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包冻得很硬,我用力抠开,布居然没坏。
里面有一些黑乎乎的东西,我用手一捏,开始还能看出是肉干,接着,便一点点地发黑,还带着一股子腐败的味道。
“这是什么呀?”王德法拿出一旁的一个碎成渣儿的纸包,他小心翼翼地打开,一块肥嘟嘟的肉,却是干瘪的。
这是一团灰黑色的肉,肉头上还有一个小凸起。
夏凌云说道:“这是牛乳吗?”
我的手不自觉地抖了一下,我有点想吐,我仰着头,半晌儿才算压下了那股劲儿,我说道:“发财,把它丢到山下去,这不是牛的,是女人的。”
“啊?”王德法吓了一跳,呼地转手将那块肉丢下了山,接着,跑到一旁哇地一口吐了起来。
半晌儿才进来,说道:“这人是不是有毛病?!切下女人的胸放在包里干嘛?”
夏凌云一把推开我,出了帐篷,在一旁吐了起来,他转身回头,说道:“蓝老弟,我一个小时前白吃了,你咋看出来的?”
这要归功于柠檬逼着我看的历史书。
元朝末年,天下大乱,官军缺粮,捕人为食。他们认为小孩的肉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更次之。
吃人的办法有多种,有的把人放在一只大缸里,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人烤熟;有的把人放在一个铁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
有的是把人的手脚捆绑起来,用开水浇在身上,然后用竹扫帚刷掉人身体外层的苦皮,再割剥肌肉烹炒而食;
有的把活人装在大布袋里,放进大锅里煮;有的是把人砍成若干块,用盐腌上,随吃随取;
有的只截取男人的两条腿,或者只割下女人的两只胸,其余的部分扔掉。种种酷毒做法,难以详述。他们把这种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说吃了之后美味无穷,还使人想念。
“蓝少可能说对了,这是元朝的兵。”王德法的手里多了一枚木刻的令牌,上面雕刻得非常漂亮,中间是蒙文,上面还镶嵌了金箔。
我拿过细看了起来,但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我手的温度接触令牌后,表面的冰在融化,这令牌也在融化,我所抓的令牌角落也在一点点地变成黑渣滓。
我直接将令牌放在了外面的雪地上。
夏凌云还想吐,他在外面不进来,跑到悬崖边喝风压呕吐去了。
里面有一根木棍儿,比筷子稍微粗一点,我拿起来看,表面冻得硬邦邦地,我认为这东西没什么价值,便直接拿了起来。
这木头和令牌一样,明显它的材质没有令牌的好,成块成块地碎落。
奇妙的事儿就是这么发生了,这木料手感很沉,我以为是古人用来绑头发的,却发现这木料中间居然是空的,掉出了一个黄澄澄的小棍儿。
我用手一搓,居然是黄金。
还是王德法有想法:“这古人长了八百个心眼子,这家伙把抢夺来的东西换成了黄金,他也怕丢,所以把木头掏空,将黄金塞进去,小偷打开包裹肯定不会注意木棍儿,这吃人的货,拼了一辈子,给咱们打工了。”
我将这细长的黄金塞进了背包里,我认为王德法的分析是对的,战争年代,掠夺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带回去了多少。
背包里还有一套袍子,这袍子质地是棉的,上面也画着不少的花纹儿,我展开摸了半天,里面什么都没有。
王德法拿起比划了几下,他欣喜地发现自己一米七六的壮实身高绝对碾压衣服的主人。
里面还有一截火捻子,木头做的,大概很冷,早已熄灭,一个木碗,也是一碰就碎。
最后是两块三角形的石头,拿在手里研究了几分钟,认为应该是磨刀石,再没了其他。
夏凌云走过来,说道:“后面下去的那个人可能不是救他的,而是为了这块令牌。他的姿势是踩在掉下去人的腿上,手朝着那人背后抓。只是不知为什么,没有上去。”
我说道:“很简单,他们过来的时候遭遇了一场特大的暴雪,前进的路根本看不到,一脚下去摔在崖壁上。所以,今晚必须找到,不能挖,明早就得走。”
我带走了古人的衣服和那根细长的金线,剩下的放回背包,丢下了悬崖。
我相信可能多年后便会被人发现,再有人解答这个千古谜团吧。
我说道:“收东西,咱们得赶路了。”
我拿着望远镜看着身后,时刻关注着采雪莲的人有没有关注我们这里。
我去看汪莹莹,她迷瞪了一会儿,体力恢复了不少。用了十五分钟收拾行囊,大家再次上路。
这一次,我要求加快行程,再五点前必须赶到山下,草原地区。
接下来的路,走得很顺利。
我要王德法帮着汪莹莹将背包负担一部分,与徐嘉甜先走。
我、柠檬和夏凌云在半山腰处休息片刻,实际上,这里视野非常开阔,我们必须对去哪儿寻找古墓定个方向出来。
“大家都看看,确定哪里有墓,时间关系,她们去定宿营地,我们直杀那里,我先说,只有一个半小时时间,我们只有一次容错的机会。”我看向夏凌云,说道,“肖显见当时是怎么和你说的?”
“他说到了那里,自然可以看出来。说实话,我现在都没看出来。”
柠檬说道:“我刚才想明白了一件事儿,肖显见是怎么发现这里的,他是通过地图用放大镜一点点地看,他发现这里是一片半包围的地界,很可能有古墓存在,接着,跑来看了一眼,果然发现了古墓。”
“你的意思是墓穴会很明显?”我问道。
柠檬说道:“应该是,要不然谁会来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肖显见也绝不是一个爱徒步的人。”
没毛病,但对于眼下的问题并没有帮助,还是需要观察一番。
很快,我有了答案,我说道:“你们看到那个山坡没?在它的后面便是藏风之地,背靠雪山,前有河流,上好的下葬之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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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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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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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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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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