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挑细选出来几个士卒,外加一些村子里的村民,这支施粥的队伍便拉齐了。
同时,也有人在里面充当卫队的角色。
必须先把那些上来的难民吓跑,盗匪才会出来,不然单单这些难民就能把这些粮食全部抢走!
难民中那些蛮横霸道的,在被卫队杀鸡儆猴之后,剩下的难民很快便学会了守规矩,开始排队领粥。
夏顺一脸悲悯施粥的行为很快便引来了黄泥山上的盗匪,一些个打探情报的人已经悄悄潜藏在难民之中观察了。
看着夏顺把白花花的米汤倒在难民碗里,这些盗匪心里刀割一样难受,可又不敢冒犯那些卫队,只好跑回山上,去找大当家的。
“你是说,山下来了个富家公子?看这灾民觉得心里难受,在那儿施粥接济?”
贼酋吕布,原名方存的村霸村匪听自己人说着山下的稀罕事,也有些动心思。
虽然也是打着高承的旗号起事,可是崇义县刚刚拿到手里,方存就没有打下去的动力。
再打下去干什么啊?真的要为百姓做事,为了国家的安危?
还是为了自己爽一爽吧!
由此,方存从一个正派的起义军迅速堕落为不如官兵的匪徒。
上有所好,下必甚之,方存自己奸淫掳掠,还怎么对属下严加管教?时间一长,这些人也就成了远近闻名的恶人。
如今听说山下有粮食,再联想到自己山上粮仓都快见底了,方存也来了动力。
“好,飞天鹰,土地神,你们两个带着咱们最精锐的弟兄一百五十人,偷偷跑下山去,直接把那公子哥儿给劫了!
“到时候所得粮食,你们两家一人分一成!”
飞天鹰和土地神大喜,连忙就去点将出击。
黄泥山在方存的高压统治下,粮食一直全部由他分配。
能够得到一成的赏赐,已经很好了!
两人带着一二百个人,哄哄闹闹地跑下山去,各自藏着农具,最精锐的盗匪则拿着从官兵捕快手里抢的刀,往粥棚走去。
当这些盗匪最终潜行到粥棚附近,正要勃然而起开始杀抢时,远处突然杀出来一支兵马!
这队士兵人人穿着一样的衣物,持刀持弓持盾,几乎转眼之间,便来到了众盗面前!
飞天鹰到底视力好一些,瞬间便发现了情况不对,连忙高喊:“快,撤进人堆里面……”
可正当他想往人堆里撤时,身后突然站起一个大汉,大汉把手中的长布条捋下来,露出来一把戚家刀。
飞天鹰仍然侥幸,咬牙挺刀来战,却直接被李英召把他的刀给磕飞了。
“就这点本事,也好意思当盗匪?”
李英召极为嫌弃地看着面前的孱弱汉子。
他之前在榆林见到的,那才是真正的大盗,两把刀抡起来三五十人挡不住他。
后来好像跟了李自成了,叫什么刘宗敏来着……
只有极少数人还知道反抗,更多的人都是直接抱着头蹲在地上,瞬间便成了俘虏。
而那些难民则是呆呆地看着这一切,偶尔小声祈祷着。
夏顺听见了这些人在祈祷什么,他们祈祷官兵不会把施粥的人们赶走。
高放部并没有花费多长时间,便将所有盗匪都捆在绳子上,运了回来。
“挨个审问,挑选几个看起来身强力壮的,尝试收编。”
将命令安排下去后,高放便喜气洋洋地走进中军大帐,同时也看见了绑在柱子上的黄汉良……
“得罪了,黄参军,实在是今天兵荒马乱的,不得已而为之,莫要见怪……”
黄汉良恨得咬牙切齿,却也累的浑身无力,只能瘫倒在椅子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高放等着黄汉良气都喘匀了,这才笑意吟吟地走了过来。
“黄参军,之前多有得罪,不过我是个粗人,黄参军是念过书的,想必大人不记小人过。”
说着,高放看了看周围没人,真情实意地鞠了一躬。
“这就算我给你赔礼道歉了,你也见过庐阳的百姓,也见过南昌的百姓,想必不难看出,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总兵说,你是有心建功立业的人,我也很相信这一点,加入咱们义武军吧,未来建功立业的时候多得很!”
高放极其真诚道:“加入以后,我都听你的,绝不打折扣!”
黄汉良心中感动,既有千里马遇伯乐的感动,也有高放待自己真诚的感动,
若明军能够做到眼前这傻子这一点,也不至于输得这么惨……
不过,他还是坚定着自己的忠诚。
“不,我不能加入你们,只要陛下还在一天,黄某终究是陛下子民!”
说完,黄汉良犹豫了下,又补充道:“不过行军打仗,出谋划策我可以,我是为了天下早日安定,不是为了高官厚禄。”
高放哈哈大笑了起来,亲切地拍着自己新出炉的参军!
p.s.某家打算进行书名测试,征(bai)求(piao)一下大家的意见,要求:起的名字不黄赌毒即可,可以写在段评或章评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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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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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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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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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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