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红楼醉红楼贾玉京>第415章 下江南
  江南好风光。

  明代中叶时期的南京城人口多达百万以上。

  是当时全世界最大人口最多的城市,也是明朝人文与物质最丰富多彩多姿的城市。

  有明一代,南京一直是明朝廷的经济舱。

  也是文化中心活动生发之地,另外也是南方的军事、重镇及政治中心。

  明朝设立明南城,应天府作为行在及府治所在地,也是太子殿下继位时,学习理政的试验地。

  作为龙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都城,其规模之大,令人咋舌,

  历史上诸城可以只有阿房宫可以压其一头。

  其余的都城,均难望其项背。

  总面积超过二百三十平方千米。

  分为四重城:宫城、皇城、京城和外郭城垣。

  承天门和端门,相当于神都正门。

  接着就是如宫城紫禁城的正门午门之城区。

  御道街的北端午门的主体部分仍然是留迹,俗称为午朝门。

  南京的道路非常之奇妙。

  整体呈不规则建筑,城墙的与旧城轮廓,是绕着和山水地形而规划。

  皇宫不是居中。反而是在一边一角,全城中轴线不是太明显。不知道是不是为了中京的龙城,而故意把它弄坏了。

  观自汉,唐,宋元等等风水格局,一向以方正,要中轴对称,方向亦有其严格的规定要求,

  不立中轴,是要避开中京中正?

  应天府,最熟悉的就是应天府尹贾雨村这厮了。

  在富饶的江南陪都重镇当府尹,几年时间捞盆满钵满。

  金陵十二钗下了江南,不少人重回故乡,心里面顿时如囚笼子里的小鸟一样,每天不是游河,便是逛街。

  别的地方战火纷飞,冰天雪地,而一条秦岭淮河将南北气候奇葩的相隔开来。

  生于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

  一河之隔,气温分别的非常之清楚。

  南北之界,你会惊奇发现,北方这边是诸树枯黄,万物凋零,冰冰冷冷。

  而南方这边,树木郁郁葱葱,绿水朱华秋色嫩,花香鸟语,景色醉游人。

  南北自古以来,贫富悬殊大的原因,除开地理八成原因,还有一个就是气候。

  到了冬天,你得猫冬,干不了活,赚不到钱,生活怎么可能会好?

  就算是现代社会也是一样,南方的人打工可以做到农历二十八九,但是北方不可以。

  冰封公路,物流不通,大部分厂早就放假了,开年也一样,前后加起来,差不多有两个月的时间。

  你一年下来,能工作多久?少了两个月工资,连打工仔去了都会迅速逃离。

  造成了贫富悬殊之罪魁祸首,气候,占了不少的因素,连投资者见了,都是怕了。

  明末江南,经过三几百年的历史洗礼。

  身处经济、文人墨客来往的中心秦淮河畔,富饶程度,无法形容。

  清明上河图的繁荣境像,可以套用在这秦淮河畔。

  两岸客商来往极多,车水马龙,不少公子哥儿被一群奴仆簇拥而来,

  为的就是上秦淮河的花船游河,一边看两岸垂柳依依,一边看怀中的佳人依依。

  “吁——”几辆豪华版的双马马车停在码头边。

  几个公子哥儿下了马车,他们一身名贵丝绸,手执折扇,旁边的奴仆托着鸟笼子。

  看样子,绝对是一群二世祖,纨绔子弟。

  “呦呵,堂兄,你瞅瞅,船上下来的这几个女子……”

  他爷爷是福王朱常洵,老爹是世子朱由崧,即后来南明皇帝,他名字叫做朱连壁。

  年约十五六岁,爱好各大青楼勾栏瓦舍,花船饮酒作乐,调戏小娘子,强抢民女等等。

  总之除了好事不干,坏事几乎都有份。

  他的堂哥朱由榔,年约二十,是桂端王朱常瀛之子。

  品性如出一辙,一瞅见下面阶梯上來的几位女子,不禁眼睛都直了。

  特别是其中一位,脸尖尖,眉目如黛,柳眉微凝,一双含情目,似嗔似怨,目光流转中惹人怜爱。

  盈盈一握柳腰更是合他的胃口。

  “卧槽了,我要死了,这个白衣女子太迷人了,我看中了……”

  朱连壁眼珠子却盯上了她身边的肤白貌美,身材火辣辣的女子,眼睛几乎要喷火,他吼道:“靠,你那个瘦骨嶙峋,不好,我喜欢那个浅绿色衣裳,身栽丰腴,脸如桃李……”

  “艹,你那个好个屁,堂弟,你没有一点欣赏美女的眼力见……”朱由榔哂笑,江南好细腰,这是一种流行风尚。

  “诶嘿,小娘子,敢问芳名?芳龄几何?不如由本公子作东,请你去江南第一楼吃个便饭,如何?”朱由榔伸手拦截了她,色色盯着她。

  另一边,朱连壁折扇一收,挡住了绿衣女子,嘿嘿一笑:“这位貌美如花的姐姐,不如我们一起游花船,看两岸垂柳拂水,如何?”

  “我劝你们,速速弹开,不然,等一下,你爹娘来到了也不认识你们了……”柳眉含情目女子冷冰冰道。

  朱由榔、朱连壁俩兄弟呆了一下,问道:“为什么不认识我们了?”

  “因为你们被人打成了猪头嘛……”绿衣女子噗嗤一笑。

  “好姐姐,你笑的真美,不行,我要纳你为妾……”朱连壁被她笑的魂飞魄散,竟自伸出咸猪手去摸她的脸蛋。

  “嗖——”一颗石子闪电般击中了朱连壁的手。

  “咔嚓……”一声轻响,显然是骨折。

  “哎哟……”朱连壁惨叫一声!

  “有刺客——”十几个奴儿,侍卫刀剑出鞘,将朱由榔、朱连壁俩兄弟围了起来。

  朱由榔见朱连壁的手又肿又瘀,脸色一变。

  此时,一个身栽更为劲爆的冷艳女子走了上来,后面跟着一个铁塔一样的大汉。

  “怎么了?你们是不是活腻了?胆敢光天化日之下,调戏良家妇女?”

  “哎哟嘿哈,你居然抢了本公子的台词?”朱由榔目光一亮,他觉得今天真是有意思,眼前的冷艳女子,又是一个大美人儿,好在今天出来了。

  不然就后悔死了,他打开折扇,扇了几下,嘿嘿一笑:“小娘子,你的剑会耍不?不如你跟着我,回府里,在卧室内耍好不好?”

  朱连壁捂住手,脸色煞白,哆嗦道:“堂哥,你啰哩啰嗦做什?叫人抓住她们,小王要好好招呼她们,让她们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

  “哈哈,堂弟讲的有理,我还真以为自己成了一个谦谦君子了,左右,男的砍了,女的留下来,带回王府……”朱由榔笑意一收,折扇一指。

  “是,小王爷,上,给我上……”一群凶仆恶奴叫嚣冲了上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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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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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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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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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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