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高承>第114章 王象佛
  在益王的授意下,李英召做事自然豪横得多。

  益王是有钱的,麾下三百卫士各个身着棉甲佩长刀短刀各一把,在江西这步兵水兵战场算是最恰当的装备了。

  而建昌府城的北城头上,还有一门大炮,这是不知哪一任益王得的赏赐,这次作战也能用得上。

  至少能保证贼寇不敢从北门攻城。

  李英召其实一直看不起这些南方的百姓,包括士兵在内,在他看来都是些二脚羊一样的东西。

  他们根本没有吃过大漠的风沙,没见过蒙古的骑兵转着弯刀冲锋的模样,也没有见过满清铁骑,那悍不畏死的冲击。

  当然,这厮也从来没有想过,为何江西的百姓要努力工作,上缴赋税,以供他们陕西行都司的军需粮饷。

  这也是明末的一个严重问题,由于区域流动的割裂,到了明末,南北方人对于另一方的问题,基本处于一个态度。

  关我鸟事?

  满清进犯中原?活该你们死去!

  自然而然的,北方士兵也不会管那些逃到南方的贼寇,活该你们遭灾。

  在这种思想的主导下,指望着李英召这种人善待城中百姓那就是做梦。

  “人弄齐了吗?”

  独自坐在北城上把玩着这一架大炮,李英召看着身边的把总问道。

  “齐了,总共召集了两千多人,可以号称五千守城兵马!”

  一旁的把总也是他从北方带来的下手,自然也是为虎作伥的好汉。

  “好!咱们这次,也让江西的土寇流贼开一开眼!”

  李英召重重地拍了炮筒一下,狰狞笑道:“继续找精锐的兄弟们打探军情,等贼寇来了,爷要先出城野战,打散他们的威风!

  “敢围老子的城,不耐烦了!”

  “所以说,大家才会翻不了身,跟咱们努不努力没关系,是士绅偷走了咱们努力的结果,明白没?”

  和李英召的嗜血残酷相反,伏牛乡里,高承正在跟自己的乡勇们讲为什么一代佃户代代佃户。

  有些年轻人听得满脸血红,愤恨不平地握紧拳头。

  “这些士绅太可恶了!明明是剥夺了我们的劳动,还非要说是他们有智慧才得了大家业!”

  “所以,咱们才要反对他们,咱们义武军每个人都是从百姓当中选出来的,有佃户后代,农民后代,流民后代,甚至也有好地主的后代,咱们是为了什么?”

  “为了打倒那些不让百姓过好日子的地主!”

  “对!就是为了打倒那些地主!”

  高承在人群中振臂高呼,一应乡勇也被刺激得满脸通红,大声附和着。

  看着这样的场景,高承会心一笑,然后看了看一旁赶来的夏仁祥,连忙走了过去。

  继姜石头,刘长丰之后,这是自己第三任秘书官。

  也是认识字读过书的第一任,前两任都只认识一些简单字而已,说不定现在已经在上学堂了……

  “怎么了?”

  “总兵,这边有个士绅……有点奇怪。”

  夏仁祥有些忍俊不禁,迅速带着高承去见那个奇怪的士绅。

  伏牛这里只有一家地主,但还真是个好人。

  灾年支粮食给附近农户,丰年收购了大家的粮食留着以后交夏粮秋税,可以说是大善人了。

  得知了高承的事迹后,这里的地主更是欣喜若狂,只是毕竟在大明治下,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只能继续猥琐发育。

  如今却是练出来了五百乡勇,主动投奔!

  “你打听清楚了?如果真是好地主,咱们也可以收下。”

  “打听清楚了,这家人姓王,老主家叫王懋生,也是做善心事的人,少主家叫王象佛,这人倒不是反对资助穷苦百姓,他只是不在意,再加上有投身咱们十二镇做一番事业的野心。”

  高承眉头微微一蹙,“那他的兵怎么说?是乡勇?还是……”

  突如其来的好运令高承有些不敢相信,他甚至怀疑这个王象佛是邹维琏派来的内应。

  “打听过了,确实是这里的乡土百姓,并且王象佛对这些百姓没少宣扬总兵的事迹,这里对咱们的人很有好感。”

  “那就把他带来,如果没问题的话,我可以收下。”

  “好。”

  夏仁祥快人快语,一拱手便去安排了。

  经过几番募兵,此时的高承部已经拥有了将近三千人,并且粮草充足,完全可以慢慢围建昌府城。

  回了自己王家临时给自己住的房屋,王象佛已经在这里等着了。

  少年人生长得异常高大,一身结实肌肉,双臂纹身,一看就不是要读书的料子。

  手里拿着一条长的镀铜棍子,想来也知道力气不小。

  “你就是庐阳镇的高先生?比我想象得少一些英雄气。”

  高承也不生气,笑道:“那你觉得我应该是什么样?”

  王象佛眼睛动了动,开口道:“应该再高大一些,或者再儒雅一些。”

  “那怕是有点让你失望了,听说你在伏牛操练乡勇,也有成就一番大业的心思?”

  “那是当然!”

  王象佛提起这一节了,眉飞色舞,兴高采烈。

  “有这心思很好,如果审核没问题你也可以加入我们,不过你可想好了,加入义武军以后,可就要服从军令了。”

  “那肯定的啊!”

  王象佛拍了拍胸口,“先生……总兵尽管放心,只要能建功立业,什么军令都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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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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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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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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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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