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月淮回头看向来人,他身材魁梧高大,国字脸,眼角下有一道两指长的刀疤,眉心的川字纹极深,有种一言不合就可能拔刀相向的桀骜狂徒之感。
这就是她亲爸,顾至凤。
她爷给起这么个名儿,是希望他成龙成凤,好继承家业,可惜,她爸年轻时候出国留洋,没好好学,反倒是沾上了赌博的臭毛病。
回国后不久,她爸还没来得及接手家业,就把家底都给败光了,几百亩田地,尽数当成赌资赔了出去,连祖宅都没保住,最后爷爷被活活气死,顾家也破了。
恰逢此时,动荡来了,社会变革也开始了。
正所谓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
因为顾家破了,穷的响叮当,反倒是被评了贫农,享受和普通农民一样的待遇,没像任天祥家一样,搞个家破人亡不说,还处处遭人鄙夷践踏。
不过,她妈年轻时候也是十分时髦的洋小姐,有美貌,有文化,有自尊,她受不了生活的压迫,更无法接受从富人变成贫农的落差,生下她没多久就改嫁了。
上辈子,她一直怨恨着,为什么她妈改嫁享福不带着她,后来才知道,嫁给城里人也不见得幸福,这辈子,她对母亲的怨念已经没了。
毕竟,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选择。
“爸!”顾月淮擦了擦眼角,含笑朝着顾至凤跑了过去,一把扑在父亲宽厚的怀抱中,仔细算起来,她已经有三四十年没有见过他了。
顾至凤微惊,身体都跟着僵了僵。
他似乎很高兴,可又有些手足无措,伸手摸了摸顾月淮的发顶,小心翼翼道:“咋了囡囡?是不是这雷大锤欺负你了?你放心,有爸在,谁也不能逼你!”
说着,顾至凤还狠狠瞪了雷大锤一眼,虎目湛湛,那股凶劲儿瞧着就瘆人。
“哼。”雷大锤也知道顾至凤是个傻大个,不想与他起争执,冷哼一声,转身回大队去了,他还不信了,没有顾月淮,他堂堂民兵队长还帮不了自个儿外甥女了?
雷大锤一走,气氛就变得缓和了许多。
“没事没事,囡囡不怕,爸在呢!”顾至凤小声安慰着。
顾月淮察觉到顾至凤对她的关怀和小心,喉骨和塞了一团棉花似的,又酸又涩。
她紧紧抱着顾至凤,哭的声嘶力竭。
顾亭淮看着悲从中来的妹妹,脸上神色也有些难看,难道是任天祥的事暴露了?
“好了好了,囡囡不哭,不哭了,你看爸给你带啥回来了!”为了哄她高兴,顾至凤有些抓耳挠腮,猛然想起这次回来给闺女带了礼物,忙不迭的说道。
顾月淮哭声止了止,看着顾至凤像哄小孩似的哄着她,也难免有些脸热。
毕竟,她上辈子的年纪加上这辈子的年纪,可比她爸都大了。
这时,一道与顾至凤一样嚣张的桀骜声音响起,带着浓浓的恶意:“呵,一听见给你带东西回来了就不装模作样了?顾月淮,做戏也要做全套啊,不然平白叫人恶心!”
话落,一道冷凝中透着厌恶的声音也紧跟着响了起来:“可不就是,我还说你是迷途知返,知道心疼老顾了,感情闹了半天,你搁这儿做戏呢?”
“顾月淮,你可越来越不是东西了。”
顾月淮微顿,抬头看向冲她开炮的两人。
其中一个生了张和顾至凤如出一辙的国字脸,眉飞目细,算不上多好看,最起码比起顾亭淮来差了一筹,不过,眼神利得像把刀子,气质很独特。
他就是二哥,顾睿淮。
二哥气质偏冷,待人接物总是很有距离感,他一直很喜欢田静,不过,贫农出身,长得还没任天祥好看的顾睿淮,显然不可能成为田静鱼塘里的鱼。
田静嫁人不久,顾睿淮就在邻村大队随便娶了个老婆。
夫妻俩没有感情基础,日子又过得艰难,生了几个孩子,连吃口饱饭都成问题。
她一直以为二哥讨厌她,排斥她,但是,在父亲大哥,以及作为她丈夫的任天祥相继死亡后,是二哥不计前嫌收留了她。
甚至,他省出自己的口粮来接济她。
家里光景本就差,还多了一张吃白饭的嘴,嫂子自然有意见,本就不睦的家庭愈发风雨飘摇,没多久,二哥就走上了妻离子散的结局。
不过,饶是如此,二哥也没有放弃她。
最后,一个大雪纷飞的天气,他去上工的路上被车撞死了。
司机肇事逃逸,许多年后才被抓捕归案,他说,当初撞死人不是酒驾,是被人指使的,对方给了他一大笔钱,他没能受得了诱惑,这才犯了罪。
始作俑者根本不做他想,除了田静,没有别人。
而彼时的田静,已经远在京城,不仅当上了高官太太,还做出了一番大事业,农业生产,畜牧养殖两手抓,甚至出口到了国外,生意做得很大,是全z国闻名的富豪。
她想扳倒田静,无异于痴人说梦。
那时候的她原本想一死了之,可是,她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最后一个血脉亲人。
她的三哥,顾析淮。
这么想着,顾月淮就把目光放在了二哥身边的青年身上。
他身姿挺拔似松柏,虽然穿着不合身的衣服,却依然难掩清俊儒雅的气质,从相貌上来说,他显然是顾家三兄弟中拔尖的那一个。
顾析淮,顾家唯一一个走出大劳子村的桎梏,考上大学,去了京城的人。
他是个很有读书天分的人,1977年恢复高考后,他毅然决然重新拿起书本,最后考上了北大,还在学校遇到了貌美如花的妻子。
三哥的妻子是京城本地人,父母都是干部,家境非常好。
按理说,顾析淮有这样的人生际遇,理应活的很好,成为顾家人中唯一一个例外,可惜,他反而是死得最惨的那一个。
他是被田静安排人手活活打死的,在此之前,三嫂娘家被人检举受贿落马,她的父母皆入了狱,那时,她已经怀胎六月,要不是有三哥在侧安慰,怕是保不住孩子的。
原本以为这是个有福缘的孩子,没想到,三哥死讯传来,三嫂承受不了这个打击,从高楼上一跃而下,带着孩子,结束了自己年轻且悲惨的命运。
他们顾家,整整齐齐,一个都没能逃脱田静只手遮天布下的厄运。
而她,要不是有那个人护着,怕也无法安稳度过几十年光阴。
她日日活着仇恨里,期望有一天能报仇雪恨,如今上天给她重来一次的机会,那家破人亡,全家惨死的这笔血仇,又怎能不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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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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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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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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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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