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窈窈不相思萧子窈沈要>第444章 新年已至
  油锅沸水,一连接连一波。

  其实,倘若想要开车撞死一个人并不太难,只需要一点点的冲动便足够了,甚至毫无技术与难度可言,而如果想要开车撞死一片人,却首要该有一个冷静的脑袋,并且,必须狠得下心去。

  所以沈要尤其适合杀人。

  他实在太不像人了,过于冷静,也过分冷血,油门说踩就踩,活人说撞就撞,眼前一小片退潮似的空地上瘫倒几个人影,他看见了也撞看不见也撞,看见的嫌挡路,看不见的更不在乎——是时,他只管面无表情的打满方向盘,车子的四只轮胎便前后如秋千般大开大合的荡开来了,两面都倒下了许多人、都如同蒺藜一般的倒下去了,人浪于是怯怯的退下去些许,终于被他硬生生的撕出个口子来。

  梁延急得在车里痛骂。

  “沈要,你莫不是疯了,我让你想办法,你竟敢把人撞了——”

  然,他到底还是说不了多久的,原是人浪的口子很快便如海浪般的闭合了,有人爬到他的车子上来,持一柄镰刀猛凿玻璃窗子——那刀刃又尖又厚,是俄国人闹革命的时候舞的镰刀旗子里面的镰刀,紧接着,又有人围了上来,有第一个自然就会跳出第二个,人如蚂蝗,蜂拥而至,不过一眨眼的功夫便裹住了他的车子。

  “丧国军阀,草菅人命!”

  “驱逐鞑虏,恢复中华!”

  “岳安城不准洋人在此设立租界!”

  “不做二等公民!天下人人平等!”

  一只锤子陡然击碎了车窗。

  梁延愣了一下,立刻就拔出枪来。

  他曾经的成绩的确很好。

  无论是理论还是实战,他一向都拿第一或第二,另一个拿第一或第二的人则是萧子山,两人骑射并列持平,一年四季春夏秋冬猎会互相攀比,日子久了,就变成了拿枪不杀人,杀人不见血,他害死的人不见少,却从不是经由他手的多多少少。

  ——砰!

  枪声震耳欲聋。

  那,人声呢?

  人声振聋发聩。

  那中枪之人并未悲怆的向后倒去,而是被人潮托住,像海上的浮尸,一荡一荡,又撞上他的车子。

  “新帅开枪杀人了!”

  “梁军背叛人民,是洋人的走狗!”

  “砸了他的车子!”

  梁延于是往座中退了退,可是四面皆敌,左右玻璃一面碎掉一面压满人脸,头顶的毛毡一凹,像锅盖塌下去,前座的司机大呼小叫,几欲落泪。

  “少帅,这可如何是好!”

  “废物,我养你有什么用!撞出去啊!沈要怎么撞的,你就怎么撞!”

  “撞不出去了,人围得太满了——”

  一时之间,许是太过慌乱之故,那司机竟不小心拨动了雨刷,顿时,满屏鸡蛋被摊成一面,梁延视无可视,便躲开几只伸进来拖他的手,再开一枪。

  “凭什么是我不如意!凭什么是我事事都不如意!”

  他大叫起来,两眼通红,根本顾不得那喷了他一脸的鲜血,更顾不得那脑后渐渐碎裂的另一面玻璃——反正左右都是死,他不想死,就得别人去死。

  “他明明只是我父亲养的一条狗!他甚至也是害得萧子窈家破人亡的罪魁祸首之一!凭什么到头来他什么都有了!我却什么都没了!”

  啪、嗒。

  只此一瞬,最后的那扇车窗,终于碎掉了。

  这一回,打碎玻璃的,不再是一把镰刀,而是一把锤子,打碎玻璃也打碎他的颅骨,他一下子歪过去,头与身体一起,瘫倒的样子与死狗无异。

  怎么会呢。

  梁延瞑瞑的睁着眼睛想到。

  他发间有鲜血渐渐的流下来了,只管径直流到他睁着的眼睛里去,他没眨眼,就任那血泪往下淌,像一条小溪。

  不是没读过什么俄国人达瓦里希列宁写的书。

  说什么,工农人民的力量最大,要维持一个政权比夺取一个政权还要难——可是,他都已经做了多少年的梁大少爷,又从梁大少爷做到梁少帅,自始至终,也从来没有人能将他从上面拉下来。

  所以,怎么可能,他有枪,他凭什么会死在没枪的人的手里。

  “梁军下台!让梁军下台!”

  “让所有军阀统统下台!”

  “支持北上,支持抗战!”

  人浪滔天。

  梁延闭不上眼睛。

  车子外面,镁光灯闪烁不灭,天色渐渐的亮起来了,有人回身高呼:“梁军不止一个大帅,还有一个军长!不要放过他,要让他们所有人都付出代价!他们榨干了我们的血汗,住着全城最好的地方,吃着最贵的食物,穿着最好的衣服,却还想要我们的命!让罪人留下!”

  是时,沈要无动于衷,也不动声色。

  他实在没什么良心,对自己、亦或是对别人,都没有,于是又踩满油门,直勾勾的便从他看不见的尸潮上碾了过去。

  窗外有人撕心裂肺的哭嚎起来,他听到了,却像是一点儿也听不到的样子,他其实从头到尾都只听到了一句话而已,便是方才联络员传来的信报。

  “报告!凤凰栖路有乱民打砸抢烧,人数规模很大,仅凭我们一个小队根本控制不住!”

  凤凰栖路。

  凤凰栖梧桐,那条路上种满了法桐树,夏日里会有千叶齐鸣,除了不会落下花雨之外,几乎处处都与犬园外一模一样。

  而他——他住凤凰栖路十七号,房屋买自曾经的岳安富商吴清之之手,地契屋税重新落款,名字写的是萧子窈,他是她的狗,他是沈要。

  现在,沈要必须要回家去,去找他的六小姐去。

  “你等等我。”

  “你和沈等等,等等我。”

  “我马上就回来。”

  “我马上就会回来了。”

  “萧子窈,你等等我。”

  他终于如是说到。

  城中彻彻底底的乱了套。

  带枪的卫兵与没枪的群众卷在一起,刺刀欲落不落,板机将扣不扣,黄皮肤的记者跟白皮肤的记者都扛着长枪短炮追来追去,追着生死血肉,拍下生死时速。

  又是一年,白雪飞倦。

  新年已至。

  这是所有人的、新的一年,也是沈要变成人之后的,第一个新年。

  故事便是如此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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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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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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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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