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策:“马五姑娘不是有来接过季佐两趟,有见过阿坚哥,前些天马大老爷还特意来考过阿坚哥学问,看起来对阿坚哥很满意。前儿我邀季佐来吃宴,昨儿他便跑来与我说他爹娘和五姐都会来,我就猜到有情况,问了他,他也没瞒我,说是有想与咱家结亲之意,只让我先别对外说。”

  沈清眨了眨眼。

  季佐是马良翰的字。

  《礼记》云: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十五笄而字。

  这年头平辈之间,小辈对长辈,直呼其名是件极不礼貌的事,所以等长辈觉得小辈长大了,就会给小辈取个字,以便其社交。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有字,一般中上阶层或有些文化底蕴的人家才会有,底层百姓很多连个正经名都没有,哪里会有字,女子有字的那便更少了。

  取字并不限男二十、女十五,马良翰十一岁就是个童生,加上其家世在清源是最好的,身边时常围着一群学子跟班,已经有了社交需求,自然很早就有字了。

  名和字都是长辈赐的,而一些文人觉得长辈赐的字不好听,还会给自己取个号,有的不止取一个,就像陆观的‘玉龙居士’,就是其别号之一,号也是文人墨客圈子里特有的称谓文化。

  字通常是名的近义、反义或延伸,总归是有些关联的。

  比如马良翰,‘良翰’本就是贤良的辅佐之意,他在兄弟间排行又最小,马文会给其取字‘季佐’一点都不奇怪。

  陆观最近也给沈坚赐了个字,叫元豫。

  坚有坚固刚强之意,可过刚易折,慧极必伤,陆观给沈坚取个‘豫’字,约莫是忧其极则必反,想他活得轻松安适一些。

  “那阿坚哥是个啥态度?”沈清问。

  那马莹沈清也见过,长得好看,性子开朗,还知书达礼,整个清源也找不出几个这么优秀的姑娘了。

  这俩人若成了,对沈坚也算一桩顶好的姻缘了。

  沈策闻言想笑,可想到老爷子刚走,硬生生忍住了:“我问阿坚哥,他啥也不说,还闹了个大红脸,我估摸他也是有意的,若不季佐也不会从中牵线了。”

  旋即他又耷拉下眉眼:“哎,爷走了,咱家三年办不得喜事,也不知这事还能不能成了。”

  在他看来阿坚哥都老大不小了,村里好多这么大的男娃都成亲了,就是他三叔这么大的时候也娶了徐氏了,阿坚哥的婚事还没个影呢。

  原本他对阿坚哥和马五姑娘的事,也就是个看热闹的心思,如今想到阿坚哥三年都不能娶亲,又开始担忧了起来。

  沈清想了想,说:“若两家都有意,那就等大伯大娘过了百日热孝后,先把亲事定下来,左右阿坚哥今年不过十七,马五姑娘也才十五,晚三年再办喜事不迟。再则,三年之后阿坚哥若有了功名在身,这喜事也能办得风光些。”

  沈清倒是一点都不急沈坚的婚事,这俩孩子才多大啊,也就乡下地方成亲才早。

  她有段时间没少看话本和杂文,知道当今高门大户,也流行晚婚。

  尤其京城地界,二十有余的女子还未出嫁,年有三十的男子还未娶亲,并非什么稀罕事。

  其中原因无非两点。

  其一是高门大户对亲家更加挑剔,多是男想高娶,女想高嫁,再不济也要找个潜力股,尤其士族,还要考量政治因素和需求,那挑来捡去的,可不就耽误时间。

  其二就是高门大户间的嫁妆攀比之风很重。

  当下的女子嫁妆,其实就是原生家庭提前分给女儿的一份家产,且律法明文规定,嫁妆就是女子私产,夫家若分家,女子嫁妆不在其列,即便妇人过世,其嫁妆的第一继承人也是亲生儿女,第二继承人则是娘家,除非娘家人也死绝了,才轮到夫家处置。

  夫家霸占或随意动用媳妇嫁妆,也被社会视作一种恶劣行径,所以当初沈清一提起王氏的嫁妆,沈老头便心虚。

  正因当朝律法对女子嫁妆的保护,高门大户也乐意为女儿准备丰厚的嫁妆,以免女儿被人看轻,通常嫁女儿的花销,会是儿子娶亲花销的数倍,很多家庭为了给女儿备足嫁妆,也是要存蛮久的。

  沈策连连点头:“好,那我回头问问大伯大娘,若同意了,我再让季佐问问马家的意思。”

  “嗯。”沈清应了声,接着想起什么,从自己脖子上取下一块玉佩,又给沈策戴上:“这是送你的生日礼。”

  这是从装着她珠宝首饰的集装箱里翻出来的,能被她收藏的玉,自然不是普通货色,极品的羊脂玉籽料,大师雕刻的‘喜登连科’图,这寓意送给沈策正合适。

  生日过不成,收个生日礼物总成。

  “谢谢小妹。”沈策有些欢喜地低下头,拿起玉佩看了看,摸了又摸,实在是玉佩极为油润细腻,一摸就舍不得撒手了。

  他越看越惊讶,不由问:“窃见玉书,称美玉白如截肪,黑譬纯漆,赤拟鸡冠,黄侔蒸栗。小妹,‘白如截肪’说的是不是这种玉?”

  “约莫是,这玉也叫羊脂玉。”沈清不由失笑,这便是多读书的好处,不出户可知天下。

  “那这玉一定很贵吧?”

  “不贵,师父让我送你的。”

  “……”沈策一愣,又四处看了看,旋即撩袍下地,对着空气揖了两揖:“小子拜谢仙姑娘娘赠玉。”

  他可是知道,小妹在哪儿,仙姑娘娘就在哪儿。

  沈清:“……”

  两人没在屋里坐一会儿,就有客上门,正是沈昌后娶的媳妇张氏。

  张氏是领着沈蓉儿一起来的。

  沈清和沈策也出去见了她。

  这还是沈清第一次见到张氏,主要张氏从未来过沈家,平日沈清在乡下待的时间也不多,再则听说其每日不是在家就是在地里干活,别说她了,沈策都没见过,也就下地干活的沈福和周氏见过她。

  张氏今年不过十六,穿着打了补丁的粗棉蓝灰长褂,但收拾的还挺干净利落,模样不出挑,但也绝不丑,五官都挺端正,就是看着憨土憨土的。

  她个头偏高,身形看起来不胖也不瘦,主要是其骨架略粗,手脚也比一般女人大些,看着就是个力气大且能干活的。

  张氏见到沈家人,也不知都该怎么称呼,犹豫了会儿,才对着周氏开口:“嫂子,我带蓉儿来给…给大伯磕几个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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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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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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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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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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