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子窈几乎是轻车熟路的抓住了所有孩子,有藏在帐篷里的,有藏在煤棚下的,就连沈要的营帐后面也藏了人——总之,她很快就结束了这场游戏,唯独一个人没有抓到,是沈确。
于是便有小孩子问她道:“萧姐姐,小泥巴在哪?”
她说:“我也不知道小泥巴在哪里,他今天藏得好深,我找了半天都还没有找到,不如你们陪我一起找,好不好?”
她面上仍是笑笑的,笑吟吟的,所有小孩子都爱听她讲话,以为捉迷藏还没玩完,这次轮到自己也当鬼。
谁知,萧子窈话音方落,整张脸便冷了下来。
她只管招了招手,立刻叫来侯耀祖,道:“我听说,现在难民营里的人口是由你来统计的,现在有个孩子失踪了,你马上安排人手,和我一起找。”
“不知夫人说的是哪个孩子?”
萧子窈道:“他是个孤儿,村里人都叫他小泥巴,不知道你档案上是怎么记的名字?”
侯耀祖忽有些为难。
“夫人,我们建档,也得村民有身份档案才行,像这个村子里的,很多女人和女娃都是没有档案的,就更别提什么孤儿了,所以,没有档案的人员,我们一律都没记录。”
“胡闹!”
萧子窈陡的斥道,“明明是你之前告诉我,难民营里总有女子容易遇害,既然你都清楚,为什么还不记录?倘若真有女子遭难,到时候又该如何?”
“回夫人,这并不是我不肯,也不是我做事有意推辞。”
侯耀祖收着声道,那模样拘谨又小心,仿佛遇上了多大的难处似的,实在很想求得一个谅解,就说:“夫人,想必您也知道,梁军是不愿意往民生上面拨款的,所以救援用的物资和口粮都要以人头来记,谁在政府登记过身份名录谁才有东西吃,黑户不算人——我也想把所有人都记下来,可到时候发粮食,人头数量对不上,岂不是要算我贪污一笔?我是普通人,我背不起。”
他如此的娓娓道来,像一个善良的懦夫。
萧子窈别无他法。
她自是长在军中的,又深知其中的弯弯绕绕,所以听罢反倒更觉无力,只有怆然。
侯耀祖于是退下去了。
却是时辰又过一半,天色擦黑,他竟领着个浑身土灰的汉子赶了回来,而后慌慌张张的开口,道:“夫人,这人说他看到小泥巴了,说是跟着个女人偷偷的跑出了营地,去了以前村子的残骸里找玩具,还说什么,是要送给您的……”
萧子窈一瞬眉心紧锁,便横那汉子一眼。
“你从哪看到小泥巴的?”
那人磕磕绊绊的说:“营地围墙下面有个很小的破洞,只有女人和小孩钻得过去,我亲眼看着他们钻出去的,这还能有假?”
萧子窈微微有些沉吟。
这会儿,密雨已然落了下来。
“我去和沈要说一声。”
她道,“我们一起去找人。”
谁知,她话音方落,侯耀祖却说:“夫人,沈军长那边,我刚刚一回来就让人前去通报了,现在雨大了,时间不等人,我们得先出去找孩子才是!”
萧子窈只见他两眼如炬,在沉沉的天色与雨色之中,实在显得有些难以琢磨。
她没有说话。
反倒是侯耀祖那头又补上一句话来,说:“夫人不必担心会遇上我之前说的那些腌臢事情,此人到底是个登记在案的难民,更何况,我是沈军长的部下,替军长保护好军长夫人,是我作为下属和作为军人的双重职责。”
于是,沉默良久,萧子窈方才开口道:“好,那我们先去看看。”
经年之前,萧子窈的平生几乎从未有过什么坎坷。
因着她生于高门、长于高门,父亲又是大帅之缘故,所以她身侧从来都有护卫林立,个顶个儿的恪尽职守、个顶个儿的忠心耿耿,还都是些军中精挑细选出来的精卫,哪怕是普通的卫兵见了她,左右也是一副敬畏的模样,既不敢有什么坏心思,更不敢有什么歪脑筋——毕竟,讨好萧六小姐,远比残害萧六小姐的报酬来得更加丰厚。
她从来都是这样以为的。
所以,直到侯耀祖的手电筒打亮槐树下面的两具尸体的时候,她也并不觉得害怕,反是心如止水,甚至连一丁点儿眼泪也哭不出。
“我不该祝他永远不会长大的。”
萧子窈说,“我身边的人,从来都没有好下场。”
谁知,她正说着,侯耀祖却适时插进嘴来,道:“那夫人你,就应该有早早去死的自觉啊。”
紧接着,猝不及防的,便有一只军靴的马刺踢到了她的膝窝里去,那么重,狠狠的一下,仿佛当真是将她当马踢的,她于是一下子跪倒在地,却又被人猛的攥住了头发,连连的就往那槐树下拖去——满地碎石断木划得她鲜血淋漓,她张口叫了一声,那回音很小,没人听得见。
“侯耀祖,你——”
侯耀祖笑说:“夫人之前不是问我,我怎么会知道那些没有户籍的女人会被人强奸致死?这不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情嘛?因为事情就是我做的啊。”
话毕,他便协同那一身脏污的汉子,一把将她摔在了树下。
如此,两具尸体,一个活人,便面面相觑起来了。
侯耀祖又道:“夫人见过奸尸吗?”
萧子窈直觉背脊一线生寒。
一见她如此,侯耀祖便补充道:“夫人别怕,我们不会直接杀了你的,那太没意思,一般来说,都是先奸后杀——另外,你不是很喜欢这个小乞丐?那待会儿,我们就将你和他一起扔到河里冲走,不会有多难受的,我喜欢在上女人的时候直接将人掐死,据说性窒息也是一种快感。”
“人模狗样的东西。”
萧子窈冷哧一声,“你就不怕沈要之后把你剁成泥?”
“他怎么可能知道?”
侯耀祖满不在乎,“今天于我,是天时地利人和。早上你爹的骨头被当作垃圾扔在地下,沈要为你出头,这会儿营里不知会有多少人对你看不过眼呢!所以,倘若我硬是要说,有人存心报复你、将你带出去毁尸灭迹,这根本是没人能反驳的了的。更何况,现在又开始下雨,等雨势变大,营里又有多少顶帐篷会漏雨?沈要一个做军长的,自顾不暇焦头烂额,难道还会有功夫来管你?”
他简直再自得不过了。
毕竟,一个强奸的惯犯,首要擅长的事情绝对不是杀人,而是伪装。
弱肉强食的道理,一向只在狗群中盛行,一旦放在人间来看,便显得尤其不体面,也很难服众。
人是软弱又胆小的东西,融入人群的最好办法,便是装作胆小善良。
这一要点,侯耀祖做得十分出色。
只不过,他唯独一点颇有疏漏,便是对沈要的错看。
萧子窈冷笑了一下。
“你倒是抬举他,还以为他会好好工作不成?”
她道,“一条被收留了的野狗,倘若没了主人看管,你猜他到底会做些什么?是继续工作,还是肆意发疯,还是——会不顾一切的四处寻找主人?”
侯耀祖微微一顿。
他原还游刃有余,偏那身后的男人却一瞬犯了怵,便紧张的打起了结巴,道:“妈的,这次不如就算了,反正女人那么多,不一定非要上这一个,直接弄死立刻抛尸吧,万一、万一那个什么沈要真像她所说的……”
“我之前就说过了!胆小怕事就别跟着我干!”
侯耀祖一下子大吼起来,“你以为你一个乡下的贫农,没田也没房,更没有钱,你以为自己能娶到什么样的老婆?我他妈的帮你睡到过那么多女人!这次的女人可是萧子窈,是曾经帅府里的大小姐,是现在军长的女人,是你投胎八辈子也摸不到她一根手指的女人!送到嘴边的肉你不吃,王八羔子,你不来老子来!”
说罢,他便陡的伸手攥紧了萧子窈的脚踝,而后颤颤巍巍的摸了一把,又接着往上,膝窝的位置正流着血,续续不停,便将一只手指抠进去——马刺果然好用,女人都像畜生、都像马,合该被他骑在身下,用刺来踢,用鞭子来抽,欠调教。
那几乎是剧痛。
萧子窈直觉自己连惨叫的力气都没有了。
她分明是,最最怕疼的一个人。
暴雨终落,她头顶的槐树将死未死,黑叶也如黑夜,仿佛那瓢泼大雨就是从叶子上长出来又落下来的,她于是吃力的侧了侧脸,看了看小泥巴。
真好。
雨水洗净了他的脸,他大约再也不用当什么小泥巴了。
从今往后,他终于可以当沈确了。
她只管默默的攥紧了身下的一块瓦片。
有什么要紧的呢。
不就是,被侵犯而已吗。
只要能活,至于别的,便都不重要。
所以,直到侯耀祖撕开她衣领的那一瞬,萧子窈终于有所动作。
一块瓦片也许不够重,但一定足够尖锐,可以将人刺伤。
她是冲着侯耀祖的眼睛去的。
其实,倘若是为了一击毙命,最好还是要冲着人的太阳穴才是,偏她力气不够,人骨又太过坚硬,所以只好退而求其次。
是时,密雨穿林打叶。
侯耀祖一瞬惨叫出声。
他简直是猝不及防的就被刺瞎了一只眼睛。
模模糊糊的,他只见眼前一片雪白的颈子,纤弱又颤抖,再往下的,便看不太清了,却是明明白白的看见自己满手的鲜血,顺势流进袖口又迅速被雨水冲净,然后再是一个男人的背影,企图落跑的样子——他于是大叫起来,叫得撕心裂肺。
“别跑!现在就弄死她!我答应你现在就弄死她!不然等她跑掉了,咱们俩都别想活!”
萧子窈不管不顾的爬了起来。
她根本跑不了多远的。
倒不如说,她其实连走路也很吃力。
所以,不出三步,她便被侯耀祖一脚踢翻在地——又是马刺,又是一个血窟窿,她于是骨碌碌的被踢得滚了几圈,像一条狗,拖着两条伤腿,近乎残废。
“他妈的,老子最恨的就是女人!”
侯耀祖破口大骂,“我老娘和男人跑了,我婆娘也和男人跑了,天下女人没一个好东西,既然都爱找男人,那我就满足你们!”
如此这般,他便一面痛骂,一面走上前来,复又狠踩萧子窈膝窝一脚,踩完再碾,只将那血洞踩得皮开肉绽。
“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你没出阁之前天天和现在的夏副官厮混在一起,还去勾搭什么梁二少爷,后面人家嫌你脏,不要你了,你又和当时的沈要在帅府通奸——烂货,你难道还当自己是什么贞洁烈女不成?”
然,他话还没说到一半,便瞧见不远处明明灭灭的亮起了一盏煤油灯来,不是大部队,就只是一盏,好虚弱的样子,明明是光、却仿佛畏光的样子,好似不值一提。
紧接着,又是一道沙哑到近乎沁血的嘶吼,又似呜咽,只管明明白白的传到所有人的耳朵里去。
那是沈要的声音。
“萧子窈!”
他一字一句都含着哭音,“萧子窈,你在哪里!”
侯耀祖一下子跪在了地上。
他几乎是想也不想的便捂住了萧子窈的嘴巴,于是,无论是那满手的污血,还是那指缝里的淤泥,便都被他堵了上来,腥咸脏臭的味道,实在令人作呕。
萧子窈只管吊着最后一口气咬住了他的手。
顿时,雨声、叶声,哭喊声、惨叫声,便纷纷乱作一团了。
侯耀祖立刻扬起留空的一手甩下一记耳光。
“贱人,你他妈的竟敢咬老子……不想被我打掉牙齿,就现在松口!”
可萧子窈根本动也不动。
她已然觉出了鼻腔里的腥气,还有一点点热意,应当是鼻血,流个不停。
偏她始终咬紧牙关,不肯松口。
谁知,僵持之间,却是侯耀祖先发了狠,既然打她不动,便一把扯下鞋边的马刺,只管往她的腰间刺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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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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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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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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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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