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孙殿英将所有的东西拿走之后,尸体没了任何宝物的加持,从而进入了正常腐烂的过程,但有其他东西的干扰,让慈禧的身子长出了白毛。
所以,二伯有了一个判断,要想达到尸体不腐需要三个必要条件和一个充要条件。
其一,为液体防腐手段,需要在慈禧全身涂抹一种类似膏药的东西,这东西可以保证肉身不腐;
其二,为气体防腐手段,需要在密闭的空间里释放一种惰性气体,这种气体可以让肉体内部不腐;
其三,为固体防腐手段,需要在人体大穴位置摆放特殊的宝物,这种宝物可以让人死了,细胞却源源不断地得到养分;
最后一个充要条件,就是特殊的地理位置,在这种地方,自然条件对墓穴内的影响较小,也就是我们说的风水论。
二伯得出了一个结论,人死后,如果全身不腐,在四肢百骸的宝物释放出的能量体不再支撑人的心脏、大脑、呼吸和血液的消耗,能量体积攒在体内必须要释放,那就作用在皮肤上,让人死亡后逆生长。
或许真的达到了某一个条件之下,人可以死而复生。甚至于脱胎换骨也未尝不可,那么人创造鬼神的可能也就不再是童话故事。
二伯的结论听得我鸡皮疙瘩起了一身,我说道:“这怎么有点科幻小说的味道了。”
王德法说道:“一会儿我也弄点这黑水,指不定咱开发一种逆生长的美容药物,全球女人都要用,全球女人都要爱我。”
我呸了一声,指着柠檬手里的黑水,说道:“你说了半天,慈禧的墓穴里可没进水,这里面全是水。解释不通呀。”
“我二伯认为慈禧太后的殡葬法乃是古人中医的最高境界,不过,也毁在了孙殿英手里,我们现有的明朝皇帝的墓穴里,可能还会存在一些这样的手段,但一定赶不上慈禧太后的。”柠檬说道,“我二伯认为最初的防腐手段就是将人体泡在至高药材的液体里,这种液体必须进入人体的四肢百骸中,但这种方法并不极致,人体长时间泡在水里,会变色,并不能很好地达到保存下来的效果。”
我好像听懂了,说道:“你的意思这就是咱们老祖宗初代的研究成果了?”
柠檬反问道:“你不是都看到了吗?”
我回忆了一下,好像还真是这么回事儿,王德法说道:“嗨,这不是研究出来了吗?用水银加朱砂,搅合搅合丢进去,加水,泡人,和泡药酒一个道理嘛。”
柠檬说道:“哪儿这么简单?!什么草药可以百年千年还有效?!我二伯认为是绝种了的草药,他还想着提炼出来,看在自然界内能不能找到药效接近的呢。我们很多中医手段都失传了。”
我突然非常佩服柠檬的二伯,都是在为人的福祉做事儿,而我们却只是自己的兴趣爱好。
我说道:“时间差不多了,我下去看看。”
“老蓝,你戴好口罩,水银这玩意吸多了掉头发。”
再次进入盗洞,我爬到了棺材旁。
我还是有点惊慌,我用手电仔细地将墓穴里里外外都看了一遍,我就害怕我一看到棺材里,尸体不见了,一回头,一张大嘴一口把我脖子给咬住,喊都喊不出来。
好在没有,古尸依然好好地躺在棺材里,身上的黑气已经消散了,脸上也结了一层冰。
我放下了心,看着男人的样子,你别说,这男人还真有点睡着的样子,除了部分位置有点耷拉,我觉得这古尸还真有点帅气,有点像电影演员陈坤老了之后的模样,脸上棱角非常清晰,八字小胡子边缘很直,也很长,超过脸颊,下面的山羊胡微微弯曲。
他的脖颈结实,胸肌发达,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液体进了肚子,小肚子还有点大,我敢说他就是一个沙漠美男子。
我知道下面有水银,必须摸了东西快点走人,中毒不是闹着玩的。
我的手将他高耸的发髻上的饰品一一拿下,搞不懂古人为何要弄个快一米的,像个棒槌一样的发型,这古人就是披散着头发,那都能让古代女人心跳半天。
我看了看发饰,有像小扇子一样的玉片,有就一块比指甲盖还大的宝石发簪,还有造型和沙漠四脚蛇一样的,林林总总十一件。
好家伙,这玩意戴在头上那得多重呀?
别说来一场大风,就是转个脑袋,头发都得把头皮扯痛,这要洗个澡,没有个半天都揭不下来的感觉。
我往身上摸去,胸口空无一物,腰间左右倒是有护腰,皮质的,上面镶嵌了一些玛瑙,用手一摸是硬的。
古尸的手放在腹部,我摸出了老大的一枚玉扳指,这扳指上面雕刻着一只兽头,兽头两个眼镜全是黑色的宝石,不过奇怪的是一大一小两块宝石,一爪微微扬起,爪子上的指甲都镶嵌着金片,真有点栩栩如生的味道。
两枚戒指在另一个手上,一枚金的,边缘处用玉石镶嵌其中,玉石上似乎还有字儿,我肯定不认得。
另一枚是木质的,这东西我在书里见到过,叫通天戒,其实就是通灵戒。
古人认为自己死了,便和大树一样一动不动了,而大树没了根部,就不能活了,所以,认为大树是与阴间沟通的桥梁,死了之后戴上木戒指,不但可以和阳间的人保持联系,也增加托梦的几率。
这木头已经发黑,上面满是水银。我将它又放回了墓主人的手上。
多说一句,他的指甲很长,我知道人死了之后,不是所有的细胞都死亡,毛发和指甲还在摄取营养会继续生长,这在预料之中,但有一点我没想到,这古人涂抹了“指甲油”,指甲盖顶部是白色的某种颜料,时间太过久远,有了很多的裂纹儿。
我心头感慨,原来在古代美甲不是女人的专利,大老爷们爱美,也会有些稀奇古怪的做法,大概这就是文化差异吧。
我继续往下摸,腰带没有,是用布条缠绕着绑上的。
当然,我没看上护腰上的皮带扣,因为是青铜的,上面已经被腐蚀地相当厉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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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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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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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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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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