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比他的六小姐更珍贵的了。
沈要心想。
以前,倘若按照人的道理来讲,他本应该是个很没有运气的人,既没有父母,也没有朋友,更没有人的身份,然而并不是,什么都没有的他,居然拥有萧子窈——第一次学写自己的名字的时候,旁人都说那个“要”字是随便起的,只要好叫好记就行,偏偏她却说:“沈要,你的‘要’字,是重要的要。”
他之所以变得重要,是因为萧子窈说他很重要,所以他才变得重要。
可真正重要的人,其实更应该是萧子窈才对。
他于是特别舍不得跟她分开。
哪怕只是眼下而已,也舍不得。
水冷了,萧子窈便哗啦一声从水中抽出脚来,叫他去倒水。
沈要歪了歪头,一言不发的,只管仔仔细细的将人伺候好了然后塞进被子里去,萧子窈顿时缩了一下,立刻便说好冷。
“哎,呆子,你快些做事,被子里都是冰凉的,我连躺都不敢躺。”
如此,她便一面说着,一面又爬了起来,白色流转波光的一条丝绸裙子,只在外面披一件毛皮大氅便足够美丽,她蜷着脚,自己抱住自己,沈要忙完便瞧见她忽闪的眼睛,不太笑,像是有一点点困意。
他于是很快很快的爬上了床,衬衫脱在一边,没挂起来。
萧子窈瞥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灯线是她拉下来的。
被子里,沈要一把便捞起了她的腿来。
她漂亮得像蛇,冷得也像冷血动物。
他顺着她的腿往下摸,那膝盖伶仃又纤细,一旦握紧,就一颤——那曾经的伤疤已不太明显了,偏偏她却不由自主的对此心生畏惧。
“抖什么?”
沈要问道。
萧子窈呜咽着说:“没有,是你弄错了。”
然后继续往下。
她的脚照旧还是冰冰凉的,像一块冰,化不开也捂不热,沈要于是靠过来,抱紧她,那感觉很像奋不顾身。
萧子窈后半夜做了噩梦。
自然,他是第一个醒来的——他纤细的六小姐挣扎着,喉咙里闷着哭音,那薄薄的半个胸膛在他的臂弯里剧烈起伏,四肢抽搐如一条狗,他起先本打算立刻叫醒她来,却在听清她口中呢喃的时候忽然滞在了原地。
“好痛。”
“……好痛。”
“……好糟糕。”
他以前听说过一种说法,大约是如果一个人曾经受过伤、并且伤得很重,或是记忆极其深刻,便会在痊愈之后的日子里时不时产生幻痛,那痛觉挥之不去,哪怕吞吗啡也无济于事,是疼痛之外的更痛,除了忍耐,别无他法。
他原以为萧子窈便是如此了。
幻痛,所以挣扎,又无力。
谁知,不过一瞬,他却又听见她啜泣起来,一顿一顿的,钝钝的哭音。
“四哥,你看上去好糟糕,好痛。”
——萧子窈说。
沈要一下子愣住了。
如此,他便坐起来了,只管呆呆的沉默着,忽然想伸出手来摸摸她的头,却没敢。
他过去总瞧见萧子山摸她的头。
这两人的关系一向都是很好的。
他其实不太明白,摸头究竟又有什么好的——萧子山同他差不多高,自然手会很大,一手罩上来就罩住萧子窈的一整张脸,一揉她的头发便会将她的头发都揉乱掉,所以他从来都不敢,就连想也不敢想。
哦,不太对。
他原本也是肖想过的。
偶尔,他也想摸摸萧子窈的头,因为她被人摸头的反应很可爱——先皱眉,再抬眼,最后笑笑的望定那个人去,说声:“哎呀,烦死了,头发都被你揉乱了,一会儿还要重新梳过才行,难道你帮我梳头吗?”
他一度很是期待,也一度悄悄的伸出手去又收回。
可是,没由来的,他偏偏就是知道,倘若此刻伸手过去摸她的头,她一定会惊醒过来的。
惊醒,然后泪流满面。
那样一点儿也不好。
他不喜欢。
也许曾经喜欢过,但是现在不喜欢。
明天,萧子山的腿也不会恢复如初,不过睡过一觉,也许他可以重新想想别的办法。
沈要于是安安静静的躺回了原位。
萧子窈的哭音渐渐的矮下去了。
即事已如梦——
那便无论美梦还是噩梦。
日子照常过,像翻书,总要一天一天的过下去的。
翌日清晨的报纸头版刊的正是梁延的婚礼诸事。
笔者落款是个萧子窈从未见过的名字,或许是个新人、也或许是位不想败坏自己名誉的旧人——原来那头版写得极圆满,像童话故事,重病在身的海关总署之女与不离不弃的梁家少帅,海誓山盟以真金白银相许,可见心诚。
那文章只将何金妮的死法一笔带过了。
“交换戒指后,疾病突发,心梗暴毙。”
是时,萧子窈只管念出了声来,然后冷笑,“——也不知是哪个记者这么忌恨梁延,这写法明眼人一看就懂,分明就是冲着毁他仕途去的。”
她手边的沈要微微凝眉。
“——你又提他。”
沈要一字一顿,有点儿委屈。
他今日又没去上职——萧子窈本来还骂他不思进取来着,偏他理直气壮的,张口便说今日的文书一定轮不到他来批。
萧子窈就问道:“今日的文书你连看都没看呢,怎么就知道不该你来批?”
沈要立刻答道:“梁延没结婚,他有空工作。”
萧子窈便笑起来,说:“人家是正儿八经的结了婚的——哎哎哎,更何况,工作才是正事,不可以把工作两个字放到有空两个字的后面来造句,那样就显得工作只是顺带了,结婚才是正事。”
他于是面无表情的狡辩。
“结婚也不是正事。”
他说,“六小姐才是正事。”
“可是我今天在家什么事也没有,我一没事,二没正事。”
“——那今天全是我的事。”
沈要叽哩咕噜的小声说道,“陪着你没事就是我的事。”
郝姨早晨煮的是面线,极细极细的一小把,煮好盛在碗里便无限繁衍,萧子窈看得头大,吃了几口便推给了沈要去。
“那你的事来了!”
她翻了翻白眼,“帮我吃干净,别浪费,不然郝姨看到了会很难过的——这是她福建的亲戚特意托人带来的土特产,一丁点儿都不可以浪费。”
沈要眉头顿时一紧。
萧子窈很难得见他在吃东西的时候流出不情不愿的神色,于是立刻来了兴趣,便问道:“唔,怎么啦,难道是你挑嘴,还是你不爱吃?你看你那眉毛拧的!”
“六小姐,这个面会长大。”
“我当然知道它会长大,所以我才吃不下了。”
沈要没再说话了。
他其实没敢说,他也吃不下了,这是他生平头一次吃面如上刑——逼供上刑有一种法子是给犯人灌水,不死不停,然而这碗面又何尝不是。
他于是默默的埋下了头去,抓起筷子。
谁知,只此一瞬,萧子窈却陡的拉住了他道:“哎,呆子,你怎么真吃呀?”
“你让我吃。”
“可你不是吃不下了吗?我都看出来了!”
“可是你让我吃。”
他又重复一遍,“我听你的话。”
本应该笑的。
——萧子窈一下子滞住了。
她本应该笑的,毕竟,这本来就是她作弄沈要的一个小花招罢了,既然他应下来了,那便是她赢了,那便该她及时收手了。
偏偏她却一点儿也笑不出来。
她于是哽了哽,问道:“沈要,假设我让你去做什么事情,如果这件事不合理,或者是说,你并不想做,那么你是可以拒绝的。”
“怎么拒绝。”
沈要歪了歪头,“我不会。”
萧子窈立刻拍案:“你简直就是胡说八道!我看你明明就会得很,你不是经常拒绝夏一杰他们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
沈要说,那语气很淡,眼光也很淡,“我是说,我是不会拒绝你。”
“那难道我让你去喝毒药你也去吗?难道我让你去死你也去吗?世上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傻子!”
沈要微微颔首:“这两个,不可以。”
萧子窈顿时舒了口气。
“看来你还没有蠢笨至此……”
一时之间,她实在有些失笑。
她那模样当真是很好看的,眼睫轻垂,一双细白的手捂着心口,带着点儿故意的娇气与矫情,原是有人爱着才敢矫情。
赏心悦目。
沈要心想。
只不过,她也许还是高兴得太早了。
果然,她方才放下了心来,那厢,沈要却张口道:“六小姐,你得留一条命给我,别的事情我就都可以去做。”
——他竟然真的是个无药可医的了。
爱、死亡、与衰老,这三者都是无药可医的疾病。
他算患者,虽然心脏依旧安安稳稳的长在自己的身体里,唯独心脏的里面却掏得很空很空,单独腾给他的六小姐生长。
世上无可救药的东西其实不止只有疾病,也许还有没有生病的傻子。
他是,并且不仅他是。
世上无可救药的傻子肯定不止一个。
是时,外头正是停了雪的青天白日。
安庆堂上下静悄悄的,蒺藜急着解手,便早早的爬了起来,等方便完了,就在院子里绕一圈,见月洞门下的纸糊的灯笼冻脆了又变软,像只死猫,一动也不动。
他知道最近医馆里不太景气,便想着取来竹竿将灯笼摘下来、收回里面的白蜡烛,谁知,那杆子一打灯笼,便在那纸面上戳了个窟窿,再往里面一看——白蜡烛没了,不是烧没的,因为那接蜡油的啤酒盖子也没了,想来是有人半夜将那蜡烛偷了去,连吃带拿,简直一点儿情面也不留。
如此,他便气鼓鼓的跑进了堂屋里去,檐下的雪上了冻,不好扫,他以往做事一向不管不顾,下雪天也不怕地滑摔跤,大不了之后敷药便是了,偏偏最近他却学乖了,于是小心翼翼的绕开了最滑最滑的门槛,张口便朝宋晓瑗唤道:“小姐,不好了,咱们又被人偷东西了!”
柜前的宋晓瑗闻声,立刻就从医案里抬起了脸来。
——那是素素白白的一张脸,不施粉黛,一是没必要,二是没闲钱。
宋晓瑗眉心微皱。
“什么东西被偷了?”
蒺藜靠了过来,边走边说:“门下灯笼里的蜡烛被偷了,其实偷蜡烛倒是不打紧的,结果那人把咱们的蜡托也偷走了!上次灯笼里面原配的蜡托就已经被人偷走了,杜仲没办法,去街口捡了个啤酒瓶,这才顶上呢!以后再这样下去,那咱们医馆几口人便都成了捡破烂的了!”
他絮絮叨叨的,一点儿坏心思也无,就只是小孩子心性,口无遮拦。
宋晓瑗就笑了一下。
“行了行了,你别说了,我忙着整理病历呢,你自己边上玩去!”
“小姐!”
蒺藜顿时大叫起来,直呼冤枉。
“你还有心思看这些病历呢!你可知道前几天偷了咱们院子里的竹篓的人是谁?就是之前来看胃痛的老张头,住巷尾的那个!”
“还有,院子里的扫把也被人偷了,也是被咱们医过的老病号!他们甚至连咱们院子里捣药的石臼也不放过,大晚上的进门来取,等天亮了,雪一下,我们看都看不出来,全是等扫了雪才发现东西被偷的!”
“你以前好心给他们治病,他们付不起诊金,你还给他们赊账,结果赊就赊了,你还不找他们要回来——不是我说,小姐,你对他们这么好,他们一个个的却都忘恩负义,你还凭什么担心他们的身体!”
宋晓瑗一下子哑住了。
是时,她手中原本还捏着一只毛笔,结果手一抖,那毛尖就往纸上一戳,立刻悄无声息晕开黑乎乎的一片墨痕。
她咬了咬牙。
“没事的,蒺藜。”
她轻声道,“你是小孩子,这些事情不该你来操心,咱们马上就会有钱了,我下午就去取钱,以后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情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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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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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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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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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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