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李秀娘顾倾城>第176章 男主极品亲娘(六十四)
  跨马游街结束,太后便召见了赵青云。

  原本,太后是想把顾倾城召进宫的。

  但,人家不是病了吗。

  作为太后,再尊贵,也不能把个缠绵病榻的可怜人,抬进皇宫啊。

  太后实在不放心,只好赶在圣人下旨前,把赵青云叫来。

  圣人已经考察过了,还询问过赵青云是否婚配。

  河阴县的县令,也已经递了折子,详细介绍了赵青云以及赵家的情况。

  圣人将双方的说辞进行了印证,得出结论:赵青云没有说话,他确实未婚。

  赵家的家风,也确实很好,长辈慈爱、兄弟友爱、妯娌相亲、儿孙孝顺。

  整个赵氏宗族,更是堪称家族和睦的典范。

  连带着,整个河阴县的民风,似乎都得到了提升。

  赵青云的学识和才干,有各级科考做验证;

  他的相貌,更是直接摆在那里。

  圣人看了都喜欢,若不是顾及太后,他都想当场下旨。

  太后:……真有这么好?

  她存着质疑,将赵青云召进了宫。

  呃,这人长得是真好,面如冠玉、剑眉星目,还有那种“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气质,更显得他温润如玉、谦谦君子。

  “长得好又如何?若是人品不好,还不是人面兽心?”

  太后这般对自己说着。

  然后,她就开始有针对性的询问。

  比如——

  “状元郎少年英才,对妻子定是有许多要求吧。主持中馈,绵延子嗣,相夫教子——”

  这些自家娇娇都不行,却是男人最需要的贤妻良母。

  太后掩藏着情绪,故意用旁观者的语气说着。

  赵青云微微一笑,“草民娶的是妻子,不是管家娘子。”

  妻子是要好好疼爱、用心守护的,而不是用来干活的。

  他说这话,丝毫没有作假。

  从小到大,他都看着自己能干的父亲,家里家外一把抓。

  而母亲呢,只需美美的,乖乖的。

  她什么都不用干。

  也就是男人不能生孩子,否则连怀孕生产这些事,父亲估计都能包揽。

  父亲亡故后,赵青云接过了父亲的重担,开始照顾病弱的母亲。

  他也习惯了这种在外学习考科举,在家统管一切的生活。

  赵青云不需要娶个同样厉害的妻子来分担。

  说他大男子主义也好,说他看不起女人也罢,他总觉得,自己一个人就可以。

  他不喜欢太强势的女人。

  就像隔壁的郑晚君。

  出身好,能力强,还非常的“旺夫”。

  但,她看不起柔弱、糊涂的顾氏啊。

  她也不太亲近小叔子和小姑子,对待夫家的宗族也没有任何归属感。

  极品?

  就算季家老宅的人都上不了台面,做媳妇的也不能太过鄙夷。

  直接搞对立,弄得势如水火,也不是真正的聪明人。

  这人,从思想上就跟赵青云不一致。

  她的能力越强,对赵青云来说,反倒不是什么好事儿。

  他还怕这样的能干妻子,会给自己惹来祸端呢。

  还是像母亲这样就好,不能干活,可也听话。

  南平郡主?

  韩娇娇!

  当年那个跟在母亲身边的小尾巴,以及酒楼上那抹“柔弱”身影。

  赵青云莫名有种感觉,他和韩娇娇是天打雷劈,哦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有了这样的认知,赵青云的表现就分外让太后满意。

  不嫌弃妻子病弱,不在乎她能不能管家理事、交际应酬。

  这就很好嘛,这世上大多数的男子都做不到呢。

  哪怕吃软饭的赘婿,也要让妻子自带家产的伺候自己。

  太后还从赵青云口中得知,他的母亲就是个病弱的妇人,他们赵家一向都是男人“统管全家”!

  好传统!

  没有什么男主外女主内,而是男人内外一把抓!

  太后开始像个丈母娘了,越看赵青云越满意。

  随后,顾氏的身体似乎好了些,赵青云陪着她进了一次皇宫。

  太后没有看到想象中的粗鄙、泼辣的老寡妇,而是看到了一个柔柔弱弱、美到极致的单蠢妇人。

  非常好,太后都不用担心顾氏会化身打骂儿媳妇的恶婆婆了!

  这么“天真”,也非常好哄呢。

  都不用韩娇娇出马,太后随意指派两个老嬷嬷,就能把顾氏哄得服服帖帖。

  最后,太后让慈恩寺的方丈,赵青云和韩娇娇合了八字。

  上上选!

  天作之合!

  太后再也没有了顾虑。

  圣人便下了赐婚的圣旨。

  赵青云这个新科状元,摇身一变成了郡马爷。

  京中的权贵子弟彻底放了心,并暗中同情赵青云:娶了个身份贵重的病秧子,啧啧,这日子啊,肯定没发过!

  但,很快,这些人就后悔了。

  三个月后,韩娇娇出嫁。

  一百六十八抬的嫁妆,每一抬都是扎扎实实。

  真正的十里红妆,将赵家那座御赐的状元府都塞满了。

  唱嫁妆单子的司仪,嗓子都喊哑了。

  东大街的旺铺,东西二市的铺面,五进、七进的院落,城郊上千亩的农庄。

  还有海边的盐场,口外的牧场。

  二百人部曲,一堆的金银玉器、文玩字画、孤本绝本。

  金银什么的,反倒是最不显眼的。

  真正让众人咋舌的,还是一座西北的马场。

  大片大片的草原,上千匹的骏马,还有几百退役老兵。

  啧啧,若是赵青云有手段,派人去西北好好经营,定能收获斐然。

  随后,便有消息传出,赵青云有个弟弟,就在西北当兵,十五岁就升了校尉!

  得!

  霍家仅剩的那点遗产,没有被承恩公拿到,彻底便宜了赵家啊。

  这下子,许多权贵人家才反应过来——

  韩娇娇不只是打不得骂不得的病秧子,她还是拥有无数资产的富婆。

  说句富可敌国略夸张,但只她这份嫁妆,足够赵家以及三代子孙花天酒地的挥霍。

  “哼!未必就有什么子孙。”

  “就是,韩娇娇动不动就吐血,这赵家啊,兴许刚办完喜事,就要办丧事呢。”

  “到时候,太后、圣人震怒,慢说什么嫁妆了,估计连全家的性命都要配上!”

  一群有些后悔的人家,不愿承认自己曾经的瞎眼——有眼不识泰山,错把珍珠当死鱼眼珠,他们便忍不住的说些酸话。

  可惜,事实很快就打了他们的脸。

  韩娇娇十里红妆的嫁到了赵家,并没有发病,也没有吐血。

  第二天,她虽然病弱,却容光焕发的与夫婿进宫谢恩。

  随后的日子里,赵家偶尔会传太医,却也没有传出韩娇娇“病重”的消息。

  “不可能!她、她怎么可能会过得这么好?”

  继夫人就先坐不住了。

  这段时间,她心心念念都在等着看韩娇娇的笑话。

  若是新婚头一天,就闹出请太医的幺蛾子,那才是真热闹呢。

  结果,根本就没有结果。

  听说太后很满意,赵家的老寡妇婆婆,也很和气。

  继夫人那叫一个愤恨。

  又偷偷命人扎了小人儿,坐在小佛堂里,不念经文,而是不停的诅咒。

  三日回门那天,继夫人更是故意把韩明珠的未婚夫程五郎也叫来。

  在继夫人想来,程五郎是豪门子弟,最是气派。

  且他倾慕韩明珠的才学,对她甚是殷勤。

  有这么一对门当户对、琴瑟和鸣的未来小夫妻作对比,定能把农户出身、穷人乍富的赵青云比下去。

  然而,事实却是——

  程五郎确实倾慕韩明珠,但他也有着世家子的骄傲,以及作为男人的尊严。

  他对韩明珠客气、尊敬,以及比寻常男子好许多。

  可赵青云就不一样了,他对韩娇娇百般照顾、万般仔细。

  嘘寒问暖,夹菜加饭……许许多多的细节,他都不是刻意表演,而是非常自然而然的就做了。

  对于韩娇娇的病弱,动不动就咳嗽两声,他也没有嫌弃,而是满眼的关切与心疼。

  甚至于,众人都隐约觉得,赵青云似乎非常享受照顾韩娇娇的感觉。

  “这还是个男人嘛,对女人这般殷勤?”

  男人都在愤怒。

  “这还是个男人吗,对妻子这般体贴、温柔?”

  女人都在羡慕。

  当然,也有看不过眼的女人,比如继夫人。

  她是羡慕中带着嫉恨,并暗搓搓的诅咒:“得意什么?就算男人看在你的身份上,对你温柔小意,你的婆婆也不会容你!”

  婆媳本来就是天敌。

  不说没有血缘的陌生人了,就是继夫人和国公夫人,还是嫡亲的姑侄呢。

  没嫁入韩家之前,国公夫人把继夫人当亲生女儿看待,还极力撮合她跟韩冲的婚事。

  等继夫人过了门,与韩冲也有了一两年甜蜜的时光。

  这个时候,国公夫人就看继夫人不顺眼了。

  她不会明着磋磨,却总在一些看不到的地方给继夫人添堵。

  韩娇娇回京后,继夫人两次被罚,国公夫人表面求了情,却还是趁机惩戒了继夫人。

  继夫人算是明白了,只要有了婆媳这层关系,亲如母女的姑侄也能生出仇怨。

  亲人尚且如此,就更不用说陌生人了。

  继夫人满心等着赵家传出婆媳大战的笑话。

  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直到五月份的端午节,赵家都是十分和睦。

  顾氏和韩娇娇这对婆媳,更是被人看到一起出门吃茶、拜佛。

  那亲昵的模样,根本不像是婆媳,更像是嫡亲的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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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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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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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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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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