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血族从人类中筛出来不是什么难事,难的是怎么尽量轻松地把他们筛出来。
我们必须掌握更简单,更高效的筛选方法,并且打造出让人喜欢,愿意自愿前来的隔离环境,只有这样,才能把这项政策在短时间里推广出去,覆盖到东临周边的几个大城市。
如果以上两点没能做到,到时候哪怕花费再大的力气推广,也一定会受阻。”
艾德蒙斯揉了揉鼻梁,思量了片刻,问:“用细胞观察和一个月的隔离来筛选怎么样?这个办法你试过吗?”
“细胞观察?嗯……的确不失为一个好办法。”秦毅若有所思地微微点头。
他曾经在研究刘小乐的体质时,也详细了解过关于血族细胞的差异。
血族中,血统越强,细胞和人类的差距越大,不管是形态、活性、运动力、基因片段,都和人类细胞截然不同。
强大的血族细胞在脱离宿主之后,虽然活性会降低,但依旧保持高于人类细胞的活力,也能适应更加严酷的环境。
虽简单的例子,就是把两种细胞样本都放在生理盐水中,然后用极其缓慢的速度对生理盐水进行升温。
上位血族的细胞能适应的温度范围更大,人类细胞则更小。
另一种例子,用阳光对两份样本进行照射,在阳光直射的同时,控制两份样本的温度维持不变,就能非常清楚地看到,上位血族的细胞活力显著降低,“呼吸”的频率也会减缓。
血族不同身体部位的细胞,在不同的环境下,会显现出截然不同的特性,非常有意思。
用细胞观察来筛选血族是个不错的主意,他之前居然没有想到过。
“艾德蒙斯,你打算怎么分辨血族和人类的细胞?”
“观察细胞结构,上位血族的细胞和人类血族有很明显的差异,可以轻松分辨出来。用这个方法筛选出上位血族,然后用一个月的隔离来把血统弱小的血族和血仆筛选出来,这样就杜绝了有血族混进来的可能。”艾德蒙斯说。
秦毅听了,低头思索了片刻,脸上缓缓扬起一个高深莫测的微笑。
看到秦毅的微笑,艾德蒙斯心里突然产生了一丝不安,按照以往的经验,秦毅露出这种微笑,就代表他有截然相反的看法。
“有什么问题吗?”艾德蒙斯谨慎地问。
“艾德蒙斯,你的方法理论上来讲,的确很完美,但你有没有换位思考,从血族的角度出发,来破解你的检查方法呢?”
“换位思考……我试过啊,我觉得没什么问题。”
“你不够认真啊,我觉得你只是敷衍地换位思考了一下。
不过也可能是你人类的身份限制了你的思维模式,导致你不能完美转换角色视角,从血族的角度去看待一件事物。
我和你不一样,我大部分都是以血族的身体在生活,所以会下意识地用血族的思维去思考问题。
如果我想要让一个血仆混进人类里,那我会选择血统级别最低的血仆,来保证你们无法轻易从细胞上将他筛选出来,然后,为了保证他能在隔离营里扛过漫长的一个月,我自然要给他提供充足的食物,你猜我会怎么给他提供食物?”
“我们的监管是非常严格的,血包这种东西不可能流进来,这一点你可以绝对放心。”
“周围都是食物,为什么要用血包?”
“就算都是食物又怎样?难道他们还袭击普通人类不成?我觉得……”
艾德蒙斯的声音戛然而止,他眼睛瞪得老大,极其震惊地盯着秦毅。
秦毅微笑地注视着他,他知道艾德蒙斯已经想到了这个方案的漏洞所在。
作为食物的人类,为什么不能是自愿的呢?
东临这几座城市这么大,人口这么多,从这些人里找出立场倾向于血族的人,简直不要太容易。
只要让这些愿意帮助血族的人,和低级血仆一同混进隔离营,期间作为食物的人类定期向血仆提供血液,这些血会帮那个血仆扛过一个月的隔离期,让他不显得虚弱。
然后……那个血仆就拿到身为人类的证明了!
“我们可以加强监管。”
艾德蒙斯的声音有些低沉,显然他对这个临时补救的措施也没什么信心。
因为一旦选择了加强监管,就代表他们要采取集中营式隔离,而这种隔离方法,毫无疑问会引起公众的反感。
秦毅站在帐篷下思索了一阵,说:“我先回去了,等你这边搞定了,我们再讨论吧,我有一个新想法,或许可行。”
“那你先回去吧。”
和艾德蒙斯告别之后,秦毅独自一人前往东临的圣堂分部,在回圣堂的路上,他一直在思考隔离观察这件事。
首先,隔离观察,把血族和人类区分开来,并不是最终目的,他们的最终目的是得到民众的认可,让民众愿意有序地从城市中撤离,区分血族和人类,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而已,为了激发群众的危机感。
如果要把撤人这个计划分为几大步骤。
那么大概可以分为三步。
第一步,用某种手段将人类和血族区分开来。
第二步,在新闻和媒体上,提高血族在东临几座目标城市的生活比例,给大众制造一种周围隐藏着大量血族的假象。
第三步,引发暴动,让部分血仆作乱,然后圣堂出面镇压,再报道出去,给群众制造一种“这里已经非常危险了,只有离开这里才能安全”的主观想法。
等到第三步成功后,安排几次疏散大撤离,让居民持有自然人证件,有序地离开那几座城市,达到清城的目的。
目前艾德蒙斯正在做的,就是三大步骤中的第一步。
等到隔离观察法已经足够成熟,能够快速高效地区分血族和人类之后,他们就可以定期公开定居在城市里的血族和人类的比例,其中当然要做一些假数据,让大众感到害怕。
这也是造势的环节之一,为了积蓄民众内心的不安感。
等到造势完毕,大众内心的不安达到了爆发的临界点,他就会人为制造一些血族和人类的冲突,这就是第三步。
具体第三步具体该怎么走,秦毅也已经想好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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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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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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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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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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