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聚会的场所是一家商务酒店,而且是最顶级的商务酒店。
流浪者组织虽然人数众多,但在敛财吸金这方面,能力却相当低下。
流浪者为了避免被家族的人猎杀,所以不能抛头露面,他们赖以生存的资金,大部分都来自于跨地区的暗杀行当。
比如说其他省市的帮派有脏活要干,那么就介绍给他们青州的人做,青州的流浪者过去做完,再回来收取酬金。
同样的,青州的帮派有活要干,也会介绍给其他地区的流浪者组织。
这种单一和低效率的生意,只能勉强维持流浪者组织的正常生存,所以在集体活动时,组织者绝不会允许铺张浪费的情况出现。
而当秦毅横空出世之后,他们每一次碰头聚会,都是这么奢侈。
首领和干部们一开始对秦毅的敛财能力感到万分惊讶,不少人试图找出秦毅的吸金渠道,但所有的调查都以失败告终。
而现在,他们对这种奢侈的集会已经习以为常了。
这一回,到场的干部有四名,首领有六位,这其中的四名干部,是代替他们首领管理组织的暂时代理,而他们的首领么……就是被秦毅囚禁的那四位。
他们虽然只是干部,但所管理的组织却是这些势力中较为庞大的中型组织,所以地位并不比其他到场的首领低。
这四人现在掌握了组织的实权,所以虽然名为干部,但已经和首领无异了。
也正因此,他们甚至比其他那些首领更加有话语权。
电梯门打开,刚好是空的,十个人一同走进了电梯。
走进电梯,九个人的视线不约而同集中到其中一个人身上,目光带着疑惑,和一丝质问。
“我叫做华晨,代替我父亲参与这次会议。”华晨硬着头皮道,他感觉自己就像是被狼群包围的小羊羔。
华晨说出这句话之后,所有人的脑子里都进行了非常复杂的思考。
父亲?血族无法和任何生物生育后代,怎么会有儿子?
是认的义子,还是在成为血族之前生的儿子?
嗯……应该是货真价实的儿子,如果是义子的话,他应该称呼其为义父,否则就太失礼了,还容易让其他人造成误解。
这一次缺席的是黑血帮的老大,黑血帮的老大是一位外表年龄差不多三十岁的中年人,而眼前这个叫华晨的年轻人年龄差不多是二十岁。
按照逻辑来推理,黑血帮老大在生下小孩后,或是在小孩还只有十多岁的时候,就成了血族。
家族是不可能收留有有小孩的人的,即使真的收留了有家属的社会精英,在社会精英叛逃加入流浪者之后,他的家属也会受到牵连,断不可能全身而退,所以——黑血帮的老大是通过流浪者集团的内部晋升上位的。
短短几秒的时间,这些老奸巨猾的首领们就把华晨的底摸了个七七八八,有一个人张口问道:“你是血仆……还是血族?”
“额……我是血仆,真血石这么珍贵的东西,很难得的。”华晨老老实实说道。
对方点了点头,似乎这个回答在对方意料之中。
在华晨介绍完自己之后,电梯平静上行,没有人再向他提问,这帮人完全没有把他放在眼里。
不过也是,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代理人,而且还是血仆,没理由受到这些人的尊重,华晨心想。
他小心翼翼地打量除他之外的九人,将对方和自己心中的资料逐个对应。
这些人都是流浪者中凶名赫赫的强者,比如说站在电梯门口靠右边,左额角有一个小太阳刺青的男人,是拥有能让血液脱离自己身体移动,并附着在敌人身上爆炸异能的血族。
流浪者把他称呼为“鲜血爆炸李青”。
再比如说在电梯门左边的那个女人。
女人能站到这么高的位置,本就比男人更加困难,这更证明那个女人实力强悍。
据说在流浪者中,她有着女王的绰号,战斗风格凶悍,似乎对血之力的操纵水平极高,甚至有人说她能够和家族中的代表对抗。
除了这些外表辨识度比较高的人,其余那些人,华晨一时半会无法在脑子里对应上。
“叮——”
电梯门应声而开,十人蜂拥而出,走向705号包间,华晨不敢先行,所以就跟在大家背后走。
众人推门而入,就看到金成博一个人坐在沙发上,表情非常凝重的模样。
“金代表,这一次找我们是有什么事吗?”李青率先发问,同时随便在沙发上找了个空位坐了下来。
其余人也一一找到合适的位置坐下,华晨是最后一个,因为沙发都坐满了人,所以他只得去般椅子,他看到那个女首领也没有位置,于是多搬了一把。
“您坐吧。”华晨笑着邀请对方落座。
女人淡淡扫了华晨一眼,一句道谢的话也没说,就这么坐了下来。
热脸贴了冷屁股的华晨呆了几秒,无奈地干笑几声,挠了挠头,老老实实的在对方旁边坐下。
“以后别多管闲事。”女人背对着华晨冷冷道,毫无疑问,这句话就是说给华晨听的。
华晨笑容变得僵硬,心里和吃了坨屎一样难过,不过他也知道自己没资格和对方叫板,于是只好安慰自己只是代替父亲来这里听一下那个首领的通告而已,不需要和这帮人搞好关系。
“金代表,上次我托您向首领提的意见,有回音吗?”一个男人询问道。
金成博看了他一眼,记起了对方的委托,当时对方希望他向秦毅探探口风,看看秦毅是否有讨伐黑星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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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首领先是一愣,旋即笑了笑:“明白,明白,那金代表您说正事吧!首领这次叫我们来有什么吩咐?”
“不,不是首领要你们做事,是……是我。”金成博的声音到最后低到细不可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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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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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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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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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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