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人万万千,无一不是如此:一日三餐,早出晚归,偶尔惦记一下菜色,有时抱怨一句天凉,被惯坏的那个往往最主事,而惯坏那个主事之人的往往最撑腰,然后,久而久之,两人便顺其自然的有了个孩子,若是男孩,便会很讨人嫌,若是女孩,便会很受宠爱,极其相似的日常,不比话本来得惊心动魄。
沈要心想,他与萧子窈都不擅长生活。
眼下便是如此了,他甚至不知道怎么就弄哭了一个小孩,又因为不知错在哪里所以更不会哄,就连萧子窈也好不到哪里去,她哄孩子总有一种在看自己小时候的感觉,然后一眼望到头,越想越失望。
他不是不明白。
他只是有一点点的难过,却也说不上是为什么。
于是,这一日便过得无头无尾的,午间吃了糯米红豆沙,萧子窈没有去哄宝儿,而是过午之后才去教他写作业,国文学讲诗,算数学加减乘除,英语学说father,她柔声细语的声音远远的传到沈要的耳朵里去,是一句不轻也不重的顽皮,要宝儿把写歪了的汉字擦掉重写。
“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她道,又一指课本上的黑色小字,说,“‘亭亭’的‘亭’字不能写歪,亭台阁楼,飞檐翘角,端的就是个亭亭玉立笔笔挺挺的样子,要这样——”
话毕,她便一面说着,一面接过了笔来,款款落墨,横平竖直的模样,像在临一幅帖子,极有风骨的一笔瘦金,半点媚姿都不见。
沈要于是眼巴巴的凑上来看她。
“这是什么诗?”
他问道。
萧子窈就说:“项脊轩志。写一个人和他的家人一起生活的地方,也写他对妻子的怀念。”
“为什么怀念?”
“因为他妻子死了。”
“那他为什么不跟着一起去死?”
沈要歪了歪头,“要是你死了,我也会死掉的。”
萧子窈一瞬失笑。
“宝儿还在呢,你总说什么死不死的?”
沈要于是顺势一瞥宝儿,那眼光说不上冷热,就只是看他一眼,像是在看一个不灵光的障碍,却没有多嫌弃的样子。
就仿佛,一个父亲在与妻子你侬我侬的时候遇见了自己的孩子,顶多觉得烦人,却不觉得特别讨厌。
宝儿根本无知无觉。
非但如此,竖子愚钝,更在此时嘻嘻笑笑的插进嘴来问了一句,道:“夫人这次为什么不手把手的教宝儿写字了?上次夫人还手把手的教我写名字呢!”
萧子窈听罢,便用笔杆子敲了他一下。
“宝儿,你是男子汉,不能做软骨头。倘若你连笔都握不好,以后要怎么握枪握剑?”
沈要没说话了。
他只管坐了下来,又把宝儿的课本往自己的眼前挪了挪——项脊轩志,密密麻麻的两三页纸,听说这是普通小孩子的必修功课,须得熟记并背诵,偏他觉得好没意思,人都死了,文章写得再深,又有什么用。
但是,没关系的。
他一向擅长伪装,眼下装成一个乖驯的学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他其实认字不算特别的多。
若说只看公文文书文牒,那他认识的字便很足够了,可一旦遇到那些文绉绉的诗词歌赋便不成了,生僻字有许多,繁体字也有许多,还有谐音字,他分不太清。
就连萧子窈的“窈”字,都是他当初现学的,又在灰土地上反反复复的写练,最后终于写得有模有样。
只不过,这些事情,他却从未同她提起来过。
萧子窈那头正领着宝儿温书,学下一课,遇见一个生词,便问道:“这个字你可学过没有?认不认识?”
宝儿说:“不认识。没学过。”
沈要立刻举起右手。
“——我。”
“你怎么了?”
他眉心微皱:“我举手。”
“我问你举手干什么。”
“我听说举手和报告是一个意思。我有话要说。”
萧子窈只管掂了掂戒尺。
其实,那本也算不得什么戒尺,而是一根捡来的枯树枝子,原是郝姨担心宝儿顽皮,便请萧子窈对他严加管教,如有懈怠或冒犯之处,尽管敲他手板便是。
那戒尺很是衬手。
萧子窈道:“我在问宝儿认不认识这个字,你这会儿举手,莫不是要抢答?”
沈要一字一顿:“报告。我也不认识这个字。我也没学过。”
萧子窈立刻抽了他一尺。
“再捣乱就出去站着!”
沈要实在觉得有些委屈,于是回她一句:“好。都听六小姐的。出去就出去。”
说罢,他便起身就走,萧子窈根本拦他不及。
宝儿于是纳罕的巴了巴嘴。
“夫人,沈军长这是和您吵架了吗?”
萧子窈面上青红一阵:“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少管。”
“可是,学校里的先生教过我们的,说不可以吵架,要友好相处。夫人怎么可以这样欺负沈军长呢?”
萧子窈一瞬变色。
“你觉得我欺负他?”
“嗯啊。”
宝儿认认真真的说道,“我阿爹阿娘上回也说了,说沈军长总是让着夫人,所以您二位平日里很少吵架,看上去很是和睦恩爱。”
恰逢此时,约莫也快到了晚饭的点钟,宝儿于是哗啦啦的一收文具,道:“夫人,我要和我娘亲回家去啦,谢谢夫人今日教我做功课!”
萧子窈于是捏着那根枯树枝子走进了厅里。
殊不知,沈要正站在厅门后头,不声不响的,只管把她吓了一跳。
“呀!呆子!你好端端的躲在门后干什么!”
沈要歪了歪头,故意不看她。
“你让我出来站着。我就站着。”
“那我让你学乖点儿的时候,你怎么不学?”
“我现在不是在学吗。”
他理直气壮却又委屈巴巴的说道,“我都来学国文了。”
萧子窈直觉有些好笑。
“你现在学那些诗词歌赋又不顶用——更何况,也不是所有人都要学古汉字的,你一不是文盲,二认识的字数量足够,所以不一定非要勉强自己来学。”
她只管如此说罢了,谁知,沈要听后,却立刻同她还起嘴来。
“我没有勉强。”
“我是喜欢听你说话才来学的。”
“而且——”
话音至此,他便微微一顿,道,“我也想学会那些东西。”
“为什么?为了和我讲那些文人的酸话?”
沈要定定的摇了摇头。
“不是。”
他说,“我只是想,如果我学会了,那等以后我们有了孩子,我就可以这样教我们的孩子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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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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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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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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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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