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之前周琦与项弘讨论的那般,这个时代上升通道已经被世家大族所把控。
莫说是周琦这种乡间小小地主,就算强盛如沛国周氏,虽能横行一郡,甚至能够左右地方政策,可想要进入朝廷中枢,却是难如登天。
造成这种结果,不仅因为每年举孝廉的名额非常有限,也因为世家大族把持朝政,自然不愿地方豪族过来分这一杯羹。
不仅仅是这些世家大族,就算是当朝天子也不愿意地方豪族入主中枢。
这些豪族本就权倾一方,如果再于朝中担任重要职位,很快就会演变成新的世家大族。朝廷本就有意压制世家大族越加膨胀的权势,更不会行此自掘坟墓之举。
为了平衡各方势力,为了让皇权拥有更多的权利,皇帝也就开始重用外戚、宦官。
这也是为什么,自东汉开始外戚、宦官当权者不计其数。
并非这些外戚、宦官手段多么高明,而是天子需要这两方势力,帮助巩固皇权与打压世家大族。
周家书香传世,每一代都想光复祖上荣光,所以无论老太公还是周琦那早夭的父亲,都苦读经书,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入朝为官。
现实却无比残酷,老太公穷极一生也只能担任乡啬夫职位,周琦父亲更是在游学寻找仕途机会的途中,不幸英年早逝。
到了周琦这里,他纵然拥有两世经历,通晓历史大势走向,也只能屈居乡里,终日游手好闲。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周琦可能会眼睁睁的看着时间流逝,看着历史洪流滚滚向前,自己却只能成为一个起不了丝毫作用的看客。
或许他也可以在曹操起兵初期前去投靠,仗着与之乃是同乡的情谊,再加上他超越现代一千八百多年的见识,或许也能逐渐得到重用。
可真要如此,他甘心吗?
试问哪个男儿没有豪杰梦?哪个男儿不想统帅千军万马,俯仰天地英豪?
他既然有幸能够来到这个豪杰并起的时代,自然不愿再像前世那样屈居人下,最终郁郁不得志。
他要的是豪杰俯首,要的是平定乱世,要的是这万里河山!
或许会有人觉得他很狂妄,会觉得他有些不自量力,可那又如何?假如穿越一回,连这些梦想都不敢拥有,活着与死了又有什么区别?
纵然他最后不能成功,纵然他最后兵败身死,又有何妨?
最起码。
他来过,他看过,他试图征服过。
他不幸,却也非常幸运。
不幸,是因为出身并不太好,相比起那些名留青史的汉末诸侯,周琦起点实在太低,想要成就大业必然会难上许多。
幸运,是因为他有一个好爷爷,在得知周琦的志向以后,哪怕豁出性命也要为他在荆棘丛中,开辟出一条通天之路。
或许老太公没想过周琦最后会成功,也不奢望这个孙子最后能走多远。
但他还是义无反顾去做了,只是为了那丝无比渺茫的机会。
不得不说,老太公的确是一名被埋没的智者,只可惜生不逢时。
他知晓当即社会的上升通道被堵死,所以才准备剑走偏锋,为自己孙子开辟出另一条路。
如果说举孝廉、征辟乃是独属于士人的上升通道,那么对于普通人而言,就只剩下以任侠之气扬名,成为那种权行州郡、力折公侯的豪侠这最后一条路了。
汉代崇尚孝义,孝可举孝廉,义可为豪侠。
似曹操、刘备、袁绍、袁术、孙坚这些汉末最出名的诸侯,少时都好任侠,以侠义闻名。
这些人难道是吃饱了撑的游手好闲吗?非也!这是结交权贵,为自己积累名声最简单的办法。
名利,名利。先有名,才有利。
诸侯讨董,曹操独自领兵追击董卓,虽然兵败差点被杀,麾下士卒折损殆尽,看起来得不偿失。
可事实上呢?曹操却通过这种看似吃亏的举动,赢得了一心为国、毫无私心的名望,这才为曹操后来招揽到那么多贤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刘备曾两次舍弃全部基业,领兵去救与自己毫无关联之人。第一个被救的孔融,让本来寂寂无名的刘备名声大噪,正式进入天下诸侯的视线中。
第二次再次舍弃全部基业,以微弱之力前往徐州救援陶谦,更是令刘备仁义之名传遍天下,就连陶谦都以徐州牧之位相让。
刘备的名声,也为其后来招募赵云、徐庶、诸葛亮等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两次舍弃全部基业救援与自己毫不相识之人,乃是刘备此生最成功的两次风险投资。
在后世人看来,刘备这种举动很傻,可在当世,此举却为其打下了王霸之基。
老太公或许早就知晓了阳球奉诏彻查王甫之事,所以才故意在王吉身前死节,就是为了给周琦创造一个机会。
事实上,这不仅是一个机会,也是一个考验。
如果周琦在老太公死节以后,没有胆气或者没有能力杀掉周吉为之报仇,那么周琦之前所谓的志向也就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最好安安稳稳度过此生,不要再好高骛远。
如果周琦做到了此事,必然名扬州郡,甚至将有极大概率会得到阳球器重,这难道不是一条通天之路?
阳球年轻之时,就因郡中有位官吏辱其母,遂领数十少年将此郡吏灭门,因此名扬州郡。
这个时代任侠之气甚浓,如果说杀人是因为忠、孝、义,杀人者不仅不会遭受唾骂,反而会被传为美谈,为众人所称颂。
譬如冠军侯霍去病,因李敢辱其舅父,当着汉武帝的面将其射杀。此举虽有些骄横跋扈,却也能够一窥当世风气,汉武帝也并为此事责罚霍去病。
除此之外,东汉末年的阳球、夏侯惇、典韦、关羽、徐庶等人,也都有过类似经历。
这个时代的儒家可不似宋明清那般软弱,反而颇有血性,提倡以直报怨、以牙还牙、有仇必报。
《礼记》云:君父之仇,不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革;交游之仇,不与同国。
正是在这种大环境的影响下,所以两汉时期为报私仇杀人、灭门之风非常盛行,杀人者在法律与道德上都能得到谅解,也会被许多世家大族包庇,帮助他们逃脱法律的惩戒。
直到曹丕登基以后,颁布诏书严令不得私相复仇,这种风气才慢慢被遏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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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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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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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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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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