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霁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以为抛下一切,就能彻底脱离沈家,这就是你一意孤行的下场。”
沈晔靠在床头,苍白的唇毫无血色,一双阴郁的黑眸望着他,“车祸是你让人做的?”
“这几年没管你,越发猖狂不说还敢犯糊涂事,这次算是给你长长记性。”
“她呢?!”沈晔愤怒地质问,因为太用力,扯动身上的伤,剧烈地咳嗽起来。
沈霁对他伤势漠不关心,走到一边的椅子上坐下:“现场没找到那个女人,有可能是死了,也有可能抛弃了你。”
“不可能……”沈晔眼眶猩红,明明他们没出事前她还对他笑,她的笑脸恍如昨日。
怎么可能死了呢?
“我说过,你的妻子只能是林家女。在外面怎么玩我不管,但倘若你胆敢再有这种事发生,你会看到尸体躺在怀里。”
沈晔双眼猩红地瞪着他,“为什么一定要逼着我娶一个我不爱的女人,我自己的人生不该自己做主?!”
“你从生下来就没有自己做主人生的权利。”
“那你为什么要把我生下来?”沈晔诡谲的笑了,“哦对,因为你看到我就会想起我母亲,想起她是怎么厌恶你,宁愿死都不愿意看你一眼!”
沈霁手指缓缓收紧,淡漠的眼神顷刻间变得阴冷。
他一个眼神,贴身保镖领会意思,上前给了沈晔一拳,打的他倒在床上,口吐鲜血。
反观沈晔不怒反笑,他流着血的嘴唇咧开,那笑分明在嘲笑沈霁,眼神有恨意有憎恶,一如当年闻溪对他弃之敝履的表情!
沈霁突然捂着胸口,脸色瞬间变得苍白,他站起身,保镖顿时扶着他离开。
沈晔还在笑,他怪诞的笑声响在病房,充斥着整条走廊……
笑着笑着他就哭了,愤怒大叫一声,抓起桌上能够着的东西摔在地上!
阿中站在一旁不敢上前阻拦。
沈晔发了疯一样乱砸东西,玻璃碎渣划伤手指,身上的伤被扯开流血,他浑然不知道疼痛。
砸累了就倒在床上,眼泪顺着眼角滑落……
他始终逃不出沈霁桎梏!
沈晔在最好的二十三岁遇见唯一动心过的白锦央,也因为她的死性情大变!
自那天起,他像变了个人,酗酒成瘾,每天喝得酩酊大醉,不仅在养伤时期频繁饮酒,甚至几次酒精中毒进手术室!
除了老管家和阿中关心他,整个沈家没多余的人关注。
沈晔始终不相信白锦央就这么死了,尸体一直没找到,他偏执的以为她只是离开了。
可万千世界,他去哪里寻她?
他甚至都不知道她是哪里人,家住哪里……
想来也可笑,他唯一爱到骨子里的女人,却这么消失在眼前。
沈晔一直以各种理由搪塞林家婚事,更在订婚宴上对林家不敬,抹黑沈家。
沈霁对他打了打了,骂也骂了,他像是找死一样,就是要跟他对着干。
渐渐的,沈霁也就不再逼那么紧,等过两年他心里不再想着那个女人,就让他们完婚。
这一晃就是三年,而这三年沈晔没回过沈家一趟。
他不是与人花天酒地,就是交一些狐朋狗友。
直到他在偶然间遇见了和白锦央长得极为相似的沈静初。
目光不免得在她身上多驻足,总能透过她看到白锦央的身影。
可他们除了相貌,其他的又不像。沈静初没有白锦央那么有胆识。
他把她留在身边,以为能在想白锦央的时候多看两眼,就当给自己留个念想。
可他万万没想到,在一次醉酒之下与之发生关系。
林家婚事逼得紧,他匆忙完婚后因不愿洞房,独自一人在酒吧喝酒,回到别墅……与她发生了意外。
他当时只觉得恼怒,便不顾女人哭闹离开别墅。谁知道她竟打电话说怀孕了……
背叛白锦央一次他就已经够痛恨自己了,如今她怀孕,他断然不能留下这个孩子。
女人得知他想要打掉孩子,跪在地上苦苦哀求,看着她痛哭的样子,他仿佛看到了白锦央……
所以在约好手术当天,他只派了助手过去,自己窝在酒吧喝酒。
他为了补偿女人,给了她一大笔钱,从此她消失在自己视野。
老头想延续继承人,逼他多次与嫁来的林家女洞房。可笑的是,嫁给他的根本不是林家女儿,而是冒名顶替的林昭!
不过他也不在乎,反正娶谁都一样。
老头更不会在乎,因为他眼中只有家族利益。
可这个林昭却心思不纯,多次警告还是给他下药,被发现后,他彻底断了她的念想。
让人给她做了一场手术,让她永远生不出孩子!
而他更是一次都没碰过她。
他翘起的皮鞋轻抬女人的下巴,一脸鄙夷地看着她,“你这种女人,脱光了我都没兴趣!”
林昭双眼含泪,又羞又恼地望着他大步离开。
沈晔慢慢壮大了自己的能力,也不再听命沈霁,不想回家就在外面一住几年。
沈誉结婚生子,沈廷风的诞生让沈霁彻底转移了对沈晔的注意力。
沈晔也有了充裕的时间和精力寻找白锦央,他手里还有女人的玉佩,多年来走访各地打听关于玉佩的线索。
事情还没有一些眉目的时候,却发生了一件让沈晔怎么也没想到的事。
那就是,当初要打掉的那个孩子还活着!
而且还被老头给找到了!
沈廷风深受老爷子喜欢,溺爱加持中这孩子没半点经商头脑,老头只好把目光放在那个孩子身上。
他怎么也没想到,沈静初不仅骗了他,还让这孩子与老头相遇!
她倒是有能力,把孩子照顾的那么好,还起了个有诗意的名字,沈骁行。
也对,她本来就出身于书香门第,家道中落才被迫进了烟花之地……
沈晔先去看了沈骁行,当他坐在车里,隔着玻璃窗看到少年骑着自行车从眼前经过,不知道谁喊了他一声:
“沈骁行!”
他闻声停下车,单腿支撑自行车转过头,对那人熟络一笑。
真是像极了年少时的他……
他为了自己的自由,只好答应老头带沈骁行回沈家。
他记得很清楚,那天他带一帮保镖冲进破旧的小楼房,母子俩围在掉漆的红方桌前吃午饭。
少年像是认出了他,张开双臂保护他的母亲,一脸防备地瞪着他。
真幸福啊,他是有母亲的孩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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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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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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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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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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