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叔叔,你怎么了?你在哪里……”时宇欢跑得最快,后面时宇乐拉着果果的手,兄妹二人扶持着跟上哥哥的脚步。
“啊……我……我没事,别担心。”李致佑从一个斜坡上摔了下去,好在他此时人被一棵树杆给挡住了,没有再继续往下掉。
旁边是一片草地,四周同样有树。而且从左边的方向,还有一条小路,是他和三个孩子刚才一直都没有发现的。
“欢儿,你们此时能看到天空的阳光吗?”
“能。”时宇欢抬头望向树林之上的天。
“你们到太阳四十五度的方向,沿着那里的草丛往前面走,有一条小路可以下来。”
李致佑大声的告知他们。
他不能确定孩子们具体在什么方位,最好的指南针就是太阳了。
“哥哥,你照顾着妹妹,我走前面带路。”时宇欢抱着手中的小电脑,他意识到电脑屏幕上的那个信号指示,好像越来越强烈了。是跟他们此时所走的方向有关系。
“好,那你小心一点。”
时宇乐把前面的杂草推开,果然看到了那条斜坡的小路。
此时的李致佑已经从树杆上下来了,他沿着斜坡去与孩子们会合。
然而,时宇乐却没有再去管李致佑在什么地方,他一味的跟着电脑里面的信号指示走。
“嘟嘟嘟……”
电脑中突然强烈的叫唤了起来,那个信号灯也变成了红色。不仅如此,手表上的信号与时宇乐之间,还测量出了一个精准的距离。
“弟弟,你怎么不走了?”时宇欢不明白时宇乐在查看什么。
“在这里吧?”时宇乐环望着四周,只有他们所站的地方是平地,其他的地方都是斜坡。右边的一侧就是悬崖,一不小心就很有可能掉下去。
“你指的是洛顺天的手表上的定位器在这里吗?”时宇欢满脸都是诧异。“那个老头是有病吧?好端端的怎么会将自己的手表扔在这种荒郊野外?
哪怕是被小偷给偷了,再愚蠢的小偷都不可能来这里的。”
李致佑走过来,他听到时宇欢的话。下意识的蹲下身体,查看地面上的那些杂草。
他们所站的位置,生长出来的杂草,明显要比其他地方要浅一些,颜色要嫩一些。就像是不久之前被人割掉了老草,经过了一段时间后,小草发了新芽重新长到了这么高。
正当李致佑还在沉思的时候,时宇乐突然捡来了一根棍子,还递给了他。
“做什么?”李致佑问他。
“你不是想要把这里挖开吗?这是唯一我能找到的‘工具’。”时宇乐是看出了他的心思。“不过,我觉得……我应该把妹妹带到山上去。”
李致佑蹙了蹙眉,甚至还在心里惊叹,这小家伙的智商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如果他的儿子时宇喜和时宇临,此时也在这里的话,他们俩是否也能与时宇乐想像中的一样呢?
洛顺天的手表定位器出现在这里,只有两种可能。
一是他回到老家,来这山林里爬山时不小心弄丢的。二是洛顺天已经发生了意外,他连人带手表都被人埋在了这里。
毕竟,他来杨柳镇的目的,就是想要证实一下。现在在洛氏集团的那个洛顺天,到底是不是真正的洛顺天。
“你不怕吗?”李致佑温柔的问着时宇乐。
“我怕什么?我是男子汉,别说是死人,尸体了。就是再恐怖的画面,我也见过的。”
记得上次他帮爹地他们对付林柏远的时候,那么惊险的事他都没有畏惧。
“我也不害怕,不用回避的。”果果听出了他们的意思。
她励志要做一名好的神医,医生必然是会面对生老病死的。尤其是在给病人做手术时发生的意外。
死人有什么好害怕的,只要做到问心无愧。
“我来。”
时宇欢从旁边捡了一根大的树枝过来,沿着周围的杂草,用力的将土给刨开。
“我也帮忙。”果果想要去帮忙,却被时宇乐给阻止了。
“不行,我们时家和盛家的男儿,怎么能让女生做这种苦力之事。
有哥哥们在,还不需要妹妹你亲力亲为。”
闻言,果果咧嘴一笑。
她和时儿都是哥哥们宠爱的妹妹,不仅是这件事,以前在家里的时候也是一样。
十几分钟后,李致佑发现了泥土中的黑色布料。
时宇欢用巧劲儿,将一块很大的泥土撬开。顿时空气中弥漫出了浓烈的恶臭味儿。
“唔……”他赶紧抬起手来,用手臂将自己的口鼻给捂住。
“天啦,好臭呀。”时宇乐也惊呼。
相比两个小家伙激动的反应,果果倒是淡定很多。
“这是尸臭的味道。”果果蹙着眉头,盯着泥土中的黑色物体。
李致佑尽量屏住自己的呼吸,尽快将覆盖在尸体上的泥土扒开,直到那块银色的手表露土为止。
大概可以看得出来,手表依旧在人的手腕上。只是这人的手臂肌肉已经高度腐烂,唯有他本身的白骨了。
果果将背包里面的一个塑料口袋拿出来,赶紧递给对面的李致佑。
“李叔叔,把那个手表放在这里面。”
“嗯。”
李致佑蹲下身来,将泥土中白骨上的手表取下来。
这手表的质量是真的好,即使已经被埋在土中那么长时间,它依旧还在行走。与当下的时间一样精准无误。
他把手表装好后,再一次刨着尸体上面的泥土,即使明知道这尸体已经面目全非,可他为了证明对方是不是洛顺天,只能继续下去。
时宇欢感觉实在是臭得不行,他坚持不住了,扔掉手中的木棍后退到了一边。
可那恶臭的味道,早已覆盖了这一片。他躲都躲不掉!
“我去上面透透气……”
“哥哥,上面的空气才是最臭的。毕竟……空气都是往上飘的。”时宇乐心里充满了恐惧,但一直在强撑,为了给自己打气,他故意跟哥哥说着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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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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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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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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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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