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高承>第41章 霜雪弗来山
  正月十五清晨,一千五百灰扑扑的义武军跨过上口河,踏入弗来山。

  龙泉县的方知雅,之前也和义武军打过交道,一场大败!

  不过那一败,却真怨不得方知雅。

  方知雅几乎做了一个知县可以做的任何事情,募集乡勇,钱粮激励,出兵作战。

  唯独输在不通兵法和士兵作战能力差上,若是普通起义军,恐怕就输给他了。

  而对这种有能耐的人,高承一向都很敬重,所以他没有直接走大路去龙泉,而是打算翻山。

  有能耐的人一般不会傻,方知雅知道打不过,肯定会在防守上下功夫。

  并且他肯定会在大路上安排眼线。

  虽然义武军强大,但高承不愿意在攻城战中消耗自家子民的生命。

  若是和异族交战,你死我活也就算了,和自家人内战,各为其主,没必要。

  刚好龙泉附近山水繁杂,也适合这样抄路突袭。

  之前的多半年时间,高承当然不会什么也不做。

  时至今日,周围几片山区的大致地形他还是有个数的,至少不会出现飞将军李广的那些事迹。

  明末不愧为小冰河时期,便是江西这地方,都变得如此寒冷。

  进山之后,似乎由于树枝的遮挡,气温更降一些。

  再加上还有些积雪,往往一脚踩入雪中,瞬间便有丝毫冰雪渗进鞋袜。

  被腿脚的热血一激,这冰雪化作雪水,冻在鞋袜和脚掌之间,迅速带走温度,令人感觉脚丫发痛。

  “总兵,守备让我来问,今日要赶多远的路?几时造饭?”

  行至中午时分,后方便跑来一个年轻的战士,被冻得满脸通红,却一脸热情。

  能够见到这位传说中的总兵,总归是令人激动的!

  高承看着他,却没有第一时间回答问题,而是拽紧了对方衣领,又用力搓了搓对方的脸蛋和鼻子。

  “冷天要跑,就要把脸护好了,不然鼻子都给你冻掉!”

  拍了拍小战士的肩膀后,高承看了看天。

  惨淡发白的天空上,一轮耀眼太阳倒是早早挂了上去,只可惜没什么温度。

  “再过一会儿,午后三刻开始造饭!”

  高承看了眼自己怀里的简易地图,开口道:“弗来山上的山路总共要走九十多里,今天必须赶完一半,不然明天走不出去,后天怕是要减员!

  “下午我会提快速度,你回去的时候,通报各把总标长,走不动的互相扶携,一定要跟上!

  “我之前让人在半道上准备了干草干柴,到了的话还能取一下暖,只要到了中间这个磨盘地,就不怕了。”

  小战士闻言点头,然后迅速背了一遍确认没错,抬手敬礼便要往回跑。

  “回来!”

  高承连忙叫了一声,然后指了指脸,小战士会意,一只手抬起,挡着点脸往后跑。

  高承身旁的亲军哄笑一小阵,说什么“真是个雏,和总兵说话还紧张哩”“下回吓一吓新兵,说总兵杀人不眨眼”云云。

  还真有人回应一句,“那总兵到底眨不眨眼?”

  高承也笑了,骂道:“眨个屁,今天傍晚前到不了磨盘地,把你们这群丘八全正法了,看老子眨不眨眼。”

  笑闹完,恢复了些体力,一行人又开始在冰雪中长途跋涉。

  这种道路,最前方永远是最危险的。

  不仅需要开路,还需要清理地上的积雪,最重要的是还要认路!

  而不论从哪个方向看,高承都是当之无愧的军中第一人。

  在他自己看来,不过是做了应做之事。

  可在其他士兵看来,这就是千金之子,与我同征!

  义武军的忠诚度,不知何时便又攀升至40%!

  总算到了午后,全军获得了些许休息的时光,纷纷拿出冻得冰冷的干粮,混着雪水开始吃喝。

  出门在外,干净水源不好找。

  所幸这时候污染小,雪水还可以喝,若是后世,还是算了吧。

  吃着喝着,便有人开始无聊,偏偏这地方还不许出大声。

  走山路就怕被人发现,唱几句声音大的,那不有病么?

  一来二去,便有亲兵开始恳求高承讲故事,高承也挨不过这些人求,加上还有一刻的休息时光,便也就讲了一个。

  “这个故事呢,是我从古籍上看的,是我们汉家男儿的故事……

  “说是太祖那时候,高丽那边有别国侵略,一定要陈兵在我汉家边境才行,太祖当然不匀,可当时高丽天寒地冻,我军却缺衣少食,大家觉得,该割让边境,还是打?”

  “怎么办?当然要打!”

  “就是,异族之间,只有你我生死,哪有什么冷不冷的?”

  “就是!”

  “呵呵,这故事就是从这里开始的,那是一支战胜了天地伟力的兵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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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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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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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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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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