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还是有近三千人,包括一千重甲步兵,都无法承受阿尔金山的高海拔,只得中途返回。
李邺率领剩下的六千骑兵和数千骆驼队继续南下,他们走了整整十三天,所携带干粮和马料即将耗尽之时,才终于抵达尕斯草原。
走了这么艰难的一段路,李邺才终于明白为什么吐蕃为什么在前期迟迟没有夺取安西,非要到安史之乱爆发后,安西唐军撤回中原,吐蕃才有机会。
说到底还是一个粮食补给问题,这条补给线太遥远,太容易被切断,而若羌和且末的环境摆在那里,最多养一两千军队。
只要安西四镇的坚城内有唐军驻守,人数不多的吐蕃军就没办法攻打城池。
所以安史之乱过去了四十多年,数千安西军依旧守住了安西四镇,直到这些安西军都逐一老迈死去,安西军最后消亡,吐蕃军才完全占领了安西,当然,也和吐蕃内部爆发内讧有很大关系,内讧导致吐蕃实力大损,无力向安西派更多的军队。
远处看见无数的帐篷,不断有号角声吹响,对方已经发现他们了,紧接着一支两千人的吐蕃军迅速集结,向这边奔跑而来。
李邺立刻对大将王唯良道:“王将军,你率一千骑兵绕过吐蕃军,拦截住牧人和羊群,他们若不停止,格杀勿论!”
李邺意识到吐蕃军是要掩护后面的牧人和羊群撤退,自己军队粮食已耗尽,怎么能让羊群撤走?生死存亡之时,就不能半点妇人之仁。
王唯良抱拳道:“末将遵令!”
他一挥手,“跟我来!”
王唯良率领本部一千骑兵迂回绕过了吐蕃军队,向后方杀去。
李邺举槊大喊道:“大唐儿郎们,今天是我们报国立功的日子,大家跟随我,杀绝敌军!”
“杀绝敌军!”
五千北庭骑兵一声呐喊,跟随李邺发动了。
万马奔腾,铁蹄敲打着地面,发出雷鸣般的响声,唐军骑兵如惊涛骇浪一般,向吐蕃军队席卷而去。
两千吐蕃军一半步兵,一半骑兵,骑兵在前面举着长矛奔跑,步兵在后面列队跟随,
瞬间,两支军队轰然撞在一起,数十名吐蕃骑兵被撞飞出去了。
吐蕃军的战马个头都不高,但结实,耐力极好,能在高原地区的低氧气下生存。
虽然唐军的战马也是高原马,而且尕思草原的海拔只有三千米,属于青藏高原的低洼地区,但唐军穿越了阿尔金山,人马消耗体力过多,他们坚持不了多久,必须速战速决。
双方激战极为惨烈,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就算唐军倒地也要用匕首杀死对方,很多时候都是双方一同阵亡。
李邺杀红了眼睛,他俨如杀神,所过之处伏尸累累,他带着一千骑兵不断将敌军切割,不断将敌军的阵型冲垮。
不到一个时辰,双方死伤惨重,唐军损失已达两千余人,而吐蕃军也只剩下不到七百人。
这时,李邺终于看见了对方的主将,像一条蛇般躲在人群之中,不断指挥吐蕃军士兵集结阵型,以集体的力量来对抗唐军。
李邺纵马疾奔,张弓搭箭,透过人群,一箭射去,箭如闪电般穿过了人群的缝隙,敌军主将发现时已经晚了。
“噗!”一箭正中脖颈,敌军主将惨叫一声,落马阵亡。
没有了主将,尽管吐蕃军依旧顽强,但阵型就没法再维持下去,渐渐散了,很快被李邺率领骑兵冲击得七零八落。
七百吐蕃士兵捏不起拳头,最终被数倍于己的唐军逐一歼灭,最后一群吐蕃士兵也被唐军包围,格杀殆尽。
激战终于结束了,人和马都累得筋疲力尽,实在是坚持不住了,士兵纷纷躺在地上,战马也大口喘着粗气,这个时候,如果再来一千精锐的吐蕃士兵,他们恐怕就要全军覆灭了。
不多时,王唯良的军队赶着数十万只羊回来,他去的时候是一千骑兵,回来只剩下八百余人了,他们遭遇到了牧民的激烈反抗。
唐军一怒之下大开杀戒,将数百户吐谷浑牧民全部杀死。
王唯良跪下请罪,“他们女人也拿着刀拼命,卑职无奈,只得下令斩尽杀绝,违反了使君不杀妇孺的原则。”
李邺摇摇头,“和你无关,是我下令格杀勿论,我没有那么迂腐,所谓不杀妇孺,只是对无辜的人,但现在是战场,战场上没有什么妇人之仁,我会记下你的夺粮功劳。”
“谢使君!”
李邺随即下令,杀羊烤肉,让士兵们饱餐一顿,体力开始恢复,这才清理战场,掩埋阵亡将士的尸体。
李邺长长叹息一声,夺取若羌四城和且末城,总伤亡不到百人,可尕斯草原一战,阵亡士兵竟达一千八百人,受伤也近千人,要不是有压倒性的兵力人数,这一战败的是他们。
唐军实在不适合在高海拔地区作战。
休息了一天,唐军带着缴获的帐篷、干草和数十万只羊,掉头返回安西,唐军的马匹也损失巨大,很多士兵都没有了马,只能骑着吐蕃人的马匹返回。
这次吐蕃进攻若羌和且末,更多是一种试探,并非战略上的进攻,这一战结束后,至少数年之内,吐蕃军都不会再来。
回到若羌,已经是十二月了,第一场大雪悄然来临。
休息五日后,九千唐军又一次向东出发了,他们的目标是龟兹,但从若羌去龟兹,必须先返回蒲昌海,再从蒲昌海沿着赤河去龟兹。
在唐朝,横穿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无论如何是不可能的。
冬天的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他们可以把杀好羊只冰冻起来,当做干粮携带。
驼铃声响,队伍沿着且末河浩浩荡荡向蒲昌海方向而去。
龟兹,司马康怀顺匆匆来到节度副使毕思琛的府上,管家带着他快步向后宅走去。
后堂上丝竹声声,几名乐师卖力吹奏乐曲,几名舞姬正翩翩起舞,毕思琛斜躺在软榻上,像鹰一样的眼睛眯成一条缝,不知在想什么?
几名侍妾拥躺在他身边,有的替他捶腿,有的给他剥水果,有的跪在身后,替他按捏肩颈。
毕思琛虽然在享受荣华富贵,但他长得并不富态,反而长得又黑又瘦,身材倒挺高,感觉双臂很有力量,不过年纪已经不小,今年五十岁了。
毕思琛心中很烦,好容易把封常清赶走了,监军宦官也回去了,他可以舒舒服服过几年土皇帝的生活,不料上个月他忽然接到庆王李琮派人送来的消息。
天子已任命李邺为安西节度使,这个消息俨如晴天霹雳一般。
一个月来,这件事一直让毕思琛心烦意乱。
毕思琛当然不光是讨好边令诚就能架空封常清,他同时还抱上庆王李琮的大腿,有了边令诚说好话,和庆王李琮在朝廷的活动,毕思琛才得以当上四镇兵马使。
才使得封常清就算告状到朝廷也无济于事。
干掉了封常清,又来了李邺,毕思琛很清楚,李邺可不是封常清那样的三无官员,无资历、无后台、无钱财,身体又有残疾,就算安西将士支持他也没有用。
但李邺不一样,李林甫的孙子,高昌郡王,这位比封常清强得太多,搞不好自己就会栽他在他手上。
毕思琛忽然一阵心烦意乱,一脚把侍妾踢开,怒喝道:“统统给我滚下去!”
乐师、舞姬和侍妾吓得连滚带爬跑了。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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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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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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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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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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