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做了副官,便有了副官的特赦,晚间可以外出,车子也开得,只不过,胡同巷口宽窄寒酸,煤渣巷子自有煤渣巷子的不尽人意,车子开不进去,他便只好在外头停下车来。
那胡同实在算不得太深。
偏他每走一步都吃力,却又不敢走得太慢,便像是走刀尖,一刀又一刀,只在他眉间心上杀了一下又一下。
他终于停在第十三间的门前。
他本想敲一敲门——不过是出于礼貌罢了,却又清楚得很,小金铃绝不会出来迎他,好在,他也不要她来迎,非但如此,更对她避之不及,于是默不作声的推门而入,果然,那院门是没有落锁的。
四下只有一点点凄凉的月光,微微的亮也微微的暗,暗比亮多些,他走得像个瞎子,面色却被照成冰霜。
小金铃一见他来,便道:“瞧瞧,好吓人的一张脸。”
夏一杰没有说话。
他一向彬彬有礼,毕竟,投生在权贵之家,礼数上总不会太差,更何况,他从小便是个讨喜的,爱笑、却不爱仗势欺人,是公子哥儿,便也自然见过一些出身不好的女人,却是无论如何也从未与人甩过眼下这般的冷脸。
没由来的,他竟忽然想到——幸好,萧子窈不在。
太好了,她不在。
倘若她就在眼前、倘若她肯分出半寸目光觑他一眼,定会瞧见他冷面难掩的忿耻与不悦。
那太不好了。
如此一副好没出息的表情,他当真是不想让她瞧见。
所以,她不在,反倒最好。
这般想着,夏一杰于是拉了拉灯线,没有亮光,便将铝盒里的电闸关了,啪嗒一声,重重的落下来,只将小金铃吓了一跳。
他毫无同情的说道:“让开,你挡着我了。”
话毕,便拖来一把椅子,垫在脚下,踩上去拧下了那只熄了火的灯泡。
“灯泡好像没有坏。”
他拧着眉,借着月光左右细看,道,“应该是工人安装的时候没拧紧。”
说罢,便又将那灯泡安回去,一字一句都像自言自语,没有小金铃的事,也没有他自己的事。
然后,又是啪嗒的一声,电闸拉上去了。
他一拉灯线,白孔雀山水画,便都从夜里醒来了,明晃晃的光,明晃晃的刺眼,晃得人摇摇晃晃的,睁不开眼。
他于是转身便走。
谁知,只此一瞬,小金铃却忽然叫住他道:“夏一杰,看来你今天过得很不如意。这脸色简直比脸谱还难看。”
夏一杰没有回头,却说:“你知道就好。”
“我当然知道!我看得出来!”
小金铃笑起来,那笑里还带着些戏谑的意思,“莫不是沈要或萧子窈又碍着你了?你一个做副官的,天天要围着他们二人转,每天被迫看着他们相亲相爱,你一定很不好受吧?”
话音至此,又上下打量他一番,道:“现在十二点,军营里应当是早早熄了灯睡觉的,而你的衣装丝毫不乱,我猜,大概是你本来就是准备熬夜的,所以衣服根本就没有脱下来过,所以才这样的整齐。”
夏一杰身子一僵。
他本来不想承认的。
偏偏,小金铃却一语中的。
其实,事情的原委并不复杂,也不大,偏他一直记着,又挥之不去,便像一根刺,扎了他整整一天。
原是白日里,他见沈要来得迟了些,便说道:“沈军长,现在梁延未归,大帅之位悬空,你身为军长,一切事宜都由你来代办。你迟来这么久,万一有人拍了电报来请示命令,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回,请不要为难我。”
军中的事务,他与沈要一向公事公办,于是,这般说罢,倒也不至于太过忌惮。
谁知,沈要默了片刻,竟不知所谓的反问了他一句。
“她以前爱吃醋溜白菜吗?”
夏一杰怔愣一瞬。
“你说谁?子窈吗?你问她爱不爱吃醋溜白菜?”
他一下子觉得难堪起来,连唇舌都打架,更隐隐约约的有些窒,所以口不择言,像心虚,而不像辩解。
“她怎么会、她不会喜欢的,子窈从小就挑嘴,但是却不挑食,不过,让她吃也未尝不可,她会给厨子赏些面子,但她应当最爱吃菜心,因为很嫩。哦,对了,有一回她过生日,她说她很爱吃溏心的鲍鱼羹……”
他只管絮絮的说着,然,沈要却在此时不紧不慢的插进嘴来,道:“她今天告诉我,想吃醋溜白菜。但是我怕当时市场上没有新鲜的白菜卖了,所以紧急跑去阿姨的家里请她帮忙。”
“……就因为这个?”
他一顿,“就因为这件事,所以来晚了?”
“对。”
沈要面无表情的说道,“而且,下午我还要早走。”
“……为什么?”
“——因为阿姨要做醋溜白菜。”
他依旧面无表情,“因为她答应我了,晚上会等我一起吃饭。我不想让她久等。”
夏一杰哑然无言了。
他静静的听下来,直觉沈要方才说话的语调实在是再平常不过了。
仿佛是很平常的一日,一个成了亲的、有家的人忽然与同僚讲起他的爱人来,说她忽然变了口味,并没有其他的意思,像一句没有味道的寒暄的台词,就只是这样,而已。
只不过,他听过之后,一颗心心却彻彻底底的凉了下来。
“可能是子窈她……最近胃口变好了,所以想多尝试些口味吧。”
他于是干巴巴的应道。
沈要说:“我也觉得。”
“其实,不奇怪的,很正常的,天冷了,人的胃口就会变好,子窈太瘦了,她得在入冬前长胖一点,这样身体才会键看。”
他自言自语道,那样子又像是自欺欺人。
沈要又说:“她身体好很多了。”
他话音至此,又一顿,复又开口,慢条斯理的,好似炫耀。
“她还给我织了围巾。”
“但是我今天没戴。”
“因为怕她冷,所以先给她戴了。”
——事情便是如此了。
夜凉如水。
夏一杰于是哀求着说道:“小金铃,我求求你,闭嘴吧,我快活不下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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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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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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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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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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