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人里最不缺闲人,既然饱食终日,便总得有些打发时间的法子傍身,听戏赌马事小,到底还是得养些小玩意儿来取乐,京巴犬、八哥鸟,鸟兽鱼虫容易腻烦,攀比起来便没什么意思,于是,便有人想着养一养人、养漂亮的女人,说出去倍儿有面。
其实,无论如何,桃色的风流韵事一向最受听众们的欢迎,不仅有钱的爱听,没钱的也爱听,有钱的听来互相论道、指认熟人,八卦都成履历切磋,好炫耀一番,至于没钱的,便听得高尚了,又带着一点点远远的幻想,长吁短叹之后,再说声人心不古,便不剩什么了。
恰如此时,郝姨忽然走进了厅里,道:“哎呀!夫人,刚才我听到好大的一声,莫不是什么东西摔坏了?”
“不是,是我和夏一杰正说着小金铃的事情呢,窗子却突然被风吹开了,没什么大碍的。”
郝姨听罢,于是重重的一叹。
“要是夏副官真能打听到小金铃姑娘的去处就好了,现在的世道实在太乱,女人当真是轻易活不下去的!这不,我家巷子里新搬来的那个邻居就是——”
然,她话音还未落,却没再说下去了,大约是似觉不妥,便就此住了嘴。
谁知,萧子窈却来了兴趣,便问道:“你家巷子里的新邻居怎么了?”
郝姨一顿,自知失言,便战战兢兢的颔首道:“夫人,都怪我刚才多嘴,这件事情说出来其实不光彩,我只怕污了您的耳朵……”
“但说无妨。”
她话已至此,饶是慎微如郝姨,也再没了推脱的理由。
“是这样的,前两天,我们巷子里搬来一户人家,听说是个独居的女人,她晚上一直开着灯泡,我们邻里都还纳闷呢,怎么住在此处的人这样的不节省、有钱的姑娘又怎么会到这样的地方来住?”
“结果,我们谁都没想到,后半夜的时候,外面开来了一辆汽车,然后便有个男人往她的住处去了……所以,现在街坊之间都谣传她是个不清白的,连开灯也是为了招、招揽生意。”
“可是,这种事情怎么能乱说?那可是个姑娘家,万一被人冤枉了去,那她以后哪里还会有活命的法子!若……若倘若是真,想必她也是个可怜人罢了,倒不至于要被唾沫星子淹死。”
郝姨终于说罢了。
一时之间,满室寂寥。
果然,这样的故事,的确不值得一提。
毕竟,说多错多,太体恤,便显得太虚伪,太平静,又显得太无情,倒不如什么都不说,反倒显得最妥当,总之,一切尽在不言中。
夏一杰默不敢应,只管埋头吃粥。
谁知,是时,萧子窈却倏尔开口问道:“你觉得郝姨的手艺如何?这一碗红豆沙,有没有尝出来和茂合戏院的区别?”
他一下子打了个寒噤。
复又立刻抿紧双唇,有些心虚,道:“哦……郝姨熬得火候正好,和茂合戏院的一点儿区别都没有。”
然,他正说着,郝姨却一瞬失笑。
“哎呀,夏副官的这一张嘴,当真是顶顶讨喜的!其实,这道糯米红豆沙我稍微改过了做法,除去加了少许陈皮之外,还多放了许多冰糖!因为最近夫人的口味变了,更爱吃甜,又喜欢带些酸口的,倘若我按照原来的做法来,味道虽然更好,却不得夫人的口味,如此一来,反倒是得不偿失了!”
她分明笑得欢喜,全然不似做假,更没有阿谀奉承。
“——总之,夏副官这样夸赞我的手艺,把我与茂合戏院的大厨作比,我心里实在是开心得不行!”
夏一杰于是从善如流的应下她来。
“做饭的人最是辛苦,这是应该的。”
他轻声说。
其实,并不是的。
他不过是心虚罢了,因着实在满心多事,所以,无论吃些什么,都如味同嚼蜡。
那一碗糯米红豆沙,亦是如此。
他有心事,半寸心火煎干舌尖,吃什么都苦。
于是支开话茬,反问一句:“子窈以前不是不太爱吃甜的东西吗,难道是我记错了?还有酸的,我记得你也不爱吃吧?”
萧子窈没所谓的笑笑:“是沈要以为我爱吃甜的,就老是买甜食来给我吃,一开始我也是吃不了多少的。好在,口味这东西,吃着吃着便也习惯了。”
夏一杰倏尔一窒。
——怎么会呢,不都说口味是最难改的吗?
从不习惯到习惯。
从不迁就到迁就。
那该有多难。
他一面想着,一面又细细的尝了那红豆沙一口,果然很甜,与茂合戏院的红豆沙味道已然分明了。
他不自觉得难受起来,便又问道:“那你现在爱吃酸的,是因为什么?”
萧子窈不说话了。
她只管轻轻的垂下了眼睫,眼光也落下去,却不知落在了哪里,反正,那模样很静,好像一个死人、或在看一个死人。
“可能是因为之前有过孩子罢?”
她轻飘飘的开口道,“听说怀孕之后就会爱吃酸的,我二姐当初就是。我自己那时候似乎也有一点爱吃酸的,但我没在意过。等有意识的时候,再想吃些酸的,孩子已经没了。”
说罢,她也不觉得凄然,反是满不在乎的笑了笑。
夏一杰嗫嚅着。
“子窈,我那天,不该推你。”
“推不推我都无所谓。”
她歪歪头,也歪头看着他,“反正,这都是我自己的报应,这也不是我的第一个孩子。倒不如说,如果以后再有了孩子,可能我也不会留下吧?”
他心下一惊,又一凛,于是立刻望定她去,十分的不达其意。
“为什么?是因为你不愿意生沈要的孩子吗?”
“不是不愿意。而是不能够。”
萧子窈一字一句的说道。
“他是不把人当人的那一种人,而我,则是会把我自己和自己的孩子都当成筹码的那一种人。”
“我从小就盼着所有人都能够选我,可是最后谁都没有,就连我自己也不选我——除了沈要。”
“我知道他不会再选别人,哪怕是我和他的孩子,于他而言,也是别人。”
“所以,我只是,不想让我的孩子也落得这样的下场罢了。”
她于是浅笑嫣然的下一道逐客令。
“夏一杰,你不也一样没选我吗?这样的道理,你难道不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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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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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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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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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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