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特意从临安府请的大厨,做出的鱼肉和羊肉,也只是吃两口应付长辈。
“好吃吧?”程小棠笑眯眯道,“小孩子要多吃鱼,才能变聪明”。
这可是有科学依据的,对小孩子来说,鱼肉能补充大脑发育所需的营养。
胡景焕点点头。
别人说他不信,程小棠这个比他三岁时还聪明的小丫头这么说,还一直有吃鱼的运气,颇有几分可信之处的。
“胡小公子,我帮你吃羊肉羹吧。”
程天寿美滋滋地舀了一大勺送进嘴里,这可是肉,再怎么样都会好吃。
大户人家的小公子就是挑嘴,居然不吃肉。
“唔——”
话说太早了,程天寿用手捂住嘴,才没吐出来。
无论如何,这都是肉,难吃也得咽下去。
看到程天寿夸张的模样,本就不高兴程小棠坏女儿好事的杨氏,心里冒火地自己尝了一口。
然后,脸色几经变化,无比庆幸胡小公子不吃羊肉。
之前这道羊肉羹明明做得很好,怎么会是这种奇怪的味道。杨氏扫了一眼长桌,发现所有菜里,只有羊肉羹那盆不再有人碰。
程老太脸色不善地将羊肉羹吃完,又吃了几大口老二媳妇做的菜,这才压下恶心。
就不该让杨氏那个懒货糟蹋肉!
酒过半巡,已经有不少人倒在了茅台酒的威力之下。
大荣朝的酒度数不高,最多不高过二十,大多是十度以下的米酒。就连北方草原的烈酒,也不到茅台的一半。
全家酒量最好的程大牛,也不小心喝超过了,整个人处于半醉半醒的状态。
父亲忘了待客,就由儿子顶上。
胡里正派了曾孙过来表示对棠宝的喜爱,老程家投桃报李,就由孩子辈里最年长的程天福,代为向胡景焕敬酒。
酒席上,敬酒是一种尊敬。
此时众人还不知其中利害,胡景焕也欣然接过酒杯。
逢年过节的时候,他作为胡里正最出色的曾孙,也是要给长辈敬酒的。
不说酒量多好,只是从没失态过,并不把喝酒当一回事。
程小棠阻拦不及,就眼睁睁看着胡景焕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杯子再小,那也是纯纯的五十三度白酒啊!
胡景焕只觉得这酒入口香甜,唇齿留香,还带着丝丝酸味,然后就从脖子红到了脸上,啪一下栽倒在桌上。
“公子你怎么了,别吓小的啊!”
“快给胡小公子喂点水。”
“这有茶,解酒快。”
一阵兵荒马乱之后,胡景焕才晕乎着醒过来,入眼就是程三莲、程文韬以及杨氏姐弟关切的大脸。
“走开。”
胡景焕深吸一口气,想把纠结多日的问题问出来,“程小棠呢?我有话问她”
听到胡景焕要找程小棠,程三莲立马就耷拉下脸。
程三莲没把才三岁的程小棠当作竞争对手,只是不喜欢所有人都关注她。
明明刚开始逃荒的时候,村里人都劝大伯父把养不活的傻妞扔掉,现在居然一起凑钱给她买长命锁。
区区一个傻妞而已!
程小棠正跟着娘捣鼓蜂蜜水,胡小公子有三房那边照顾不用担心,她得赶紧让老爹醒酒。
喝懵的程大牛在吃了几块大肥肉后,就清醒得差不多了。
然而就是这一分醉意,让程大牛放飞了自我,开启遗传给程天寿的话唠模式,滔滔不绝地开始夸女儿。
而且还专挑生面孔,休沐回家,只是来打个招呼的关松惨遭荼毒。
被程大牛搭着肩膀不许走,一定要听完棠宝是如何抓蛇捕兔、智斗卢氏母子,再给予赞美。
再让老爹说下去,程小棠的小脸都没处搁了。
突然听到胡景焕喊她大名,程小棠还以为有什么事,结果又是一只醉猫。
看来以后还是不能轻易拿酒出来,杀伤力过大。
“胡小公子,你叫我?”程小棠递给胡家小厮一碗蜂蜜水,示意他喂给胡景焕。
胡景焕揉了揉眼睛,看着曾祖父用来刺激自己的小丫头,疑惑地问道:“你也是家里最聪明的孩子吗?所以才对你这么好。”
“不是呀。”程小棠摇摇头。
她是开了外挂加上记忆力比较好,没测过智商,不敢说比二哥程天禄聪明。
“那是为什么?”胡景焕一直没想通。
胡景焕从三岁启蒙起,就知道自己比同批进入学堂的堂兄弟都聪明。
再长大一些,他在读书上的天赋就更加突出。
不仅备受夫子们夸赞,祖父和爹娘每次在外提起他,都是止不住的自豪。
就连总是很忙的曾外祖父,一有空闲也喜欢把他带在身边,让族里的兄弟姐妹们艳羡不已。
胡景焕的祖父是胡里正的二儿子,上有兄长沉稳可靠,下有幼弟长袖善舞,在武泰镇很少会有人专门拜访。
然而那是过去了,只要他能金榜题名,祖父这一脉就能扬眉吐气。
这也是他备受重视需要肩负的责任。
可女孩子,在族里向来是受宠爱却不会被看重,更不会成为父兄在外的骄傲。
程小棠就当为自己的错误负责,认真地解释道:“因为我是棠宝呀。”
“我是爹娘的女儿,哥哥们的妹妹,所以他们就对我好。”
“如果你又笨又坏呢?”胡景焕很执着。
“我就算是傻妞,爹娘和哥哥们也会喜欢我。”程小棠斩钉截铁道。
这方面她最有话语权,说得无比自信。
“棠宝不是傻妞。”程天寿纠正道,“棠宝是因为太聪明了,所以开窍晚。”
“我三岁才会说话呢。”程小棠伸出三根手指。
胡景焕再次被震惊,在酒的催化下说话直接了很多,“原来你以前真的很笨啊?”
“不准说我妹妹笨!乱喝酒的人才笨!”
程天寿立马不高兴了。
“我笨?我才不笨!我吃了鱼最聪明!”胡景焕也露出了孩子气的一面。
俩人岁数相仿,你来我往吵得不分高低。
小厮暗自咋舌,原来自家公子是那种会为了变聪明克服困难的人。
不过再放任公子学骂人的话,他就真的小命不保了,“公子,天色不早,咱们该回家了。”
“我送胡小公子一程吧。”关松赶紧趁机摆脱了程大牛。
再听第三遍,他都要背下棠宝的丰功伟绩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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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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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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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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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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