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公府官吏骑马穿梭在人群之中,向人们诉说马陵公的命令,官吏们在街道和集市入口张贴告示,以此告知征兵的消息。
很快这些消息也会层层下发,在地方上传开,一时间整个马陵城都笼罩在异样的气氛之中。
随着时间的发酵,有些人拍手叫好,而更多的人则陷入深深不安之中。
……
月朗星稀,进入雾月之后天气逐渐变得阴冷,大多数百姓的衣服都是硬麻布制作,长期放着不穿会变硬,需要重新捣过才能变的柔软可以穿在身上。
而对于贵族而言,很多人则能穿上柔软如云的绸缎,轻薄保暖,不过多数丝绸还需要从汉朝的益州郡,汉中郡等买进,价格昂贵。
其次就是从西面买入的棉衣,虽然不及丝绸轻薄,不过保暖效果很好,远胜过麻布,大多用在军中,不少公侯的亲兵都能穿上棉衣。
不过西方的神秘区域也在汉朝控制之中,大约三十年前,如今的汉朝天子派两万大军,征发随军民夫五万,牛两万头,战马一万匹,向西方进军,并在大小十余战,历经两年之后搜荡平西域三十多国。
自此之后,西面的奇异珍宝,美酒,果蔬和棉衣,就成了东方诸国炙手可热的抢手商品,最为东方诸国的贵族们喜欢。
只不过对于普通百姓来说,那些还太遥远,而随着征兵令下发,眼前的困境却是实实在在的。
马陵城外的村落,距离马陵城南二十余里,村头是一片杨柳,两畔天地中一片枯黄,叽叽喳喳的野鸟在田间地头打闹,有人躲在草垛后想要捕鸟,但在夜里从来不是件容易事。
远处的村落中以往家家户户都已经早睡,可如今却有一些稀疏微弱的火光,因为这注定不是个平凡之夜。
“官差来抓人,我带你去。”村头小院里,一家人围坐,夜光不足以提供照明,所以他们点亮了贵重的蜡烛,也使得气氛不同往昔,格外凝重。
年逾半百的父亲对年轻的儿子道:“你刚娶媳妇没多久,家里没你不行,反正我年纪大了活不了几年,吃得也少,家里粮食少带点,能省则省。”
“爹,你不能去......”儿子面露不忍:“年纪那么大去打仗不说河阳人,先要受自己人欺负,再说哪里有父亲代替儿子受罪的,我良心过不去。
这次怎么说都我去,我们马陵加上河阴那么多人,一人一口唾沫也能把河阳的贼人淹死,你放心,最少三五十天,最多半年我就能回来。”儿子信誓旦旦的保证。
没想到父亲却生气了,怒声训斥:“你知道个屁!打仗的事谁说得清。
六年前跟中山国的猴子打仗,一开始说得好好的,还不是说十成十的把握,手拿把掐三五十天就能打完杀光中山国猴子,来招兵的官差这么说,你大哥也这么说,结果他去了十多天就死在两山口。
他们又把你三哥抓去了,过了一年你三哥也死了,家里就剩你一个独苗!
你要是再出什么事,我们家就断子绝孙了,怎么跟祖宗交代,我到下面不要被你爷爷,你太祖他们骂死,你懂个屁!”
老人家越说越激动:“打打打,人死光了,我们平头老百姓有什么好处,还不就是拿着根棍子去卖命,运气好回来接着挥锄头,功劳都是那些大人物的.......
你可别傻,为了那点事去卖命,河阳人干了什么事让公府不高兴不管,咱们犯不着真去拼命,那些都是贵族的事。”
“爹,那也是咱们马陵的事.......”
“你把马陵当自己家,他们把你当马陵人了吗?去拼命能落着什么好?我听说在西面的汉朝就算普通士兵只要杀够了人都能当将军,咱们这你再拼命,贱民还是贱民,贵族还是贵族,你卖什么命!”老人激动的骂。
这下年轻的儿子不说话了。
“就这么决定了,我去打仗,这把年纪没什么好牵挂的,你在家照顾好媳妇,照顾好你妈,别的事什么都不重要.......”
宁静的小村落逐渐恢复往日平静,在数不清的千家万户之中,许多人都做出了抉择。
对于赵国而言这样的事并非个例.......
........
马陵大军集结的速度并不快,一直磨磨蹭蹭到雾月七十日左右,各地征召来的军队才陆续在马陵城西汇合,到雾月七十三日,公子赵志坚率最大的一支领地征召军,继一千五百多人的河阴军到达马陵城西汇合后,城西已汇聚八千人的大军。
不过这些军队中只有两千左右是装备精良的穆氏及麾下贵族亲军,其余六千左右各地汇聚过来,自带武器装备的征兆兵,他们参差不齐,无论装备还是训练。
打架斗殴,乃至士兵逃跑的事情时常发生,好在有穆氏亲兵维持秩序,装备精良骑着高头大马的亲兵追捕那些逃跑,斗殴的士兵,并处死了几人来威慑其余人,终于稳住秩序。
两天之后,马陵公亲自出城检阅军队,并以其四子赵志永为统兵,加前将军统帅大军,并以公府随军长使者左丘扶风为副,为大军运输粮草辎重。
下令让巫婆占卜,巫婆用龟壳向上天请求保佑,又向牛身人面的岭山之主请求保佑,祈求告知战争的结果,之后巫婆得出了结论——大吉!此次出兵必然会取胜,他们会在雾月结束之前战胜河阳。
马陵公身着巫袍,接过巫婆递来的龟壳,高举过头,大声向三军宣告结果。
众多将领和士兵们欢呼起来,随后宰杀了黄狗,白马,黑牛,以及一名丛人奴隶,并用他们的血祭祀了军旗,完成出征前的所有仪式。
之后当着所有人的面,在将台上,马陵公穆胜亲自将他的虎符以及国君交给他的另一半虎符交到他最宠爱的四儿子手中,并嘱咐他:“岭山之主已经给出预兆,雾月结束之前你要带着王健的脑袋回来。”
“放心吧爹,我绝不会让你失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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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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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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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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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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