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拉着他的手,叫他起床,之后又哼着歌在厨房做早餐。
趴在床上,望着他写小说的背影发呆,还写回忆录,也和艾达和睦相处,一起喝下午茶。
那场景只存在于没了血族的世界,他们摆脱了贫穷和道义的压力,像普通人一样生活着。
秦毅知道那样的柳夕月并不存在,或许那只是潜意识深处,对某个不可能存在的未来的遐想。
如果这时候刘雨溪在身边就好了,可以让她给自己做做心理辅导,凭那女人的口才,就算得不到正确答案,说出一个糊弄人的解释应该不难。
如果是在以前梦到这些,秦毅会很开心,因为在走投无路时想要坚持下去,就是需要一些比较虚幻的东西刺激自己。
但现在他对这些梦境已经没什么感觉了,每天他早上醒来一睁开眼,想到的都只有一个人,那就是白沐风。
不是为他两肋插刀的白沐风,而是那个躲在重重深幕之后,操纵着一切的那个白沐风。
秦毅想要赢。
虽然他一开始就想赢,但和现在这种渴望胜利的本质却不同。
他曾经听过一句话,公主已经死了,但屠龙的少年却还在燃烧。
或许现在他也是如此,在不断追求救世的过程中,这个最强的敌人对他的意义,也悄然改变了吧。
秦毅从未真正见过那个白沐风,他知道,恐怕这辈子都见不到真正的他,但他却很想和对方面对面坐下,好好谈一谈,不是作为敌人,而是作为朋友。
不,甚至不需要是朋友,不需要任何关系……只要谈一谈就足够了。
或许,他只是想知道,自己一直试图超越的目标,究竟是什么样的目标。
“这一次,就是最后了啊,不知道你对我又是怎样的看法呢?”秦毅抬头望着天空,喃喃自语道。
……
塔里西岛。
这是位于大西洋上的一处连绵的弯月形岛屿,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这里毫无特色,无法成为旅游景点,更无法发展属于自己的工业,所以在这个岛屿上的居民,还从事着比较古老的职业——渔夫。
这里的人们虽然算不上不同外界,但从某方面看也算是与世隔绝了,他们对美国华尔街的竞争毫不在乎,也不在意国际经济局势的动荡,他们只在乎自己捕鱼的收成,看待电视中的那些,就像看待遥不可及的另一边世界的生活。
海滩上一座小木屋里,一个面容俊秀的黑发年轻人,坐在椅子上,微笑地看着面前的电脑。
“秦毅……能走到如今这一步,真是不简单。”
“咚咚咚!”
话音刚落,敲门声响起,一个老人推开门,探头进来,咧开嘴冲白沐风露出满口大黄牙。
“白先生,今天要和我一起出海捕鱼吗?”
“好啊。”白沐风合上笔记本,跟老人出门。
“来吧!整条船的人都在等你了,他们现在说没您跟着就不出海了啊,我都劝不动,哈哈哈!”
说话的老渔夫,叫埃蒙,他和他的儿子一直生活在这岛上,和其他渔夫一样,世世代代捕鱼为生。
就在五年前有老板来这里给他们捐了几艘大的捕鱼船,然后所有人就开始在一起捕鱼了。
虽然捞上来的鱼要更便宜地卖给那个老板,但有了那几艘捕鱼船,他们这些渔夫的生活条件好多了。
埃蒙从两年前开始,出门的第一件事,就是来这里问这个姓白的亚洲年轻人,愿不愿意和他们一起出海抓鱼。
因为只要有他在,基本上每次他们都是满载而归的,这位白先生很会看鱼群,还很会看天气。
谁都知道,海上的天气是算不准的,但白先生偏偏看得准。
明明他们是靠海吃饭的人,捕鱼的知识和手段,都比这个外行人厉害得多,但没他在,收成就是不行。
当然,除了这个原因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白先生是见过世面的人,他很会讲故事,懂得有很多,有他在船上,一天工作下来都不会怎么辛苦。
最关键的是很少有像他那样平易近人的有钱人了。
埃蒙可以确定对方很有钱,这从对方的吃穿用度和说话谈吐就能看出来,他平常使用的那个电脑看起来就不一般,那种东西当地人都不用,只有岛最中央的小镇里的那些人才会用。
老埃蒙确信这位姓白的亚洲人,是一个比捐给他们捕鱼船的大老板更有钱的富翁,因为他从来没见过他工作过,每次他们捕鱼归来,都看见他躺在沙滩上晒太阳。
让老埃蒙确信白沐风是富翁的,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白沐风非常喜欢和他们一起出海捕鱼。
对他们而言,捕鱼是工作,是很累很苦的一件事儿,这种枯燥的工作,如果不是为了生计,谁都不乐意做。
但白沐风却乐此不疲,这说明他以前从来没接触过体力活。
像他这样的有钱人,隐居在这么一个偏远的小岛上,和他们这帮穷苦的渔夫为伍,一定有什么原因。
“白先生,最近外面好像有什么大事。”
“嗯,我知道,吸血鬼嘛。”
“您果然消息灵通,我在镇上的亲戚前些日子来我们村,给我看了几个东西,就是您说的那个吸血鬼……听他的意思,似乎现在全世界到处都是那种怪物。”老埃蒙的语气中透着一丝担忧。
白沐风淡淡瞥了对方一眼,一言不发地跟在对方身后走着。
没多时,一艘大铁船出现在两人视野里,他们从码头上船,船上的年轻人看到白沐风来,发出一阵欢呼,一个麦黄色肌肤的年轻男人跳到白沐风面前,把一袋食物递到白沐风面前。
“白先生,谢谢您!我昨天和我女朋友和好了!”
“胡沙,滚开!白先生不会吃这种东西的!”老埃蒙瞪眼呵斥道。
名为胡沙的年轻渔夫刚刚流露些许伤心,白沐风就接过了对方的袋子。
他往里头望了一眼:“哦?面包,谢谢,我昨天晚上正想着要吃点点心,但又不想到镇上去,你的面包来得正好。”
胡沙一愣,反应过来之后,高兴道:“我妈昨天自己做的!她特意放了很多蜂蜜!大家都说很好吃!”
“谢谢,今天我一定帮你多抓点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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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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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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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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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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