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话,萧子窈其实这辈子都没听到过几次。
在她幼时,萧大帅总也征战在外,大夫人出身书香门第,心气高,从来都不乐意同他说些体己话,只说一句祝君武运昌隆,便算了了,就连送人也不送到城门口,只送到楼梯口,只道是说多错多,唯恐泪下,便不如不说。
第一次听到大夫人说只要有你,应是在萧子窈肺病高烧的时候。
她那时约莫只有四五岁,小小的一个,皮肤白嫩嫩的,一发烧就变红,从白玉团子变成荔枝团子,当时大夫人边给她换湿毛巾边落泪,最终打电话到战地,萧子窈本以为她要跟萧大帅报报安危,却没想到,大夫人甫一开口,却说:“老萧,家中一切都好,你在外安心打仗便是了。”
随后她挂断电话,抱起萧子窈来便哭。
“囡囡,是姆妈没用,姆妈本想跟你爹爹说,咱们一家不要什么军功,只要有你、只要你能回来就好,我们囡囡发烧了,张嘴喊爹爹,想爹爹回家来陪——但是,囡囡,你爹爹是保家卫国的大英雄,他不在外打仗,就要换别的人去打!囡囡,是姆妈对不起你!”
所以,一直以来,萧子窈都以为这句话是极难极难说出口的,以至于她也以为自己,从来都不是什么非我不可的重要角色。
萧家帅府引以为傲的萧六小姐也许根本就不够重要。
——除了在一条名叫沈要的小狗那里之外。
沈要只管拉着她坐上车子。
他许是早已策划好了的,要走,那就一定要带着东西走,于是打开玄关边上的几柜,里面搁着一只皮箱——萧子窈原以为那是空的,直到沈要一提起来才听出里面的动静,叮叮咚咚的,一定是放了枪,或是贵金属。
“你早准备好了?”
她哽咽着问道。
沈要听罢,只管静静的嗯了一声。
是时,天光雪色都大亮。
那厢,玄关的大门早就坏到不能再坏了,关不上,他便站在风雪里,从容取来挂在衣架上的大氅,仔仔细细的披在了萧子窈的身上。
“六小姐,穿好衣服。”
“袜子穿好了吗?”
“还有毛衫。”
他一面说着,一面又蹲下身来替她系鞋带。
楼梯口倒了好多的死人,鲜血汩汩,默默淌下来,自她鞋尖而过。
她抬脚躲了一下,却不知究竟躲的是什么。
是他,还是血。
沈要微微一顿。
他照旧给她系了一个工工整整的蝴蝶结,系得很紧,一定不会松。
“六小姐,我知道你嫌脏。”
他小声说道,“你忍一忍。之后就好了。”
萧子窈哑口无言。
此时此刻,她几乎觉得自己早已脱了力,于是呆呆的站着,任他施为。
她的身后,既是尸山血海,又是偌大的公馆。
也是她马上就要告别的家。
沈要轻轻的拉了拉她。
“六小姐,你跟我走。”
他语气有点儿哀求,唯恐她又不肯走,正如曾经那般,他总在求她,跪着站着装可怜,可是只有可爱才会可怜。
她到底爱不爱他呢。
她到底,爱不爱她的小狗呢。
她对他的爱,到底是对一只小狗的爱,还是对一个活人的爱——又或是,对一个家人的爱?
都不重要了。
眼下,他可以让步的,无论她的爱或深或浅或轻或重或真或假,只要她肯跟他走,那他便知足了。
“萧子窈,我让你跟我走!”
“我现在就带你走!你听到没有!”
“你为什么不理我!”
“你说句好不好吗?”
“你就当是哄哄我,让我知道你愿意,好不好?”
其实,他本不必太心急的。
因着萧子窈已经在动了,正跟着他的脚步,亦步亦趋。
可他却又心知肚明,她在走,只不过是如人偶一般的随风而动而已罢了,就像屋檐下的雨铃,风雪交加的日子里便尤其的摇晃,摇摇颤颤,也摇摇欲坠。
“萧子窈,你不说话,我就当你是愿意了。”
他扭头握紧她的腕子便走。
谁知,只此一瞬,萧子窈却突然张了张口,那模样钝钝的,仿佛才学会讲话,又有些类似留声人偶出声,所以传到他耳朵里的声音就很哑,又哑又低,简直像是哭了一般。
“沈要,我之前是不是在吃草莓的时候跟你说过,草莓的种子直接埋进土里是发不出芽的?”
沈要微微一愣,然后点点头,道:“对。你说过。”
“但是你看——”
她忽然一指门外面的石子路,雪融了,就烂烂的浸湿石子缝隙里的泥土,黑绿的苔藓长成一条血脉,上头隐隐约约钻出一小株指甲大的小嫩芽来,要死不死的,半死不活。
“那个草莓种子,它居然发芽了。”
萧子窈有些哽咽,“沈要,我那天其实都看到了,你最后偷偷的把草莓埋在了这里,你说以后我们可以在家种草莓吃的,现在它发芽了,这里就是家。”
沈要眉心紧锁。
一时之间,他实在有些说不出话来。
却是默了片刻,他终于反问她道:“那你选家,还是选我?”
他一字一顿,心下如凌迟刀割。
“六小姐。”
“你是我的家。”
“但我知道,我不是你的家。”
“所以,你选谁?”
多奇怪。
眼下,他分明是在逼问她的。
偏她怎么听怎么都像是沈要哭了一样。
一边哭,一边求着她说,选我一次吧,再多给我一点点偏爱吧。
而他那副好不容易长拢的人皮却在不动声色的剥离着,皮下那条恶犬蠢蠢欲动,他管不好自己,就只好靠她来管住他。
沈要于是面无表情的踩住那株小苗。
随后,重重的一碾。
冷风又刮过来了。
萧子窈软发飘渺,终于凌乱无序的遮住了她的眼睛。
“算了。”
“问那么多做什么。”
“我管你选不选。”
是时,沈要只管沉声说道。
“你根本没得选。”
“你如果不选我,那我就让你的选择里只有我。”
“我们总能在一起的。”
“你摆脱不了我。”
“我的——”
“六、小、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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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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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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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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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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