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讨沈要的喜欢。
只不过,这到底不是什么光彩的肖想,所以他并不敢说,于是处处小心翼翼,时时虎视眈眈,如旧时昨日,照样也是肖想于她,得不到的时候便肖想着得到,可一旦得到之后便肖想起了独占,不体面也不正当,即下贱又恶毒的爱,那是一条狗的爱。
也许,终有一日,他终将肖想成真,就仿佛许愿,愿望实现,然后,再许一个新愿。
贪得无厌的狗,许愿一双无法行走的腿。
那几乎是一种奢望。
毕竟,奇迹,并不会降临到狗的身上。
殊不知,在萧子窈的眼里,他早已是个人了。
沈要最近几日睡得都不太好。
起初,萧子窈并不以此为然,只当他是累坏了,唯独一次梦醒时分,她一向浅眠却被倏尔惊醒,便立刻瞧见一旁的沈要正呜呜咽咽的哽着,那样子倒不像是哭了,反倒像是遭了梦魇,如一条蜷成团的狗似的,又颤抖,又无能为力。
偏他被她叫醒的时候,那模样更加像狗——
他几乎是一瞬不瞬的就睁开了眼,然后晃了晃脑袋,没有说话。
萧子窈就说:“你做梦了,嘴里一直说胡话,我就把你叫起来了。”
沈要微微一滞。
他仍未开口。
萧子窈到底还是担心他的,便又问道:“做什么梦了?如果是噩梦,那你就告诉我,只要说出来就不会害怕了。”
沈要一瞬哑然。
却是默了半晌,他再三的张了张嘴,直觉唇齿都有些僵硬,好半天才缓得过来,才说:“我梦到你了。”
“我?”
萧子窈呀了一声,“梦到我还害怕?你是不是故意的。”
“不是。”
他委屈又无辜,更有点儿束手无措,就道,“就是梦到你了。别的记不得了。”
是真的记不得了。
沈要心想。
他曾经听过一句话,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这句话曾经在他身上应验过无数次,那么多的梦魇,每一个都与萧子窈有关。
大概是什么时候起,他不再做梦了呢?
最开始,是将萧子窈关起来的那段日子。
因为唾手可得,因为尽在掌中,所以便不需要四面提防,也不需要提心吊胆。
谁知,再往后去,他却猛然惊觉,他也许防得住外人,却根本防不住她。
他于是又做起了梦。
那梦总是断断续续的,时好时坏,今日便是如此了,实在算不得例外。
那厢,萧子窈眼波既清且柔。
她应当也是没怎么睡好的。
可是,真奇怪,她多娇气,倘若平日里被他吵醒了,一定是会发作的,偏她眼下竟然无比安宁,仿佛在哄一个孩子。
沈要只见她忽然伸出一只手来。
“那就抓着我睡吧。”
她说,然后又问道,“呆子,你觉得世界上什么事情最可怕?”
沈要于是想也不想的应道:“你不见了。”
萧子窈就笑,那声音很轻很轻,连带着她的动作也很轻很轻。
——却并非是握住他的手去,而是将他的手拉过眼前,然后一笔一画的掰开他的手指,只将自己的手放入了他的掌心。
“你要握紧。”
她轻声道,“呆子,如果你怕我不见,那就一定要握紧我的手,抓住我的手。”
然,她话音方落,窗子那头却忽然轻轻一颤,原是晚间忘记落好插销的缘故,她于是顺势便要坐起身来,却冷不丁的又被沈要一把拽回了胸口。
“六小姐,你去哪。”
他简直有些情急了,甚至情急到有些口不择言,就说,“你哪都不准去。就和我在一起一辈子。死也要死在一起。好不好?”
死在一起。
其实,倘若较起真来,死在一起,远比在一起活来得更为安心。
两具相拥的尸体,一起衰败成泥,从此不分你我,哪怕尘归尘土归土,那每一粒微尘也都是痴缠在一起的,亲密到没有距离,永恒不变。
如果死在一起,就没人能将他们分开。
而活着就不一定。
都说爱得越深,世界就会变成好看的、花的颜色,有可能是西洋的红玫瑰,也有可能是犬园外面的那棵花树。
可是,话说的那么好听,却全部都是骗人的。
红色有什么好看的?
血肉模糊的颜色,也是红色。
所以,爱得越深,世界只会变得十分危险,连生活也会变得极其可怕。
那是患得患失的感觉。
沈要于是重重的的又拉一下萧子窈。
只不过,这一回,他根本是不容拒绝的。
他只拉她一下,然后,紧接着,便一把将她按在了怀里。
“不准走。”
“你也走不了。”
“除非你爬过去。”
萧子窈立刻觉出他连指尖都在颤抖。
“你真窝囊!嘴上讲话那么凶,结果实际上胆子那么小!我感觉再过几日我都快好了,可以开始坐轮椅了,哪里还至于寸步难行?”
“如果你要走。那你就不要好。永远都不要好了。”
沈要一字一顿道。
萧子窈只当他说的是气话。
于是便亲他颚角一下,像嘬一口小狗的鼻子,湿漉漉的,又冰冰凉凉——原来是他浑身都魇出了冷汗,湿透又冰冷的一个人,好像一条奄奄一息的落水狗。
“好了,我不走,我不走。”
她小声道,又话音轻转,问他一句,“可是,如果插销不插好,窗户被风吹开了,又要怎么办?”
“不怎么办。”
他说,“被风吹了就得风寒。”
“你舍得我生病?”
“不舍得。”
沈要道,“所以,换我得风寒,换六小姐来陪我。”
“你难道以为,只有你生病了,我才会一直陪着你吗?”
沈要忽然就有些犹疑。
“难道……不是吗?”
“当然不是!”
萧子窈一瞬义正辞严道,“就算你不生病,我也会一直一直陪着你的,相反,如果你生病,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反而会变少,你能懂我的意思吗?”
他微微一顿。
“不懂。”
“总是生病的人活不长久。”
萧子窈道,“沈要,我要你,为了我,长命百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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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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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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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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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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