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藏国>第五百一十三章 血脉相连
  甘州的发现李邺并没有太多的想法,他知道了虢国夫人控制天子的底细,并不代表他要做什么,这就像打牌,有的牌要留在手上,不要急着打出去。

  休整两天后,李邺听从裴方的劝说,只把两百万金币留在甘州,他继续带着五千头骆驼满载百万斤棉花向长安方向而去。

  长安的棉花很贵,和绵一样的价格,绵是一斤一贯钱,那么李邺带来的百万斤棉花,价值就是百万贯。

  高仙芝过于吝啬和贪婪,被天子罢免了节度使之职,裴方劝李邺把这百万斤棉花献给朝廷,他在朝廷的声望就会大涨,尤其现在到冬天了,朝廷便可以用棉花给官员发发福利,这百万斤棉花对朝廷可谓是雪中送炭。

  李邺加快了行军,十天后,军队抵达了长安,新任户部侍郎杨暄亲自到城外迎接李邺到来,他当然是来迎接百万斤棉花。

  安西节度使李邺带回来百万斤棉花的消息顿时轰动长安,每个节度使来述职多少都会带点礼物给朝廷,大多也只有几万贯的特产,而李邺出手就是百万贯的棉花,怎么能不让朝廷百官欢心鼓舞,这种棉花福利,每个官员都有份的。

  李邺顿时好评如潮,加上他收复沙州,大败吐蕃军,又出兵大小勃律,断绝了吐蕃西扩的念想,李邺在朝廷一时间人气高涨。

  根据李邺的要求,独孤烈将位于奉先县的东北军营划给了李邺,让他的一千军队和骆驼在奉先县驻扎。

  李邺带着五十名亲兵进了长安城,亲兵们依旧住在高升客栈,李邺把客栈包了下来,他随即回到了自己家里。

  母亲裴三娘和妻子独孤新月迎了出来,两人激动不已,李邺拥抱了一下母亲和妻子,又握住了木大娘干枯的手,木大娘精气神很好,让李邺颇为欣慰,看样子,大娘活到六十岁没问题。

  这时,李邺的眼睛忽然直了,乳母抱住一个小小娘子出现在他面前。

  独孤新月接过孩子,对孩子笑道:“星官,看看这是谁啊!”

  小家伙偷偷看了一眼李邺,一下子扭过头去,小脸埋在母亲的怀中,众人哈哈大笑,这孩子害羞了。

  李邺忽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他居然有自己的孩子了,他的生命在唐朝延续了,他名义上只有二十岁,但实际上他的心理年龄已经三十岁了,三十岁有了自己的孩子,这种感觉让任何一个男人都情难自抑。

  飞龙最后郁郁而终,很大一个原因就是他没有孩子,生命没有在唐朝延续下去。

  李邺轻轻握住了孩子的小手,小家伙忽然咧嘴哭了起来,李邺连忙放手,“好!好!好!我们先进家,爹爹不吓你了。”

  众人簇拥李邺进了屋,这里是他父母的宅子,不是他的高昌郡王宅。

  李邺在起居房中坐下,侍女给他上了茶,裴三娘关心道:“阿邺,这次回来,就不会再回西域了吧!”

  李邺摇摇头,“不敢肯定,看情况吧!估计回去的可能性不大。”

  妻子新月抿嘴笑道:“和你一起回来的那个小娘子,就是你信中说的小康吧!”

  李邺点点头,“是她,让她跟在你身边吧!王昌龄收她当了孙女,让我有点为难,也别太委屈她了。”

  “我知道,我会安排好。”

  裴三娘又笑道:“都说你带回来三百斤棉花,有没有给我们弄点,我们也可以做棉衣和被子?”

  “当然有,有三百斤最好的,在军营那边,明后天就会送过来。”

  李邺忽然想到一事,问道:“爹爹怎么变成太子詹事了,发生了什么事?”

  李邺是听大舅裴伽说起,父亲升任太子詹事,这就是典型的明升暗降,任何事情都不是那么简单,父亲被调职必然有原因。

  裴三娘不以为然道:“户部侍郎有什么好的,你父亲头发都白了,现在轻轻松松,几乎没什么事情,人都长胖了几斤,我觉得蛮好的!”

  “那父亲怎么没有回来。”

  “他很自律,不到下朝时间,绝不会提前回家。”

  又聊了几句,裴三娘去安排晚饭了,李邺和独孤新月回到自己院子。

  走进房间,夫妻紧紧拥抱在一起,相拥相吻,久久不肯分开,新婚不到一个月就分开了,这一走就是一年多,独孤新月对丈夫相思绵绵,幸亏有了孩子,否则独孤新月一定会跑去安西寻找丈夫。

  这时,摇篮里的孩子忽然哭了起来,独孤新月连忙把孩子抱起来,轻轻哄她,李邺躲在妻子身后和和女儿捉迷藏,小家伙一会儿找这边,一会儿又找那边,被逗得咯咯直笑。

  她忽然向李邺张开小手要抱,李邺连忙接过孩子,将她高高举起,小家伙欢喜得咯咯笑了起来。

  或许是血脉相连,星官儿把头枕在父亲宽阔的肩膀上,很安静,李邺轻轻将脸颊贴在女儿细嫩的小脸蛋上。

  独孤新月很惊讶,小声道:“她从来不要男的抱她,祖父和外祖父都不肯,一抱就哭,她居然知道自己的爹爹,真是神奇啊!”

  李邺轻轻拍着孩子的后背,笑道:“这是我的宝贝,她的心和我相通的。”

  这时,李邺只觉胸口一热,小家伙尿了。

  独孤新月忍不住捂嘴直笑,连忙接过孩子道:“咱们忘记给星官垫尿布了,委屈了爹爹。”

  李邺见胸前湿了一大片,哈哈一笑道:“这是星官宝儿给爹爹的见面礼,爹爹收下了!”

  李邺随即洗了一个热水澡,换了一身干净衣服。

  这时,父亲李岱回家了,他过来看了看孙女,便和儿子去了书房。

  一年多不见,父亲变化很大,两鬓斑白,仿佛一下子老了十岁,李邺完全理解父亲的艰辛,天宝末年的户部侍郎那不是一般人能做得了。

  “父亲怎么会出任太子詹事了,我还以为父亲会做户部尚书之类。”

  此时的李岱已经四十余岁,岁月和经验的沉淀,使他对官场渐渐看得透彻,也变得圆熟了,不再是天宝八年刚出任户部郎中的青涩。

  李岱淡淡道:“应该是高力士的建议,把我调去东宫,等于给太子再筑一道高墙吧!现在夺嫡斗争日趋激烈,高力士希望我能尽量保护太子。”

  “有用吗?”

  李岱点点头,”这次若不是我,太子很可能会就被废了。”

  李邺顿时有兴趣,笑道:“发生了什么事,父亲给我说一说!”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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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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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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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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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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