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猜到是杨氏搞砸了的杨智明,远远看到程大牛一行人往回走,赶紧迎了上去,假装自己是去接人的。
如今房子还没建起来,一览无余的空地上藏不住事。
程老太不想让人看到家丑,只对程三牛说了一句话,“你敢帮杨智明的田里拔一根草,就别认我当娘!”
“娘,娘别气坏身子。”程三牛只依稀听到什么佃农之类的话,来不及细问,先跟老娘表孝心,“儿子绝对不帮。”
杨氏缩着脑袋欲哭无泪,根本不明白为啥婆母会发这么大的脾气。
谢玲花三个妯娌也懒搭理她,照顾娘家的媳妇看得多了,也是人之常情,就是没见过这么坑婆家的。
这么多年也说不通,浪费口舌还不如去关心枫林村的房子。
凌把式一开始是给关松和村长面子,心里对北方佬也是多有偏见,觉得他们不像是本分人。
然而相处了一会儿后,他就知道新的乡亲们是遭了多大的大罪才走到这里,比谁都想安稳过日子。
尤其是程大牛,说话敞亮,性格也爽快,很对他的胃口。
凌把式年纪大了以后,就不怎么上手干活。大部分时间都是指点一下学徒,然后帮着东家们找齐需要的工匠们。
这次老程家要盖大宅子,一家近二十口人,分配屋子布局的难度大,倒是让他有了久违的干劲。
更好的一点是程大牛不差钱,要盖最好的青砖大瓦房。
凌把式用重新勘察了一遍村北的地形,很快就根据经验给出了许多建房子的意见。
程氏族人也没什么货比三家的想法,根据自家的很快就商定下来,挑了一个黄道吉日开工。
北边的地势虽矮,却很平坦。男女老少齐上阵,花了两天就把地面收拾得干干净净。
这是他们以后扎根的地方,花钱请别人清理都怕不够上心。
等到正式开工,来干活的大半都是关凌村人。农闲时节,壮劳力们没什么赚钱的门路,家门口的活计自然不愿错过。
反正他们只要按照凌把式的吩咐干活,听不懂北方佬的话也没影响。
而程氏族人对干活或者看热闹的关凌村人都一视同仁,既不冷淡也不热切,保持着不失礼的距离。
上赶着不是买卖,他们好歹是花钱雇人的东家,不能输了气场。
程三牛和程铁牛兄弟俩,一个是手艺出众的木匠,一个是跟着镇上老石匠学过三年的学徒,成为验收的主力。
乡亲情谊可以慢慢培养,把活干好最重要。
小孩子们也忙得很,全被家里长辈压着在程小棠开设的小学堂学习。
由白嫣授课,程小棠负责每日考核学习成果。
一开始除了程天寿和程大宝,其他孩子都不服气,不想被最小的奶娃娃管。
程小棠解决的方式也很简单,谁学得好,就奖励糖块吃。几次说到做到后,立马树立了权威。
三年大旱,新出生的孩子连米糊都没得吃,大部分都活不到满月。剩下几个也在逃荒路上,受不了风吹日晒没了。
程小棠如今是族里最小的孩子,却已经取代了程天寿的地位,成为新一代孩子王。
小孩子的世界很纯粹,有糖的就是老大。
在糖块奖励下,孩子们很快就学会了跟本地小孩吵架。
而大人们忙碌之余,发现两边的孩子不知何时,居然能沟通了,也抽空加入了棠宝小学堂。
程小棠很懂因材施教,对孩子们是循序渐进,对大人们则是短而有力的特训。
没两天,所有人都掌握了赶集的沟通技能。
其中说得最熟练的三句话分别是“给我看看”、“多钱一斤”、“能便宜些吗”。
谢玲花甚至能结合动作,买到比武泰镇居民更低的价格。
小年有三天大集,男人们继续热火朝天地盖房子,女人们斗志昂扬地杀向去武泰镇。
虽然年前肯定来不及住进新房子,该有的热闹不能少。
上次过年的时候,所有人还困守在榆林村,日夜苦求老天爷下雨,心里全是绝望和迷茫。
一晃眼,他们就过上了比逃荒前更好的日子,怎能不好好庆祝。
连最节省的有粮媳妇,也大包小包地往回运。
老程家由程老太带队,买了整整一牛车加一驴车的东西,小野差点都要被压得发脾气了。
如今大家住在临时搭的草棚里,也没什么遮掩。老程家卸货时,拿出一匹海棠色绸缎时,直接闪到了路过人的眼睛。
当晚,老程家是隐藏的大财主这条传言,在关凌村不胫而走。
而老程家之所以采买这么多,是因为除了小年、除夕外,还多了一个庆祝的日子。
腊月二十五,是程小棠的生辰。
小孩子过生辰一般就是吃一碗长寿面,再埋个荷包蛋。
不过这次的意义很不同:一来,这是程小棠开窍后的第一个生辰;二来,也是她作为关凌村人度过的第一个生辰。
程小棠对生辰宴期待满满,只要奶奶让二婶放开了做菜,比平时还好吃十倍。
生辰当日,程小棠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扒拉出当初萧爷爷给的锦囊。
当时萧爷爷说的是生辰礼物,她就给存到空间的里,以防哪天没忍住破坏了锦囊妙计的时机。
终于到揭晓惊喜的一刻,程小棠搓搓手,打开看到里面果然是一张纸。
一张地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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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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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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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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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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