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走进病房,一眼就看到坐在病床边的叶淑彤,还有她的丈夫冷胤巡——昨天听说这个急诊病人姓冷的时候,她就觉得有些巧合,没想到真是冷家的人。
而与此同时,叶淑彤也发现了林芝,她面色一喜,“林芝,怎么是你?你在这儿实习?”
一时间,众人的目光都落在林芝身上,就连病床上的冷云松也看了过来。
等看清林芝的长相后,他当即瞪大了眼睛,“你、你是……”
“爸,你怎么了?”见又是这个林芝,冷胤巡面色不虞,但还是问冷云松,“你认识她吗?”
冷云松定定地看了林芝几眼,眸子渐渐暗了下来,“上了年纪,眼睛也花了。”
不知道为什么,林芝似乎在冷云松的目光中看到了震惊,彷徨以及一丝怅然。
可对方都这么说了,她也不好再多问。
冷云松得的是急性胃炎,昨天已经开了药,不出意外的话今天就可以出院。
或许是林芝多心,医生问话的时候,她总是能感觉到冷云松投来的目光,仿佛是想在她身上找到某个人的影子。
这一切也被叶淑彤这个旁观者给收到了眼底。
把冷云松安顿好了以后,她试着去问冷胤巡,“刚才爸说的小蕊是谁?跟你哥有什么关系吗?”
因为冷云松恢复的情况良好,今天就办理了出院手续,回去的路上,叶淑彤听见冷云松说什么“当年小蕊差不多也是这个年纪”“要是维坚还活着就好了”。
冷维坚是冷胤巡的大哥,听说也是个当兵的,不过很早以前就去世了,平日里冷云松讳莫如深,很少提起这个大儿子,叶淑彤也不敢多加打听。
但是直觉告诉她,今天冷云松的反常似乎跟林芝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这要是不问个清楚,叶淑彤晚上都睡不好。
冷胤巡也知道自家媳妇的性子,默默叹了口气,搂着她的肩膀道,“你也知道,这些年我爸一直对大哥的死耿耿于怀。”
“难道不是因为你哥英年早逝吗?”叶淑彤问。
冷胤巡摇摇头,随手点了根烟,却只是夹在指尖,仿佛整个人都陷在冗长的回忆里。
冷胤巡记得大哥从小就十分优秀,是大人口中“别人家的孩子”。
而在冷云松眼里,冷维坚更是孝顺懂事,年轻有为,直到一个女孩子的出现。
时隔二十几年,冷胤巡已经记不清对方的长相和名字了,只记得大哥叫她小蕊,印象中她总是低着头,一副怯弱的样子。
理由也很简单,小蕊家的成分不好,在冷胤巡的印象中,她的双亲就没过过安生的日子,小蕊也因为这个关系连中专都上不了,只能去打一些零工。
即便这样,命运也没有善待她。
小蕊干活的时候抢不过别人,还经常被人欺负,有一次被几个女生围在墙角,还是冷维坚帮忙把人赶走的,两人也就此认识。
这之后,冷维坚又偶遇了对方几次,慢慢便熟悉了起来。
小蕊没什么朋友,冷维坚就当她的朋友,小蕊爱看书,冷维坚就到处帮她搜罗诗集,那时候很多书都不好弄,冷维坚也不厌其烦,一有空就往外跑。
然而这一切在冷云松看来就是不务正业。
他从一开始的旁敲侧击,到后面的很铁不成钢,父子俩经常为此闹得不欢而散。
然后,最糟糕的事情发生了。
冷母生了重病,临终前一定要冷维坚跟他们相中的儿媳妇结婚,并且不能再和小蕊来往,回答她的却是冷维坚沉默的脸。
虽然没有答应双亲口中的亲事,但母亲去世后,冷维坚还是自愿申请去了边境,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他永远留在了战火之中。
因为交通不便,就连冷维坚尸体也无法送回来,唯一留给他们的是一枚百合胸针。
那是冷维坚一直想送却没有送出去的礼物。
听到这里,叶淑彤忍不住红了眼眶,一边擦眼泪一边问,“那小蕊呢,她知道吗?”
冷胤巡摇了摇头,后来他随着父亲迁到京城,也没了小蕊的消息,“几年前我正好要回老家,本想把胸针带给她,也算了了大哥的遗愿,结果一打听才知道,她们很早以前就搬走了,没人知道去了哪里。”
很多故事总是带着遗憾,叶淑彤没法评价谁对谁错,只是感叹命运的残酷,如果换做是现在,说不定事情就不一样了。
感慨之余,叶淑彤忍不住怪罪,“你要跟我说这么多,我晚上还怎么睡啊?”
冷胤巡:……
“不是你让我说的吗?”
他一回来就被缠着说故事,澡都没洗,冷胤巡正打算起身,手指又被人拉住。
叶淑彤说,“那这跟林芝有什么关系呢?”
事情过去这么久,冷云松不可能无缘无故提起这件事,他究竟在林芝身上看到了什么?
冷胤巡沉吟了几秒,“大概是她长得有点像小蕊吧。”
他其实也就见过那个女生两三次,模样早就没了印象,而且林芝跟小蕊的气质更是天差地别,但除此之外,冷胤巡也想不到别的理由。
……
隔天下午不用上班,聂树军特意预约了林芝喜欢的餐厅,打算一起吃个晚饭。
正好林芝也很久没吃西餐了,她特意换了身衣服,还化了个淡妆,简单地做了个造型。
别说她现在跟聂树军还没闹翻,即便是要分手,林芝也得美美地离开,她要随时做好战斗的准备,绝对不能倒下得太狼狈。
意外的是,今天聂树军也穿得格外正式,长长的风衣下面是剪裁得体的西装,咖色的西服外套配上白色的衬衣,既绅士又儒雅,完全换了一种风格。
林芝想起来她之前也给聂树军订做了一套黑色的西服,对方一直没怎么穿过,还说要留着结婚的时候用。
她帮聂树军理了下领口,漫不经心地问,“谁给你挑的衣服,像模像样的。”
聂树军低头看了一眼,很快给出答案,“为了见客户,去商场现买了一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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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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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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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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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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