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其实,我也有事情隐瞒着白娘子你。”言十三郎说着,颇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说起来,我甚至都有些难为情。”

  “是吗?”见言十三郎如此,女青忽然发觉自己的脸皮是越来越厚了。

  从前她在家中时,连说个小谎都会面红耳赤,但后来为了应付赫连觉,她却天天说着违心的假话。

  时至今日,一些糊弄人的话她说起来更是随口就来。

  这样好像不太好,但是没办法,为了更好地存活下去,她必须得改变自己。

  她也接受如今的自己。

  她对言十三郎道:“我想你一定是和我一样,有自己的苦衷。所以如果觉得难堪的话,你大可不必告诉我。你不必因为我向你坦白,就要去说出自己的秘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觉得如果这个秘密没有伤害到别人的话,我们是可以永远都将它藏在心中的。”

  ……啊,她真的是好善解人意啊,说话又是那样的温柔。

  她这般,言十三郎就更加不想瞒着她了。

  “是,白娘子说得有道理。但我还是想说,因为我想让你知道我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说到这里,言十三郎忽然觉得不妥,便又加了一句。

  “毕竟我们现在是邻居,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以后我们就是最亲近的人了,当然要好好了解了解对方。

  我其实也不是特意出来游山玩水的,不然我也不会在这里买院子住下。我其实、”

  提及此事,言十三郎还是有些难以启齿。

  “我其实是逃婚出来的。你、你听到之后是不是也替我感到臊得慌?一个马上就要及冠的男子,却还想着要逃婚。我令家族蒙羞,给父母丢人了。”

  女青确实是没想到他竟然是逃婚出来的,她微微感到愕然,但却也是能够理解的。

  就比方说自己,其实应该也算是逃婚吧。只是她逃得比较晚,在经历了许多事情之后才找到了机会。

  而言十三郎,他在成婚之前就避开了一段不如意的人生。

  如果婚姻美满,谁又会想逃呢?谁不想要一个安稳快乐的家?

  “我想你一定是有自己的苦衷吧。那你出来之后,有没有给你的父母家人捎过信呢?我想无论如何,他们一定都会担心你。”

  “有的!我托人送过家书回去了,告诉了父母我如今一切安好。只不过我并没有告诉他们我现在何处,因为我怕我父亲会亲自来把我抓回去。

  他们给我安排的那门亲事并不是我属意的,那女公子只是看中了我的容貌而已,灾难当前,她只想拿我的命去换她的命。哎,其中种种难以言说,但她绝非良配。”

  “那……你所说的这些,你的父母可知情?他们没有办法替你退掉这门婚约吗?”

  “唉!”言十三郎长叹了一口气,“我父亲并不相信我所说,我母亲倒是信的。父亲只以为这是我找的借口,我与他说不明白,索性就离了家。你会不会觉得我自私自利,为了一己私欲就令家族蒙羞?”

  说到最后一句,言十三郎问得小心翼翼。

  女青与他并肩缓步朝前走着,语气淡然道:

  “你若是问别人,可能有些人会觉得你这样做不妥。但你若问我,我却是没有资格这样说的。毕竟如今我的所作所为和我现在的境遇,也是会连累亲族的。

  我不知道你的父亲为何一定要为你择这门亲事,但我知道人生在世,实是有很多无奈。你我也都是有血有肉的人,为何就不能为自己博一回呢?

  也许你的家族失了颜面吧,但或许会有补救的办法。总不会因为你的一个决定,就会使得整个家族覆灭吧?”

  “那不会。我只是家中的第十三郎罢了,如何会有这般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其实许多人是不能够懂我的,包括我的一些好友。他们觉得我不该放弃自己的家世,便是忍辱负重又如何?

  可我偏不想,我不过那锦衣玉食的生活,拿着购买锦衣玉食的这些钱财,便足够我过普通人的一生了,他们觉得是我蠢。便是连相奴,一开始也是这般想的。

  白娘子方才有句话说得极好,你我本都是有血有肉的人,如何就不能为自己活一回?得知白娘子不会因此而轻看我,我更高兴了。”

  当时他提出要退婚,家中长辈哪个见到他不要耳提面命几句,便是没当着他的面说,转了个身去过后也是要对他指指点点的。

  他是实在在家中呆不下去了。

  如今身边再无一人多嘴,白娘子还全然能够理解他,他真是觉得连迎面吹来的风都是自在的。

  “总之,我要谢谢你白娘子。”

  “言公子不必言谢的。”女青面上带着笑,“言公子觉得自己是为人所懂了,我又何尝不是呢?”

  “是!一同沦落至此地,还做成了邻居,便是你我之间的缘分。”

  正说着话,一个客商牵着驮满了货物的马匹迎面而来。

  因为驼的东西太多,客商并未注意到他的货物已经刮蹭到路上的其他行人。

  女青便就被蹭了一下。

  不过这是小事,在集市中实在是常见得很,女青和其他被蹭到的行人都不曾说什么。

  但是言十三郎却默默与女青交换了位置,他打算自己走在外侧,这样不管再过来多少车马,就都不会碰到她了。

  他做这些事,并不会特意与女青明说,只不动声色做了便是。

  女青心中也明白他的用意,倒也不排斥。

  两人又逛了没一会儿,相奴忽然找过来了。

  “公子、公子!白娘子!!嗨,是我,相奴!我在这儿,对面!”

  相奴老远就朝他们两个招手,言十三郎见了他便也抬手朝他挥了挥。

  相奴赶紧一路小跑了过来。

  “公子,附近最地道的小吃都聚集在这南市了呢。我知道你们肯定还在逛,就赶紧沿街找来了。这会儿你们逛饿了吗,是先把东西送回去,还是吃了再走?”

  相奴问言十三郎,言十三郎转头就去问女青的意见:

  “白娘子想如何?”

  “我?我觉得就不必回去了,今天已经跑了一天,这样来回折腾也怪累的。”

  “好,那我们就不回去了。相奴,前面带路吧。”

  “行!”相奴应了声。

  又笑着小声嘀咕:“下次我直接问白娘子便是了。”

  “公子白娘子请看,就在前面那条道上了,热闹得很。听说味道最美的是牛炙和鹿炙,炙鸡也不错。还有好多新鲜果子,只我潦草看到的便有甜瓜,梅子,青梨、枇杷香橙等等鲜果,还有些是我叫不上名字的。这一方水土养一方果子树,南边的城池就是不一样啊。”

  而此刻有着同样感慨的人并不只相奴一个。

  一直留在南泷郡的李汾今日得了空,便将符延领到了南市。

  他也觉得这南方的水土与北方不同。

  集市上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李汾与符延说着话,声音稍小一点就会被周围的喧闹声掩盖住。

  就这样,各自与身边的人说着话,符延与女青擦肩而过。

  谁也不曾注意到对方的存在。

  -

  吃饱喝足,又买了不少东西后,女青一行这才慢悠悠往回走。

  第二天,女青睡了个久违的大懒觉。

  她刚收拾妥当,相奴便就已经在外头敲门了。

  她赶紧提上昨晚买的那个可以系在腰间的小竹篓走了出去。

  “我们赶紧出发吧,顺利的话应该太阳下山之前就回来。”

  昨天回来的路上言十三郎问她今日有何打算,她说想去附近的山上看看。

  言十三郎不放心她一个人去,便就说好了同她一起。

  三人骑了两匹马,花了大约半个时辰这才来到了山脚下。

  马匹无法上山,他们便将马暂时寄放在山脚下一位姓万的老伯家。

  女青是来采药的。

  言十三郎找的借口是打猎。

  可真上了山,他的心思就只在女青身上,又哪里还能分得出心去打猎。

  他干脆便将弓箭交给了相奴,自己则是跟在女青身后辨认起药材来。

  女青要的这几种药材并不难找,没多久就采够了。

  言十三郎跟着她也认识了几味药材。

  相奴也没歇着,他运气不错,猎到了一只山鸡。

  几人这便去寻了一处小溪,相奴负责给鸡开膛破肚,言十三郎负责捡柴生活,他们打算在这里把这山鸡给烤了吃。

  言十三郎不让女青帮忙,女青便在溪边捣弄起她刚刚采摘的药草。

  既然已经安定下来,她便打算洗去脸上的伪装了。

  她背对着言十三郎和相奴,将捣烂的药汁细细涂抹在了脸上和双手上。

  涂抹好之后她便耐心地等待着,一直等到身后的烤鸡散发出诱人的香味,她这才将双手伸进了清澈的溪水中。

  伴随着溪水的流动,手上泛黑的药汁被冲散,伸手一搓,原本蜜色的肤色渐渐便显露出了原本的白皙。

  等到一双手都洗干净了,她便掬了一把水将面部的药汁也尽数洗净。

  言十三郎将目光投向他那边时,看到的便是她正拿着帕子擦脸的动作。

  他以为她在洗脸,喊了声让她过来吃鸡便就又坐回去继续往鸡肉身上撒佐料去了。

  烤这只鸡的时候他可不曾让相奴帮忙,全是他自己的手艺。

  他想在她面前露一手!

  以至于他都没有发现已经洗完脸正朝着这边走来的女青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相奴看见后,张着嘴巴一时都说不出来话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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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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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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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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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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