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做梦吧!
李邺翻身坐起,看见了断成两截的球杆,他心中一阵激动,昨晚不是梦,是真的发生了,可他又忍不住哀叹一声。
也就意味着他今晚还要去井里煎熬。
李邺的前身虽然已经苦练了十年的马球,但直到昨晚,李邺才知道自己早已走上了武道,坦率说,他没有一点心理准备。
他甚至还没有想好,他来唐朝能做点什么?
他目前最现实的想法,无非是尽快赚点快钱改变家庭的贫困。
但舅父裴旻教他练武似乎在安排他走上另一条道路,他们也感受到了乱世将要到来,他们也在进行准备了。
他想起裴旻说的几句话,不光是他们,很多世家都在暗中准备了。
还真是出人意料,看来安史之乱爆发并非意外,而是大唐各种危机、各种矛盾无法调解后的重新洗牌。
如果大唐的各种危机能得到缓解,那是不是安史之乱就不会爆发,或者带来的后果不会那么严重。
李邺苦笑一声,想这么多干什么?一个贫苦窟的穷小子躺在床上操心天下大事,真是滑稽!
还是舅父说得对,早点着手准备,就能让家人在乱世中得到安全,才能更好地活下去。
准备什么?其实舅父已经告诉自己,财富和拳头。
“阿邺,快一点,娘等你半天了!”院子里忽然传来裴三娘不耐烦的喊声。
李邺一怔,“娘,我们要去哪里?”
裴三娘一阵风似的冲进来,在门口叉着腰道:“我没有告诉过你吗?今天带你去学堂,我已经给从前教你读书的孟老头说过了,他说你可以继续读书,但要从头学起!”
“从头学起?”
李邺有点哭笑不得,他可以想象自己和一群六七岁孩童挤在读书一起的情形,别人还以为是开家长会。
“娘,我识字呢!那一棒把我读过的书都想起来了,不信回头写给你看。”
李邺发现自己挨的那一棍就是一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
裴三娘的表情显然是不相信,李邺又连忙道:“我白天还要去乔府练球呢!真没有时间去读书。”
这个理由不错,裴三娘点点头,“好吧!等你比赛完再说,反正娘已经下定决心,你一定要读书,马球也可以练,但不能耽误读书!”
她瞥了一眼折成两段的球杆,匆匆走了,昨晚发生的事情她仿佛什么都不知道,但李邺有一种直觉,他母亲其实知道,只是装作不知道。
不管那么多了,今天要去西市一趟。
........
西市和东市是长安最著名的两大商业中心,它们实际上是两个巨大的商贸城,各种专业市场集中在一起,以批发为主,兼营零售.
如果不想跑远,或者买的数量不多,各个坊内也有很多小店铺,杂货铺、米油店、酱菜店、布店、沽酒坊之类,柴米油盐酱醋茶,坊里都能解决。
想买点新鲜蔬菜野味,可以去城外的墟市,就是露天市场,就像今天的乡镇大集一样。
李邺来到了西市,他今天必须来,要买两样东西。
首先要买笔墨纸砚,虽然这个时代的他是一个只会打架打球,只读过一年书的野小子,但他骨子里始终认为自己是个文人。
尽管三次高考落榜,却也不影响他的自我评价。
其次,他要买一根马球杆,否则今晚就没法下井训练了。
李邺身穿灰色粗布短衣,下面穿一条浑裤,脚穿一双粗布鞋,衣服鞋袜都是木大娘给他做的,虽然粗陋,但浆洗得很干净。
看起来他和西市的苦力没有什么区别,不同的是,苦力们都步履匆匆,周围一切都不闻不问,抓紧时间送货赚钱。
李邺不一样,他一路东张西望,什么都好奇,什么都惊叹,完全就是一个初次进城的乡下野小子。
西市店铺太多了,一家挨着一家,招牌林立,叫卖声此起彼伏,大门前堆满了各种各样的货物,很多货物他从未见过,简直琳琅满目,让他目不暇接。
人也太多了,各色人川流不息,还有很多外国佬,也不知道是哪国人,李邺好奇地一路盯着他们打量。
一转弯,眼前忽然出现了几个妖艳的年轻女子,秀发如云,轻纱罗裙,胸前露出大片白肉,她们倚靠在门前,向李邺招招手,眼送秋波,咬着唇吃吃的笑。
李邺顿时面红耳赤,想看又不敢看,落荒而逃。
……..
在一家文具店铺先买到笔墨纸砚,最便宜的一套花了三十文钱,却被伙计当做了跑腿的下人。
李邺拎着扎好的布包,肚子有些饿了,又花十文钱买了两个带肉馅的馒头,一边走一边啃。
“邵大师最新制作的球杆,马球场上的骄子,限量三支出售!”
一阵叫卖声吸引了李邺的注意,他才注意到旁边就是一家出售马球球具的店铺,叫做‘邵氏球具’,不光这一家,前面七八家店都是卖球具的,生意都不错。
马球是大唐的国球,上至帝王权贵,下至走卒小贩,都沉迷于马球,就连后宫的嫔妃公主们,也会时常骑着毛驴进行马球比赛。
长安城内随便一场马球比赛,都会引来上万人观战,狂热无比。
李邺走到店铺门口,正在吆喝的伙计看他一眼,目光里掩饰不住嫌厌,刚要赶他走,不料李邺摸出十两银子掂了掂,白花花的银子把伙计眼睛照花了,笑眯眯弯腰道:“小哥是来买球具?”
“看看球杆!”
“小哥来对了,我们家的球杆啊!在京城是这个……”
伙计竖起大拇指,“连皇宫里娘娘们的球杆都是我们提供的,去年联赛第二名,骁骑卫球队的马球杆也是我们家的。”
李邺懒得听他吹嘘,走进了店门,店铺大堂很宽敞,没有柜台,各种球具都挂在墙上。
马球对抗激烈,很容易受伤,所以各种头盔,皮甲,护腿应有尽有,上面都标注了价格,看得李邺暗暗咋舌,最便宜的一套皮甲头盔都要五十贯,最贵的一套挂在墙正中,要一千八百贯。
伙计取过一套皮甲热情介绍道:“这叫光影,是仿明光铠,是我们店卖得最好的,一套只要一百二十贯,你家公子有多高?”
这个狗东西,还是把自己当做跑腿的下人了。
李邺淡淡道:“我看看球杆,十贯钱以下的。”
伙计听说十贯钱以下,热情倏地消失了,懒洋洋往屋角一指,“那边都是,你自己去看吧!”
屋角三只大竹筐里都插满马球杆,竹筐上有价格,五贯、十贯和十五贯三种,比起邵大师亲制,五百贯一根的限量版马球杆,这些确实是低端货了。
旁边还有几个年轻人也在挑选球杆。
李邺抽出一支五贯钱的柳木球杆,摇了摇头,做工还不错,但木质太轻太软,还不如他那支。
他又抽出一支十贯钱的球杆,木质稍好一点,是榉木球杆,但重量还是偏轻了。
他忽然发现自己的球杆虽然破旧了一点,但似乎是枣木杆,分量十足,比十贯钱的球杆要重得多。
看来没必要买新球杆,买支二手的好球杆就行了,他母亲才花了十文钱从地摊上掏的。
这时,只听旁边几个年轻男子聊天道:“你们说乔行忠会不会也请外援?”
李邺的耳朵一下子支棱起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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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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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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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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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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