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朱由检多尔衮>第821章 天啊,曹化雨要造反了
  实际上,赵知县并不是第一个死的。

  曹化雨亲自带队,直扑县衙。

  而同时,另外几队人马,已经分扑各地。

  明代中央任命的县官,根据县大县小、事多事少,是否水陆要冲,来确定一县的中央任命官员数量……

  也就是“冲、繁、疲、难”,来确定一县的难易程度。(这个制度起源于明中叶,到了清代正式成为了规矩。)

  事情少的县,就只派遣县令一个人上任。

  事情多的县,就会派遣多人上任。

  武清地靠运河,虽然运河有专人管辖。

  但是,运河是三大商路之首,客旅往来甚多。

  武清知县这个位置,可是事务繁忙的很。

  按照划分,这是事繁大县。

  除县丞一员之外,尚有治河县丞一员、管粮县丞一员、抚民县丞一员,加上两个主簿,武清知县的佐贰官达六名之巨。

  知县这里,曹化雨亲自来了。

  而另外六处,则由其他人负责。

  早在赵知县魂归炼狱之前,就有人先去探路了……

  ……

  天色亮了。

  曹化雨的面前,站着一个身穿七品官袍的男子。

  “都督,我这装扮,像吗?”

  “像如何?

  不像又如何?”

  曹化雨冷笑一声:

  “在陛下没有新命知县之前,你就是这武清的七品知县!”

  很快。

  衙役们一摇三晃的赶来县衙。

  然而,当他们抬起头来的时候,却惊呆了。

  老天!

  为啥知县老爷换人了?

  再仔细一瞅,衙役们吓了个半死。

  七位大老爷,竟然足足换了五个人!

  再仔细一看,站在知县身后的,不是曹化雨,还是何人?

  “妈呀!”

  壮班衙役班主,大叫一声,拔腿就要跑!

  “某倒要看看,是你跑得快,还是我的刀子快!”

  曹化雨冷哼一声。

  哗啦啦!

  从厢房内,冲出了上百号灰衣人。

  这些人持刀弄枪,已经将县衙团团围住。

  “曹、曹、曹、曹老爷……”

  班主哀嚎一声,噗通,就跪倒在地。

  完了!

  武清变天了!

  这可是通州治下啊!

  这可是天子脚下啊!

  曹化雨竟然敢公然掌握一县要地?

  老天!

  曹化雨要造反了……

  那扮作知县的汉子,起身让开了主位。

  曹化雨也不客气,当即一屁股坐在正位上。

  “你们都应该知道我是谁。

  今儿我把话撩这,好好做你们的差事,你等照旧是这武清的人上人。

  谁要是不听……”

  曹化雨一挥手,身后的灰衣人拎着好几个包裹上前。

  “骨碌碌!”

  五个清洗干净的人头,在堂前打着滚。

  “曹某能够拿下他们的狗头,就能拿下你们全家的狗头!”

  “咚咚咚!”

  班主跪在地上,使劲磕头:

  “曹老爷放心,小的今后,就是曹老爷的狗。

  曹老爷让我咬谁,我就咬谁!”

  不愧是能够带领三班衙役的人。

  这壮班班主的一句话,说到了曹化雨的心坎里。

  “很好。”

  曹化雨不置可否,冷笑一声:

  “好好认清楚了,他们就是这武清的大老爷们。

  你记住了吗?”

  “小的记清楚了。”

  班主又磕了头,看着一杆子傻在那里的手下,气的大骂:

  “都特娘吃馒头噎死了!

  还不快拜见诸位大老爷!”

  一杆子衙役,这才反应过来,急忙跪倒在地,层次不齐的喊了起来。

  “小的们拜见曹老爷,拜见诸位大老爷!”

  曹化雨冷笑一声:

  “好叫你等知道,曹某人乃是大明锦衣卫南堂理事。”

  “锦衣卫?”

  一众衙役,吓了个半死。

  锦衣卫啊!

  老天爷!

  怪不得一出手,武清的大老爷们,就齐齐换了一遍。

  再看看剩下的两个大老爷,一副喜笑颜开的样子。

  他们已经全都明白了。

  感情……

  这俩人,就是人家锦衣卫的人啊!

  人的名树的影。

  官员们最怕的是东厂。

  因为东厂是皇帝手中最听话的刀。

  而官府胥吏,最怕的却是锦衣卫。

  因为东厂再牛,办事的还是下面的锦衣卫力士们。

  大明立国这么多年,锦衣卫虽然在上层失了势,但是,在下面……

  影响力却始终未消。

  缇骑一出天下知啊!

  一提起明朝锦衣卫,现代人影响最深的,就是北镇抚司。

  因为北镇抚司是负责动手的部门,留下记录比较多。

  因此,世人都以为北镇的权利才是最大的。

  实际上,南司也不简单。

  南镇抚司是抓内政的——就这几个字,就足以知道南镇抚司的权柄有多大!

  南司除了管理锦衣卫内部的刑罚之外,还有一个直属与皇帝的任务:武器研制。

  神臂弓、三矢弩、旋风炮、偏厢解合车……等,都是南司的出产。

  这些武器,就是锦衣卫无往不利的保证!

  甚至,还输出到了军队中!

  要知道,锦衣卫抓捕官员,那可是手到擒来啊!

  ——真当明朝的官员是软蛋?

  豢养家丁、死士,在明朝,那是官员的基本操作。

  锦衣卫为何能让百官闻之色变?

  靠的就是几乎百分之百的抓捕能力!

  而这个能力,就是来自南镇抚司!

  神臂弓主射远,能够压制一切弓手。

  神臂弓本来是宋朝制造出来的逆天神器——

  沈括的《梦溪笔谈》:弓之身三尺有二寸,弦长二尺有五寸,箭木羽长数寸,射三百四十余步,入榆木半笴。

  笴就是箭的意思,半笴应该等同于我们常说的半指深。

  老话说:榆木疙瘩,榆木疙瘩。

  榆木是最坚硬的木头之一。

  也就是说,能在榆木上戳半笴深,那戳死不着甲的人,一点问题都没有。

  宋制三百四十步,合现今520多米。

  五百二十米的距离上,还能射死不着甲的人,宋代科技的可怕程度,就可以想象了。

  但是,宋亡之后,神臂弓的制作方法就失传了。

  嘉靖时期,刘天和在陕西省城的城楼上,发现了元代仿制的神臂弩。

  于是,就进行了复刻……

  刘天和也是个科技牛人。

  这人比较全面,能治民,能打仗,能改进炮车,改进小队作战模式,还能研究火器。

  三眼铳就是他发明的。

  但是,个人能力终究有限。

  刘天和仿制并不成功。

  于是,复制神臂弩的重任,就交给了锦衣卫。

  因为没有制造之法,锦衣卫制造出来的神臂弩,虽然也能射三百余步远。

  在这个距离上,却再也杀不死人了。

  虽然无法达到宋朝的恐怖射程,但是,改良了弓弩,嘉靖高兴啊。

  于是,借着刘天和固原打了小胜仗的机会,不但加封刘天和为太子太保,还让刘天和一个儿子,当了锦衣卫千户。

  后来有大臣提议挖掘宋墓,获得神臂弩的弩机,以此改良。

  从这一点上,就可以得到结论——明代仿制威力不足的根源,在弩机上。

  但是,就算这样,明代复刻的神臂弩,依旧有着240步,杀死不着甲人的恐怖射程。

  明制一步1.6米,240步,合384米。

  试想一下,锦衣卫手持如此恐怖的远程武器……

  想抓个人,他跑得掉吗?

  更何况,人家还有三矢弩呢!

  而三矢弩,则是速射弓弩,扣动扳机,能够不用上弦,连发三箭。

  可以说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之下,这都是逆天的神器。

  这个三矢弩,就跟“机关枪”一样,射程远、稳定性好、短时间内可连发多支。

  关键是,还没有太大的声音。

  手持如此犀利的武器,锦衣卫抓人,能不无往不利么!

  可以这么说,北镇会的,南镇都会,而南镇会的,北镇却有很多都不会。

  锦衣卫和内监,他们的武器研发,就是皇帝用来刺激文官掌控军器局的利器。

  ……

  提到这个,又不得不啰嗦一句——

  明朝的文官,当真是操蛋的厉害,占了那么多资源——今日留下来的明代精品武器,却几乎看不到文臣辖下军器局出产的东西……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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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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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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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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