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马米肠子在劳动街市场有着悠长的岁月,反正林鳄懂事的时候,就和父母来这里吃过。
在加上夜市里的其他美食,导致他彻底爱上了这里。
每年他最期待的不是过年,而是夏天和父母来这里美美的吃一顿。
“剁剁剁。”
老板戴着一次性塑料手套将加热过后的米肠子和面肺子熟练的切成了小段,然后捧在了盆子里。
接着,他开始往盆子里放调料,孜然粉,黑胡椒、辣子汁和醋,以及香菜。
等到搅拌均匀后,盛在了盘子里。
“米肠子,面肺子好啦。”
老板端上香气喷喷的米肠子和面肺子后,高喊一声。
李丽莎舔了舔红润的嘴唇,说道:“哇,真的好香,光闻着这道菜的味道,我已经食指大动了。”
“不只闻着香,吃起来更好吃。”林鳄笑道。
他贴心的将小碟子和筷子摆在了李丽莎面前,鼓励道:“别光说,尝尝看。”
虽然米肠子和面肺子名字怪异,形象也怪异,但是鼻子闻到的香气,以及林鳄的那鼓励的眼神,让李丽莎尝试着用筷子夹起一块米肠子,然后小心翼翼的放进了嘴里。
“amu。”
当米肠子进入口中,李丽莎感觉到各种味道在嘴中爆炸开来。
香菜的香味,辣椒面的辣味,醋的酸味,孜然粉和黑胡椒的香料味道相继喷涌而出。
接着是羊肠本身的一丝味道,不过这种味道非常淡,不仔细品味根本吃不出来。
紧随其后的是糯米的清香。
经过特意的蒸煮过后的糯米软糯可口,除此之外还有股栗子味道。至于栗子味道,则是鹰嘴豆带来的。
添加了多种辅料后,米肠子更加绵沙香糯。
“呜呜呜,太好吃了!”
李丽莎被这种味道感动到了,她从来没有想到,在民间,她看不到的地方竟然会有这么好吃的物美价廉的小吃。
她怀着虔诚的心,双手合十祈祷着,感谢上苍为她带来了如此美味。
祈祷过后,她满怀感激的开始了干饭,一口,两口,只见她一刻不停的将米肠子以及软嫩如果冻的面肺子塞进嘴巴里。
不一会儿,她的嘴巴已经被塞的满满的,然后才艰难的用力咀嚼着。
看到李丽莎的吃相,林鳄觉得好笑之余,也有了一种分享美食的成就感。很快,他也加入了干饭大军。
在两人的争抢下,一盘小二百克的米肠子和面肺子被吃的一干二净。
“真的太好吃了,我今天才知道,民间还有不输于大餐的美食。”李丽莎心满意足的擦了擦嘴,然后感叹道。
林鳄一脸笑意的说道:“民间的好吃的太多了,你以前之所以看不到,是因为你站的太高了,忽略了下面。”
“是啊,不过今天我知道了。既然知道了,我肯定不能错过。我可是老饕了,这么多美食,不吃怎么能甘心呢。”李丽莎认真的说道。
林鳄洒然一笑道:“这就包在我身上了,我保证今天让你吃到爽。”
他是从小在江城长大,对江城有什么美食在清楚不过了。
不说别的地方,就劳动街的小吃,就够李丽莎吃的了。
李丽莎闻言,眼前一亮,道:“我这个人今天就交给你了。”
结账后,林鳄领着她去了另一家小吃摊。
李丽莎边走边问道:“这次是什么?刚才的米肠子已经好吃到爆了,这回是不是比刚才的还好吃?”
想到美食,她已经控制不住自己的口水了,如果不是在外面要注意形象,她可能要扑上去了。
林鳄好笑的问道:“肯定更好吃,而且一会儿咱们吃的算是硬菜了--胡辣羊蹄,怎么样,是不是已经迫不及待了?”
“对对对,羊蹄,听着就很棒!”李丽莎脑袋点的如同捣蒜一般。
“对了,这个胡辣羊蹄是怎么做的呢?”
“话说这个胡辣羊蹄的做法可不简单……”林鳄简单的将胡辣羊蹄的做法告诉了李丽莎。
说起来简单,就是将洗干净的羊蹄焯水,等水开了放少许咸盐入味,接着放生姜,葱段,简单焯水后就捞出来。
这只是第一步,
想要胡辣羊蹄好吃,还需要等油热了倒入蒜和葱爆香,简单翻炒后加入辣皮子,接着是草果、花椒、八角、桂皮、香叶等香料。还有必不可少的豆瓣酱,等炒出香味后倒水,在放入老抽上色。
最后一步,将焯水后的羊蹄子倒入汤锅中,慢火炖一个半小时就可以出锅了。
李丽莎咽下口水,脑子里都被林鳄说的胡辣羊蹄填满了:“哪里,哪里,胡辣羊蹄在哪里,快点带我去吃!”
此时的她就如同嘴馋的小孩,心里想的都是吃的。
林鳄指着前方:“看,那不就是了?”
李丽莎向前看去,一家满是顾客排队的店面映入她的眼帘--阿克卖胡辣羊蹄。
每隔两三分钟,都有一位或者两位顾客从店里走出来,他们年龄和行别各不相同。相同的一点则是手中捧着一次性饭盒,里面正是炖煮的软烂的胡辣羊蹄。
林鳄介绍道:“他们家的胡辣羊蹄卖的太好了,为了照顾更多的顾客,他们采取了限购的模式,每位客人每次只能购买一只胡辣羊蹄。”
“一只?那怎么够!”李丽莎不满道。
嘴上虽然不满,不过为了能吃到心心念念的美食,她也不会找不痛快。
不过,她已经打定主意,如果这家羊蹄真的好吃,等她离开江城的时候一定要买下这家店。
林鳄拉着她的手去排队:“好了,我们快点排队吧,晚了这锅可能就吃不上了。”
队伍很长,不过好在购买的速度够快。
也就是十来分钟,轮到了两人。
“老板,两个胡辣羊蹄,我们是两个人。”
林鳄扫码付款,他和李丽莎一人一份胡辣羊蹄。
李丽莎接过饭盒,“好烫。”
刚出锅的胡辣羊蹄加上少许汤汁,即使有着饭盒隔绝温度,依旧将李丽莎的手指烫红了。
不过,在美食面前,少许疼痛根本不算什么。
“好辣!不过好好吃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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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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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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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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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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