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铺了随时,两边的平坦大地延伸到远处巍峨耸立的高山脚下,形成暖色,暗色和墨绿的鲜明阶梯。
一百多人的骑兵队并不多见,带头的士兵并不算高大,肩披兽皮斗篷,肩膀有狼头吞肩通制护板,光滑的兽毛在风中如波浪摆动,他们的骑兵很多都背着一把短弓,提着长矛,让他们远远看起来就像一只发怒的雄鸡。
这样的骑兵装扮并不多见,不过在赵国却人尽皆知,那是嗥狼骑兵,赵国最厉害的边军。
赵国人家喻户晓,嗥狼城在赵国最荒凉的西北边界,是离石公的领地,常年负责防备西北的娄烦、白狄、匈等游牧民族并与他们作战。
常年战争的磨练,使得嗥狼城的骑兵们身经百战,马技精湛,擅长骑射,是赵国最精锐的部队之一,慢慢也被人们。
传言他们还有特殊的仪式,每批进入嗥狼城的士兵,都必须出城狩猎野狼,饮下狼血,在此过程中会有不少人丧命狼口。
领头十名嗥狼骑兵之后,就是一队披着皮甲的普通骑兵,再往后就是两辆封了顶盖马车,前方一位骑马带着剑,身着华服的贵人,之后是五辆装满行李的牛车,之后有四十人的马队,排场一点也不小。
大队人马缓缓走过荒原,远处出现一片绿地之后,中间的华服贵人招手叫来旁边跟随的骑手,两名骑手拱手领命,分别往队伍前后飞驰,队伍就停下来。
华服男人带着两个骑手一路往前,在队伍前端大道右侧一棵老桃树下停马,树上的果实已经所剩无几,枝叶在风中莎莎作响,不少鸟儿还在叽叽喳喳啄食。
老树前方一片葱绿充满目光所及,老树后方一片荒凉直到远处群山尽头,仿佛两个世界一般。
华服年轻人站在树下,看着南方的郁郁葱葱说:“河阳果然是块好地方啊。”
他就是石离公吴弥的长子吴元衡。
过了一会儿,后方传来马蹄声,一个年轻人穿着一身轻皮甲骑马过来,腰间挎着镶玉的宝剑,英气逼人,直到她开口才能分辩出那是女孩子的声音:“父亲,为什么在这停下。”
“你六叔公年纪大,我们在这歇一会儿。”吴元衡对自己的女儿解释道。
他指着路边大树:“这棵老树快有五十年了,平常的桃树远活不了那么久,过了这里就是河阳地界了。”
这次随行的吴家人有三位,他自己,六叔吴坚以及女儿吴英,自小习武的女儿兴致勃勃,一路上都十分激动,不过带她来的真正目的她却不知道。
吴英看着南方的青山绿水眼中放光,也忍不住感慨:“河阳真漂亮。”
“河阳岭的都阳侯王烈将军是打败娄烦人的英雄,爷爷说他是整个赵国最会领兵打战的人,到了那不知道能不能见到他,我能向他请教吗?”
吴英喋喋不休的说了好一会儿,然后眉头突然皱了起来:“不过听说他的儿子是个纨绔子弟,辱没了王将军的门楣.......”
“那是他们自己的家事,到了河阳后可千万不能这么说。”吴元衡提醒女儿:“这件事我也有所耳闻,家门不幸令人惋惜,你崇敬王将军为他愤愤不平是人之常情。
可你是外人,骨肉之情天下至亲,可别在都阳侯面前说起类似的话来,做出出格的事。”
吴英点头答应,转头小声嘀咕:“那我教训一下那废物也不算出格吧........”
........
休息了一会儿,长长的队伍继续慌忙移动起来,从一片棕黄荒原中进入青绿世界。
沿途他们很快遇上河阳领的哨兵,对方紧张的向他们核实了身份,吴元衡礼貌得以的一一给与回应,对方恭敬让行,并急忙派兵回报。
当他们穿过两个路边小村之后,大道前方远远看到十余骑的身影,精锐的嗥狼骑兵正要上前阻拦他们靠近就被后方的吴元衡叫住了,“他们打着旗,是都阳侯的队伍。”
随着人马靠近,面目逐渐清晰起来,果然是都阳侯率人来迎接他们了。
除了都阳侯,旁边的人应该是他的儿子,还有七八名身着犀甲的精锐骑兵。
“公子远道而来,有失远迎,请赎罪。”都阳侯王烈打马上来拱手,开口就是几句客套话,与他的传言格格不入。
“哪里哪里,都阳侯客气了。”吴元衡连拱手,同时也注意到落后他一个马头的高大年轻人。
“这是犬子王健,快见过公子。”
“末生王健,见过公子。”年轻人也拱手,然后规规矩矩的说了一句。
“年纪轻轻,却有一股超凡脱俗的气质,必定是青年俊杰。”他下意识随口回一句,对于他这种多年摸爬滚打在上层世家公卿之间的人,什么话都是张口就来,不求诚意,只求无错。
“公子过奖了。”
不过对面年轻人的反应也令他稍有意外,对方只是随意回了一句,云淡风轻的似乎没什么特别,而他见过很多年轻人,在他例行夸赞之下多数人要么面红耳赤支支吾吾,要么就开始自吹自擂,自说自话,希望和自己搭上话,还有如沐春风,如遇知己,想和他高谈阔论的,面前这样的倒是少见。
看穿了他的敷衍?面前不过一个十六七的少年,怎么可能。还是他完全就是纨绔至极,可他又懂礼数.......
不过吴元衡也没多想,很快将这件事抛在脑后,在都阳侯的领路下带队前往林荫堡。
一路上互相嘘寒问暖,又说了一些客套话。
而那边他的女儿吴英注意力却全在都阳侯和他的儿子身上了。
都阳侯对于他为什么会带着女儿来有些许惊讶,不过也没多问,他也没有过多的解释。
.......
王健跟在老爹身后,手握马缰,感觉到背后不怀好意的目光,他的神识早已清晰察觉那主人是谁,刚才吴公子也介绍过了,那是他的女儿。
只不过这却却让王健一下觉得局势复杂了起来。
如今女性的地位并不低,其一是因为有天赋的术士的大多是女性这点让女性在战争中有了更高的地位,也就有了更高的社会地位;其二则是这里没有武则天。
所以天下人公认的依旧是嫡长子继承,不过当嫡长子不在,继承顺位往后推移时,女子也有除和兄弟之外,与叔伯辈平齐的继承权。
如齐国,鲁国,卫国等都有过女王,而其他国家太后摄政的事也非时常发生。
这时吴元衡为马陵之会把自己的女儿带来,王健就很怀疑他的动机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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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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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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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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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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