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年纪小,还要跟二哥一起睡一间屋子。不过娘说了,可以把一间房隔成两间,中间用帘子拉起来,他就有独立的床和柜子啦。
程小棠忧伤地用完好的左手托腮,仰望天空,“想要科技。”
“那是什么鸡,很好吃吗?”程天寿拍着小胸脯,爽朗道,“四哥给你去抓!”
“要抓科技,需要好好读书。”程小棠幽幽叹气。
书到用时方恨少,要是现在手头万能的当初专业课就该好好学习
“这鸡还要读书人才能抓啊。”程天寿见妹妹可怜巴巴的样子,痛下决心,“棠宝真的想要的话,四哥也可以学。”
程小棠果断伸出手掌,“那就说好啦,击掌为誓!”
“好!”程天寿豪气冲天,感觉自己像是个江湖中的侠士。
“阿娘,四哥跟我约定要好好读书啦!”程小棠眉开眼笑地起身,“我可以一个人住了嘛?”
程天寿:总感觉哪里不对的样子。
谢玲花无奈地瞅了眼小儿子,平时让他跟着老二背几句书就一脸痛苦这时候倒答应得快。
只是都答应孩子了,她也不能反悔,只得点头。
“娘最好啦!我的房间还要隔出一个书房。”程小棠欢呼道。
“老大媳妇儿,棠宝才多大,先跟你们屋里头放张小床。”程老太还是觉得不妥,“过三年再说。”
哪有三岁的小娃娃就自己睡一个屋子的,又不是大户人家有丫鬟老妈子伺候。
三年?
三年之后又三年,程小棠可等不了那么久,当即抱住奶奶卖萌撒娇,时不时还举着受伤的右手腕卖惨。
软软的小奶音不断地保证自己睡相好,又说爹爹打呼噜睡不着,最终还是让程老太松了口。
“先睡几天看看,不行房间给你建好,长大再去睡。”程老太板着脸道。
程小棠用力点头,“我会乖乖哒,奶奶是全天下最好的奶奶!”
而程氏其他人,也在商量着房间的分配问题。
从钱塘县走到关凌村的路上,他们一直在观察当地人家的住所。但凡像样点的房子,也都是有院子的,与老家相差不大。
有人想一步到位,也有人想省下银子傍身,只盖一间坚固的。万一水漫上来,还有能住的地方就行。
程大牛兄弟四个感情深厚,背井离乡来到南方正是开头难的时候,更不可能分家。
之前商量过,兄弟几个还是按照之前在榆林村时的住法。
不过考虑到南方独有的雨季和胡里正等人的提醒,公中又有几百两银子打底,素来节俭的程老太也同意多盖几间青砖大瓦房。
毕竟房子是一辈子的事,半点不能省。
正厅要一间,平日里吃饭、招待客人都得有专门的地方。程老太作为管事的一家之主,屋子就跟库房连在一起,建在正厅后面。
程大牛是家里老大,习惯性住在东边院子。
夫妻俩一间,过两年就能说亲事的程天福单独一间,程天禄和程天寿住一起,再加上程小棠一间,这就得四间。
二房很简单,程二牛夫妻俩一间、两个女儿一间。以后再有孩子,是女儿可以住一起,就算是儿子,长大后两个女儿也差不多都出嫁了。
四房还没有自己的孩子,更省事,一间小夫妻住,一间暂时充当客房。
这次全部由公中出银子盖新房,包括一应的桌椅家具,几兄弟都不用再额外出钱,也省得有人乱花钱。
家里人在程老太三不五时的敲打下,很清楚如今能盖得起青砖大瓦房,是托了小棠宝的福。
不说萧家祖孙留下的熊皮狍茸老人参,就连最初卖了一百两银子的水,也是棠宝发现的。
若是按劳分配,程小棠单独有个四合院都不为过,更不用说一间屋子了。
然而有人惜福,就有人贪心不足蛇吞象。
程三莲眼看连傻妞都能一个人住,还要在自己屋里隔出书房,立马就不平衡了。她也想要单独一间房,而不是父母屋子里隔出的那点地方。
“别胡闹,你再过几年都要嫁人了,浪费那钱做啥。”杨氏前天刚在婆母那里吃了排头,老实了许多。
一个丫头片子,要什么自己的房间,净给家里添乱。
“娘!凭什么就我没有!”程三莲跺脚,“大芳和二蓉的屋子都要比我大了!”
她知道娘最看不起二婶,故意将两个堂姐拿出来说事。
杨氏心里当然不痛快,又怕女儿闹起来,让婆母把弟弟赶走,只得压低声音哄道:“傻丫头,以后做了官家夫人,要什么好东西没有。”
“娘!”程三莲听到嫁人脸上飞上两朵红晕。
接着杨氏又拉着女儿说了些官家夫人的好日子,还答应给她打一张比所有姐妹都好看的床,这才消停下来。
程老太斜睨着杨氏母女,见她们都在一起嘀嘀咕咕,最终没来吵吵,反而有些遗憾。
之前逃荒时没工夫收拾老三一家,现在是时候正一正家风了。
“娘,儿媳知道多亏家里人宽厚大方,才愿意带着小明逃荒,还能落户到这么好的地方。”
杨氏安抚好女儿后,难得说起了人话,“他是杨家人,终究是咱老程家的客人。”
“你心里有数就好。”程老太淡淡道。
“儿媳心里一直又是惭愧,又是感激。这次咱家建新房,可千万别把我弟弟算进来,否则这恩情他实在无法报答。”
程老太嗯了一声,想看杨氏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谢玲花和方氏对视一眼,都有同样的疑惑:
谁算上杨智明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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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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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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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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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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