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正值黄昏,落日余晖泼洒在这院中,一片宁静祥和。

  心思粗犷如赫连觉,也不禁在这一瞬变得细腻起来。

  这园子,他最初只在建府的时候来过一回。

  那时这里无人照看,一派萧条的景象。

  后来修葺完成,他心血来潮进来逛了一圈,只觉与其他院落并无不同。

  可自打女青住进来之后,这座院落似乎一直在发生变化。

  前院被收拾得更宽敞了,冬日的时候,便是被大雪覆盖,也是一副粉妆玉砌的模样。

  等到春天来了,这里又处处可见绿植,花花草草虽多,但却丝毫不显杂乱,仿佛每个角落里都散发着一股子沁人心脾的馨香。

  每次踏进这座院子,不论来时他是怎样的心情,最终总会在这里归于平静。

  生在皇室,成长在军营,赫连觉其实鲜少提到‘家’这个字眼,但在军中又时常会听兵士们说起。

  他们每个人似乎都对自己的家很熟悉,提到家的时候会说,我家中妻儿,我家中父母,我家中有一枇杷树,我家门前有一条河。

  他却对儿时住过的宫殿没有多少深刻的印象,每天早上睁眼不是去读书就是去练武,且他的住所与兄长和其他皇子的住所似乎也没什么两样。

  后来建了平王府,他每次进出府也是来去匆匆,完全感觉不到他们说的‘家’的那种情感。

  但是这座青园,他却知道她窗前小花圃中植着一片芍药,屋后有一棵巨大的梧桐树。屋里书架上的竹简分成了两摞,一摞是她看过的,一摞是她没看过的。

  她认字不全,所看过的书籍中,有些竹简上还有他亲手刻上去的释文。

  而且如果顺利的话,她很快就会成为他的侧妃,地位仅次于正妻,再不是妾。

  那么,这里应该也算是他和她的家了吧?

  想到这里,赫连觉不觉一怔,愣在原地片刻后才回过神来。

  自己方才到底是在想什么?

  他是顶天立地的大丈夫,胸中应该装着天下。怎么能满脑子里想这些无足轻重的鸡毛蒜皮?

  管她栽的是什么花、种的是什么草,这有何值得他花心思的?

  他加快了步伐,却发现她想见的人并不在庭院中,去了她房中亦不见人,就连她贴身的两个婢女都不见了踪影。

  叫了个人来问,才知道她这会儿还待在后院。

  他便将手中装着金丝软甲的木匣子放下,快步寻她去了。

  找到她的时候她正蹲在地上,身边还有个装着草的篮子。

  不必说,那自然是某种药草。

  又向前行了几步,她的一个婢女忽然发现了他的踪迹。

  抢在那婢女发出声音之前,赫连觉狠狠瞪了她一眼示意她不要出声。

  赫连觉的脚步不算轻,但一直走到女青身后她都未曾察觉。

  低头一看,她哪里是在采药,她分明是在逗弄一只小灰狗!

  也不知道是从哪儿钻进来的一只小野狗,脏兮兮乱糟糟的一团,她的手却像是长在了这小畜生身上一般,不仅摸得欢实,口中还笑声不断。

  这小东西竟这般有趣么,竟令她倾注了全部的心神。

  他干脆抬手挥退了女青的婢女,自己占据了她的位置。

  女青浑然不觉身边已经换了个人,她摸着小狗的脑袋,高兴道:

  “一会儿带回去给它洗洗吧,你看它的样子多么讨人喜爱,给它取个什么样的名字好呢?”

  这灰不溜秋的东西很讨人喜爱?

  赫连觉脸上的表情一言难尽。

  他弯腰便拎着小灰狗的后颈把它给提了起来。

  “我看就叫它灰畜吧,灰不溜秋一小畜生。”

  赫连觉忽然出声,惊得女青背心一颤。

  “殿下何时来的,吓到妾了。”

  “早就来了,是你不曾注罢了。”赫连觉一边说,一边将小狗提的更高了。

  他倒是要好好看看,这小狗怎么就讨人喜爱了。

  女青却看得心惊,生怕他忽然松手把这小狗人给摔下来,这小狗看起来不过两三个月,真要摔下来怕是腿都要断。

  “殿下,”她实在是不忍心,便轻声提醒,“您这样提着小狗它恐怕不舒服,且它身上脏,只怕是会弄脏殿下的手,殿下快快将它放下来吧。”

  她一边说,一边伸手去接。

  赫连觉垂眸看了她一眼,道:

  “提溜牲畜的时候不都是这般么,你担心什么?”

  “妾这是怕脏了殿下的手。”

  赫连觉哼了声,这便将小灰狗还给了女青,又道:

  “你还抱着,却是不怕脏了自己的手。”

  女青动作小心翼翼,微微笑了笑道:

  “回去我便去洗洗。殿下…可是不喜欢小狗?”

  若他不喜欢,岂不是还不许自己养?

  见她秀眉微蹙,赫连觉一眼便看出了她的心思,道:

  “怎么,你想养着它?”

  “是,”女青答道,“妾竟不知这院中还有狗洞,也不知它是何时钻进来的,直至今日方才发现。

  妾想着,这也是妾与它之间的缘分。都城这般大,有千家万户,它却独独来了此处。

  它又是这般弱小,孤苦飘零,只怕是许久未曾吃过一顿饱饭。既如此,妾不如便给它一个家。”

  家?如今狗都要谈及家了吗?

  赫连觉若有所思。

  但左右不过一只狗罢了,她想养多少便养多少:

  “既是你的意愿,那便养了吧,便是千只万只王府也养得起。”

  “谢殿下。但是殿下,”女青顿了顿,“它可以不叫灰畜吗?”

  怎么会有人给狗取这样的名字啊。

  “那你想叫他什么?”

  “妾想叫它平安。不知它从前流浪的时候是怎样,如今既来了青园,平平安安的,如此甚好。”

  “寓意倒是不错,挺好。那就叫这个名吧。”

  不过见她一直怀抱着这小东西,赫连觉总觉得看不顺眼。

  “你把她交给你的婢女,我有事要与你商议。”

  商议?

  这两个字从他口中说出来,着实是叫女青感到惊奇。

  是有何事,他竟然还要与自己商议??

  女青感觉头顶忽然悬起了一把剑,她将小狗交给小娥,重新回到了赫连觉身边。

  “不知殿下有何事要与妾说?”

  “且回房中坐下谈,我另还有一样东西要送你。”

  说罢他便牵起了女青的手,拉着她快步朝前院走去。

  -

  殿下为何要怎么做呢?立妾为侧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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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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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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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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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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