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参与这场死亡游戏,他才能够真正的突破豪强地主天花板,进入到大汉社会真正的高层,进而获得了如今这一系列权势和地位。
从十五岁到十九岁,四年的时间过去了,不敢说整个涿郡,但是在涿县,他刘玄德已经是说一不二的一号选手了。
就算是公孙瓒,在实际问题上如果和刘备出现了分歧,一般也不会坚持自己的看法,因为刘备才是卢植真正的弟子,在未来前途的分量上,刘备的分量已经明显超过了公孙瓒。
而公孙瓒也是一个颇有野心的人。
他并不甘心于仅仅成为郡县级别的大人物,他也很想去雒阳,站在更高的舞台上舞动身姿,好让当初瞧不起他的辽东公孙氏族人吃瘪、后悔,然后在他面前献媚。
他对此拥有强烈的渴望。
他要出人头地!
他要歪嘴并邪魅一笑!
但是他自己并没有在雒阳站稳脚跟的途径,他没能成为卢植的弟子,所以他需要刘备,他非常需要刘备。
因此,得知苏双马匹被劫掠的事情之后,他便什么都没做,因为刘备说了,这件事情交给刘备自己来解决。
对这位现在已经在实际身份上超越自己的曾经的小老弟,公孙瓒是羡慕里面带着一丝丝的嫉妒。
但是他也知道,自己嫉妒不来。
有些事情,有些选择,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如果当初站在卢植府门口三个月不走的是自己,如果当时恳求卢植要一起去九江郡的人是自己,如果舍命救下卢植为此身中三箭几乎丧命的是自己……
或许现在的一切都会完全不同。
可现在再想这些,还有什么意义呢?
公孙瓒只能叹息,深深地叹息。
第二日,刘备整顿完毕全部的队伍,带着数百号全副武装且忠于自己的青壮战士和关羽、张飞、季建三大猛男一起前往程大志的寨子。
程大志算是刘备的老对手、老朋友了。
刘备尚未发迹的时候就在涿县小有名气,后来刘备发迹,逐渐威压涿县,消灭了不少不听话的势力,程大志也被刘备揍过。
不过程大志没被收拾掉,因为他搭上了涿县内几个颇具实力的家族的路子,成为了他们操作不法贸易的渠道。
刘备考虑到那几个家族的看法,就没有对程大志动手。
但是长期以来,程大志对刘备也是十分客气,甚至是恭敬,完全不敢损害刘备的利益,所以刘备也犯不着主动招惹他。
不过这一次倒是程大志越界了,他要是不知好歹,刘备不会放过他,那几户涿县土豪家族真要对此有意见,刘备也不怕他们。
我上头有人,你们上头也有人吗?
事情的结果其实并没有出乎刘备的预料。
刘备带着几百号青壮全副武装的来到了程大志的寨子底下,就那么明晃晃的炫肌肉,程大志只要不是个瞎子,就能知道刘备的决心。
于是程大志陪着笑脸,笑呵呵的亲自下山迎接刘备,请刘备到山寨内一叙。
刘备把张飞带在身边,让关羽和季建统领武装留在山下以为威慑,如此上山,进入了程大志的寨子,然后便看到了被程大志劫掠得手的一百匹好马。
“之前不曾得知此事居然由您出面,您其实不用亲自出面,只要派人来说一声,这些马匹我自然如数奉还,不敢有差。”
程大志在刘备面前那是十足的恭敬,甚至都有点卑微的感觉,显然对这个制霸涿县的土霸王很是畏惧。
刘备摸了摸一匹好马的鬃毛,斜着眼睛瞥了一眼程大志。
“你老实交代,这个事情到底是谁让你做的,我觉得以你的谨慎,不该做这样容易招惹到我的事情,三五匹马也就算了,一口气一百匹,谁能咽得下这口气?你这是在找死。”
程大志面色一僵,讪讪笑了。
“其实这件事情发生的时候,我不在寨子内,留在寨子里的人不懂事,自作主张做错了事,我回来之后已经处理了这件事情。”
“怎么处理的?”
“把人带上来。”
程大志对身边人吩咐一句,然后一个被打得遍体鳞伤半死不活的家伙就给带了过来,扔在了刘备面前。
“李大目?”
刘备认识这个人,这个人是程大志身边的二把手,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但因为眼睛很大,涿县道上的人都喊他李大目。
自打程大志开始做这行,李大目就一直跟在程大志身边,是程大志不可或缺的左膀右臂。
“程大志,你觉得我很好糊弄吗?”
刘备冷笑道:“李大目,他不懂事?他要是不懂事,你这山寨里百多号人,岂不个个都是白痴?”
“这个事情……”
程大志抿着嘴唇低下头沉默了一会儿,少倾又抬起头,讪讪笑道:“这个事情其实真的不是我愿意的,李大目擅自做主,这个人我是留不下了,完全交给您处置,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刘备看着程大志看了一会儿。
“他不是不懂事,应该是不听话,程大志,你的脑子还算是清醒的,所以我奉劝你一句,不要和太平道的人走得太近,什么人有前途,什么人没有前途,你或许分辨不出来,但是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太平道,是没有前途的。”
程大志愕然抬起头,难以置信的盯着刘备。
“您……”
“太平道人的想法是不错的,大汉也的确是生了重病,但是张角没那个能耐做医者。”
刘备摇头道:“行军布阵,用兵打仗,上下沟通,讯息传递,安营扎寨,后勤调度,人才安置,规划执行……这些都很专业,都要学习,张角没有接受过这样的教化,更没有此类经验。
专门的事情,要交给专业的人来做,孔夫子很早以前就说过了,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自己不懂,又没有专业的人才辅助,只知道一头热的往前闯,但凡有人给你使个绊子,摔不死都算是幸运的。”
程大志咽了口唾沫。
“您都知道了?”
“我知道什么?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知道,你这样做,尚且还算是悬崖勒马。”
刘备伸手拍了拍程大志的肩膀:“李大目我就带走了,这个事情我能帮你压下来,但是今后的路要怎么走,程大志,你要好好想想,认真的想,不要做出让自己后悔的决断。
你我都是一样的人,从底下往上爬,走到今日不容易,我知晓你的艰辛,你知晓我的不易,正是因为如此,我才不想看着你就那么粉身碎骨,明白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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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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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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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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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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