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孤新月愣住了,阿布思有两任妻子,大阿灵和小阿灵,大阿灵死得早,她不熟悉,但小阿灵她确实很熟,每次见面都会和她吵一架,争论祆教和道教的优劣,不过吵归吵,她们的关系还不错。
“你说的是小阿灵”
“应该就是她吧!金山灵。”
独孤新月一阵头大,“她可是阿布思的妻子,还是王妃,你怎么会认识她。”
李邺目光里充满了回忆,“阿布思就死在我手上的,在金山堡,我杀了三百多人,你知道杀死三百多人是什么感觉?那是一种进地狱的感觉,那一刻心中只有杀戮,那种残酷的杀机胀暴了内心,已经溢到身体的每一个部位,见到女人就想强暴发泄,不管是谁,哪怕是阿布思部下掳去的民女,但最后我遇到的是金山灵,只是我没想到,她竟然是第一次.”
独孤新月听得目瞪口呆,多么遥远,多么荒谬,却又是真的。
李邺叹口气道:“后来我心中的杀机慢慢消退,恢复了理智,我心中很是歉疚,便把阿布思的财富都给了她,然后我离开了金山堡,以为从此不会再见到这个女人,没想到两年后,我在碎叶又见到了她,两天后又分手,再见到她时,她已经是撒马尔罕大光明寺的左银圣女,我一共只见过她四次,加在一起的时间不超过五天,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只能说一切都是命运。”
独孤新月紧紧抱着丈夫道:“如果就像她说的,按照草原规矩,她就是你的女人,如果有一天她回来,我会接受她为姐妹,和她继续争吵。”
李邺抚摸着爱妻的头发,心中充满了苦涩,还会有如果吗?
次日一早,李邺出门了,独孤新月抱着孩子,心中还在想阿灵的事情,其实她并不在意,她心里很清楚,像丈夫那样的条件,不知会有多少女人打破头争抢,只要他愿意,他身后会跟着一大串女人。
事实上,自己的夫君已经很好了,她很满意,她心里就在琢磨,最好自己能再生个儿子。
李邺今天来朝廷是为了拜见高力士,天子对朝政基本上当了甩手掌柜,高力士则替天子行使审核批准权力,使朝廷能够顺利运转。
官房内,李邺恭恭敬敬行礼,“参见高翁!”
高力士笑眯眯道:“节度使一路辛苦了,你之前对吐蕃的两份报告,我都向天子汇报,他对你在西面打击吐蕃西扩赞不绝口,这次招你回来,主要是让你好好休息,新婚燕尔就让你为国出征,天子也很歉疚,好好休息一段时间吧!”
“这次我回来,没有给天子带回礼物”
高力士笑着摆摆手,“你也太小看天子了,他是皇帝,皇帝心中是家国天下,他不会只考虑自己,也要考虑朝廷,这次你给朝廷带回来百万贯的棉花,我昨天告诉他了,他很满意,你能为朝廷着想,说明你开始成熟了,过几天天子会给你嘉奖,表彰你收回沙州和大小勃律。”
“高翁,我还会继续回安西任职吗?”
“这个.暂时还没有定论,等你述职后再说,你有功于社稷,应该只会向上走,而不会向下走。”
李邺敏锐的捕捉到,高力士说这话时,已经不是太自信了,而且用了‘应该’两个字,说明他也没有把握。
“高翁,是不是有人对我不满.”
高力士笑了笑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对你不满的人多得很,但你在乎这些干什么?天子早就给你下了定义,你是大唐皇族的栋梁,你的眼光要着眼于天下,而不是朝堂里的尔虞我诈,明白了吗?”
“多谢高翁解惑!”
“去吧!好好陪陪孩子。”
李邺将述职报告交给高力士,躬身行一礼走了。
高力士望着李邺远去,眼中充满了深深的忧虑,天子杀机已动,他能逃过这一劫吗?
下午时分,李邺带着妻子和女儿乘坐马车来到了独孤府,女儿星官很少出门,她坐在父亲怀中,好奇地注视着窗外的一切。
天气有点寒冷了,她穿得很厚实暖和,像只小熊一样。
李邺不时低下头,嗅一下女儿头顶上的乳香,心中充满了怜爱。
马车缓缓在独孤府门前停下,等候在府门前的王氏和几名小娘子一起迎上来,独孤烈和独孤明也走下台阶。
李邺把孩子递给了独孤新月,他先出来,扶着娘俩走下马车,几个女人立刻将新月和孩子围住了。
李邺上前给独孤烈行一礼,“参见岳父大人!”
又给独孤明行一礼,“给二叔请安!”
“回来就好!”
独孤烈呵呵一笑,拍拍手高声道:“外面冷,我们到屋里去!”
一群女人带着独孤新月和孩子去后宅探望祖母去了,李邺则跟随独孤烈和独孤明来到后堂。
三人落座,侍女给他们送来热茶,独孤烈笑道:“贤婿今天没有去朝廷?”
李邺笑道:“一早去了高力士那里,递交了述职报告。”
独孤烈点了点头道:“高力士怎么说?”
“他只是让我好好休息,说天子会给我一些表彰,然后我问他,我是不是还会继续回安西,他说应该问题不大,但我感觉他说这话没有底气。”
旁边独孤明问道:“那你打算怎么办,有考虑吗?”
李邺沉吟一下道:“我考虑直接辞去安西节度使之职!”
独孤明竖起大拇指赞道:“好一招以退为进,不错!”
“是不是最近朝廷有很多不利于我的消息?”
独孤烈轻轻点头,“有两件事和你有关,可能连你父亲都不知道,一个消息是庆王李琮,他联合几个皇子强烈要求天子解除你的安西节度使之职。
他们理由是独孤峻出任北庭节度使,独孤家族和你有联姻关系,不能同时占有安西和北庭,容易出现拥兵割据的后果,当然,他们不敢招惹独孤家族,所以他们就针对你。
然后第二件事就是和安禄山升燕王有关,这打破了朝廷惯例,异姓不得为亲王,郡王可以,异姓封郡王是中宗皇帝开始,但异姓封亲王,这绝对是一件大事,天子昏庸,但宗室不昏庸,朝廷宗室群起反对,乐安郡王李瑗,就是薛王李业的长子,上书天子,要求自己恢复薛王,理由很简单,既然天子可以破制度封异姓为亲王,那他们也可以破制度为亲王。”
“但安禄山封亲王和我有什么关系?”
独孤烈摆摆手笑道:“你别急,听我说完!”
李邺连忙歉然道:“岳父请继续说!”
独孤烈又继续道:“天子回复宗室子弟,说封亲王需要有功于社稷,要为大唐开疆拓边才有资格封亲王,结果这些宗室一商议,便把你推出来了,说开疆拓土,你比安禄山的功劳大多了,而且你还是皇族,为什么你不能封亲王?
天子就说,你还年轻,以后资历足够,会考虑封你为亲王。”
李邺眉头一皱道:“我有点不太明白,为什么安禄山封亲王会这么激起公愤,封亲王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吗?”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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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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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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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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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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