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都督得赶紧出发了,十一月后,凌山就过不去了。”
“我知道,我会赶在最后的时机过去。”
这时,李邺起身道:“各位,我们一起来西域开疆拓边,终于把河中稳定了下来,下一任河中都督不知道会不会还是我了,我希望我还能回来,但朝廷的安排谁也说不清楚,假如我回不来,这里我就向大家告别了。”
李邺的一席话让众人十分伤感,但大家也知道,这一天迟早会到来,天子不会让他久驻河中,众人一一上前和李邺拥抱告别。
李邺和王昌龄一起返回,王昌龄有些伤感道:“使君这一去真的不回来了吗?”
李邺苦笑道:“世事难料,我希望还能再回来,我在这边还有太多的事情没有做。”
王昌龄点点头,“我也希望能再见到使君!”
王昌龄的妻儿已经从长安过来了,他打算长居碎叶,在这个安静的小城终老一生。
当然,像高适、岑参等人,他们是要一起回去的。
来到驿馆门口,王昌龄笑了笑:“使君一路保重!”
“王公也好好保重,相信我们一定会再见。”
和王昌龄告别,李邺回到自己院子,小康已经收拾好了,这一次她将跟随李邺返回长安。
“东西都收拾好了吗?”
“已经收拾好了,只是灵阿姑还有件东西在这里,是一只金手镯,我们要带走,还是送去光明寺。”
提到阿灵,李邺的表情变得十分复杂。
阿灵在李邺出征后不久,便返回撒马尔罕了,据小康说,她是大哭一场后离去,李邺后来才知道,她并没有调来碎叶,只是借口巡视东方圣女会的机会前来碎叶。
她目前是撒马尔罕大光明寺的右银圣女,权力极大,尤其是金圣女年事已高,基本上不管事务,实际上大权都在她手上,她是否能抵御住权力的诱惑,放弃一切来找自己?
李邺心中没有一点把握,如果是妻子独孤新月,他相信新月一定会放弃,但阿灵他不知道,他其实并不了解她。
时间会产生距离,距离会产生生疏,他认识阿灵已经有五年,但五年来,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还不到五天。
刚开始时,李邺心中还有些苦涩,但随着时间推移,他慢慢也想通了,没必要勉强任何女人,自己已经有妻子,让阿灵放弃即将继承的金圣女的崇高地位和权力,给自己当妾吗?这对她又何其不公!
一个地位崇高的女人,不给她妻子的名份,让她放弃千万人之上的权力来跟随自己,这种事情恐怕也只有童话中才会发生。
李邺点点头道:“金手镯就带上。”
这只手镯,就当是阿灵留给自己的纪念吧!
次日一早,李邺告别了众人,带着一千骑兵和一万头骆驼向凌山方向进发,骆驼背负的物资是一百万斤棉花和两百万枚金币,这批棉花和金币他打算暂时放在甘州,而不考虑携带它们入京。
这次一起回京的还有高适和岑参,两人在河中都得了朝廷正式官职,回去后稍微活动一下,便可调去其他州县任职。
此时正是十月下旬,一般在进入十一月后,凌山的暴风雪就会来临,无法再翻越凌山去安西,十月下旬是最后的时机。
李邺也是要抓住这最后的时机。
作为安西节度使,李邺也需要安排好各种事务,关键还有军队的部署。
历史上,安禄山在潼关全歼哥舒翰的军队后,惊慌失措的李隆基立刻下旨,调动陇右、朔方、河西、安西、北庭的数十万大军赶来勤王。
李邺当然希望安西军和北庭军也置于自己的统领之下,但难度很大,毕竟它们不是河中军,无论是李嗣业还是刘永,他们更多是效忠朝廷。
如果实在不行,李邺也会退而求其次,将最精锐的三千重甲步兵掌握在自己手中。
这天上午,大军抵达凌山脚下,李邺将一床厚毛毯扔给坐在骆驼上的小康,“把身体裹起来,你那个小身板经不住寒冷的。”
小康连忙裹上毛毯,她留恋地回头看了一眼河中大地,暗暗叹了口气,不知道还没有机会再见到阿姑。
“公子,我们还能见到灵阿姑吗?”
李邺微微笑道:“缘之一字很奇妙,我有预感,我一定还能再见到她!”
他一挥手,“出发!”
一千军队和庞大的驼队浩浩荡荡越过了凌山,向夏塔古道走去。
就在李邺率军抵达龟兹的同一时刻,程千里也带着几十名随从抵达了蒲州河东县,此时天色已晚,无法再渡黄河,只能休息一夜,明天一早再走。
程千里是第三批述职的节度使,时间定在十一月初,现在还有整整一个月。
程千里当然要早点进京,他还有很多活动安排,他尤其要争取一些资源,像安禄山去年问朝廷要了五百个将军和两千个中郎将的名额,天子居然批准了,可自己连十个中郎将的名额都申请不下来,差距何其之大。
程千里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天子盯住了,他还在愤愤不平,准备上书天子,要给河东军多要一些官职官阶名额。
书房内,程千里正坐在桌上奋笔疾书,这时,身后门开了,一名士兵端着茶盘进来。
程千里以为是亲兵,他头也不抬道:“放在旁边吧!把门关上,不要打扰我!”
忽然,一只手捂着程千里的嘴,不等他反应过来,一把锋利的匕首便立刻刺穿了他的后心,程千里闷叫一声,当即毙命。
刺客迅速搜查程千里的行李,他很快找到了装满信件的小箱子,他抱着小箱子便匆匆离去了。
一刻钟后,另一名前来送茶的亲兵推开门,发现了满地的鲜血和倒在桌案上的节度使,吓得他茶盘落地,大喊大叫起来。
“有刺客,节度使被行刺!”
驿馆内的数十名亲兵顿时乱成一团。
长安,袁思艺匆匆来到了庆王府,他见到庆王李琮劈头便道:“程千里在河东县被人刺杀,所有的信件都被拿走,是怎么回事?”
庆王李琮被惊得目瞪口呆,他半晌道:“一定是太子所为,他派刺客杀人灭口,并拿走了所有不利于他的信件。”
袁思艺敲敲桌子道:“道理大家都懂,但问题是证据呢?还有,我们针对程千里的事情,是谁泄露了消息?”
李琮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这种隐秘的消息我肯定不会泄露,这是安禄山派人给我送来,要不就是送信人出了什么问题,但一般送信人也不会知道信中内容。”
袁思艺一阵心烦意乱,“程千里被刺杀了,这让我怎么向天子交代?”
“实话实话呗!有那封程千里写给太子的信,不就是证据吗?”
“那是只是程千里写给太子,并不是太子写给程千里,太子一口否认怎么办?说不是就是程千里自作多情,最多只能定程千里的罪,但不能定太子的的罪,你明白吗?除非是找到太子写给程千里的信。”
“那需要我做什么吗?”
“你手下有武士,立刻查这个案子,一定要把刺客找出来,如果刺客能指认太子刺杀程千里,那也可以!”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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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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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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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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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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