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银凤撇撇嘴,有些不乐意,但口袋里鼓囊囊的钱也让她说不出走人的话,算了算了,吃一顿省一顿,稀粥咸菜就稀粥咸菜吧,她也不挑剔了。
而且,她也想问问,顾至凤到底是上哪儿发财去了,居然能挣到这么多钱!
她在棉花厂上班,不管是挣的,还是福利待遇都比不上大哥顾天凤,再加上家里孩子多,平时还真有点捉襟见肘,得亏了她男人在厂里说得上话,否则日子没法过。
顾至凤要真有办法挣钱,那往后她在家里腰杆儿也能挺得更直不是?
顾月淮看顾银凤的模样就知道她心里在想些什么,原本是懒得理会的,可看顾至凤一脸笑意的张罗起晚饭来,抿了抿唇,又不想扫了父亲的兴致。
他这段时间一直因为林锦书和顾睿淮的事闷闷不乐,好不容易有了个笑脸。
顾月淮把晏少棠递给闲人顾析淮,进屋,插上门闩,又从须弥空间里取出了十个鸡蛋和一只老母鸡,兔子也长大不少,不过现在吃肉的话还是早了点。
顾月淮离开空间,拿着母鸡和鸡蛋出了房间。
顾银凤一直注意着这个性情大变的侄女,原本还狐疑她进屋锁门干啥,但转头看她从屋里拿出一只老母鸡和一些鸡蛋,眼睛都开始放光了。
她跳下炕,急切地迎了几步,看着顾月淮手里的东西,忍不住喜笑颜开:“哟!囡囡这屋里还藏了鸡哩?这么肥的母鸡,不便宜吧?还有这鸡蛋……”
“哎哟,至凤,家里这日子是真好了,比我和大哥在城里过的还好哩!”
说着,她回头看了顾至凤一眼,对这个蠢笨没眼界的弟弟又高看了一眼,原本还想着今天晚上又要吃咸菜啃红薯了,没想到,还能吃上鸡肉!
顾天凤倒是不馋,他往日肉吃多了,眼皮子还没这么浅。
不过,顾至凤家日子过的咋样他再清楚不过,这个弟弟虽说年轻时候留过洋,可惜人不争气,最后即便逃过了地主成分,可标签是扒不掉的。
他在生产大队是出了名的街溜子,平时都是偷摸着做小生意。
原本还想着这个弟弟肯定早晚被抓起来坐牢,可没想到居然撞了大运,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钱,家里居然还能吃上鸡肉和鸡蛋了。
顾亭淮接过母鸡,愣神道:“囡囡?”
顾月淮倒是不慌,弯了弯唇角,说道:“我今天中午带少棠去公社买的。”
说完,不等顾亭淮接话,她又道:“大哥,你去把鸡给收拾了,我来做饭吧。”
“诶!”顾亭淮应了一声,起锅烧了热水,拿到院子外头去处理。
顾月淮则切菜,准备和中午一样,再炒个大盘鸡,实惠又管饱,饭嘛,家里没别的,就是糙米饭,用空间井水焖,滋味也是一绝。
老爹顾至凤重视手足情谊,大伯二姑虽然各有缺点,但上辈子也没做过什么过分的事,这辈子给他们做一顿饭的肚量她还是有的。
与人为恶,不如与人为善。
顾月淮切配菜,焖糙米饭的功夫,顾至凤也没闲着。
他和顾天凤,顾银凤坐在炕上,迟疑着问道:“大姐家的俩妮子要下乡插队?”
“那可不,上头都号召了,知青上山下乡,到农村的广阔天地去。”顾银凤挺着胸脯说着,一脸文化人的样,说完,又深深叹了口气:“我家那几个皮猴也得去。”
知青,就是城里的知识青年,而插队,就是知识青年放下书本,从城里走向农村,再分生产队,和普通社员一样挣工分,分红分口粮。
提起这个,顾银凤又是满肚子苦水:“多子女的城里家庭,一户只能留一个,其他都要下乡,要是硬赖在城里,都不给安排工作,你说,没工作让人咋活?”
顾至凤插不上嘴,毕竟他家就是农村生产大队的,不需要下乡。
顾天凤却有些看不惯妹妹的矫情劲儿,皱眉说道:“上山下乡是革命青年的必由之路,你有啥好说的,这话要是让主任们听去,看还能给你家娃安排个啥好工作。”
“甭说咱们了,佩兰家可是当官的,还不是得下乡?”
“咱得服从上头的安排与号召,当个好同志!”
顾月淮听着这义正词严的话,忍不住扯了扯嘴角。
大伯和大伯母重男轻女,家里两个女儿一个儿子,下乡插队也是女儿去,宝贝独苗留在家里,他当然不觉得下乡吃苦有什么不好,反而还能给儿子谋个好工作。
顾银凤显然也心知肚明,忍不住朝着顾天凤翻了个白眼。
不过,她向来不喜欢得罪人,更不愿意得罪在肉联厂上班的大哥。
顾至凤喝了一口水,沉默了一会儿,问道:“大姐请……请你们两家过去了?”
顾天凤没说话,顾银凤却是眼珠子一转:“至凤,你是不是也想去?要不我去和大姐说说,你到时候也过去一趟?”
顾至凤嘴唇动了动,刚想说话,就听到在一旁忙活的顾月淮道:“爸,你得上工,没时间去吃大姑办的送别席。”
顾睿淮住院,她在县卫生所碰到聂佩兰的时候就明白了她对顾家人的态度。
她爸要真不问自去,还指不定要被怎么羞辱,更何况,十多年没有联系过,还要上赶着去给她家孩子送五十块钱?说出来未免太荒谬了些!
这门亲戚,旁人想认就认,他们家就不沾这个边了。
闻言,顾至凤看了顾月淮一眼,点头道:“囡囡说的是。”
顾银凤清了清嗓子,突然笑道:“真不去?我可听说了,林锦书要去!”
她前几天刚知道林锦书消息的时候也吓了一跳,这么多年,她还以为人已经死在外头了,没想到重新得到她的消息,居然是从自家大姐嘴里。
她也实在没想到以前那个眼高于顶,嫁进顾家后目空一切的高傲千金小姐,从农村跑了之后还能有这种际遇,居然嫁给了黄莺公社的书记,成了官太太!
不过,想到她那张脸,又释然了,女人嘛,长得漂亮前途总不会差的。
想到这里,顾银凤又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顾月淮,这丫头要是拾掇拾掇,再瘦点,比她妈还标致,以后也不知道能不能和她妈一样,找个当官的好男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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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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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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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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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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