等往来,就连其余几亭游侠儿们最近亦很少见,却是为何?”
年轻人自然喜欢跟年轻人一起厮混,特别是周琦,作为乡内青年领袖,平常没事的时候众人都喜欢跟着他玩。
不仅因为周琦家祖乃是乡啬夫,还因为周琦家境相对较好,跟着周琦偶尔还能混吃混喝。
特别是周琦的那个外乡好友项弘,在坊间屠狗卖肉,还非常擅长打猎,经常邀请周琦过去喝酒,他们这些跟着周琦厮混的青年,时常也能沾点荤腥。
可这几日以来,周琦、项弘、周承以及乡内出名的游侠儿们,几乎都消失不见。
这种情况,让青年心中有些不安,担心他们以后不带自己玩了。
另一位当初前去赴宴的青年脸色黝黑,小声道:“那晚周承当众怒斥阿玉,言其贪生怕死,后愤然离去。其余几位颇有豪气的游侠儿,也都先后离去。”
“莫非那事以后,阿玉无脸见人?周承和其余游侠儿,难道因为我们没有离去,也不愿再与我等交往?”
高个青年闻言显得有些烦躁,他揉了揉自己本就有些乱糟糟的头发,道:“王吉毕竟乃两千石封疆大吏,阿玉不敢为太公报仇也情有可原,稍有不慎都会性命不保。周承等人以此逼迫阿玉,未免太过!更欲置吾等于险境,简直愚蠢至极!”
“踏踏踏!”
就在此时,清脆的马蹄声由远及近,几位青年都转过脑袋,朝着马蹄声传来的方向看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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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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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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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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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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