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藏国>第二百六十六章 黑夜偷袭
  清晨,两名骑马的僧人赶到了怛罗斯城,用蹩脚的汉语对城头大喊:“我们要见李将军!”

  片刻,李邺匆匆来到城头,问道:“你们是哪里的僧人?”

  “我们从安国布哈拉过来,特来通知将军!”

  李邺当即令道:“开启城门!”

  城门开启,两名僧人奔进了县城。

  河中的粟特各国当然也有佛教徒,数量还不少,大食教东扩,不仅对祆教是灭顶之灾,对佛教也是,在莲花生大师的动员下,各国佛教弟子都行动起来,以各种方式帮助唐军,传递情报就是重要一环。

  进了城,两名僧人合掌对李邺行一礼道:“我们从布哈拉过来,布哈拉的五千大食粟特军正向怛罗斯城方向杀来,估计这两天就到了,请将军做好准备!”

  这个消息来得太及时了,李邺又问道:“是不是布哈拉发生了暴乱?”

  “正是!大食军要拆毁布哈拉的光明寺,引发布哈拉民众强烈反抗,但已经被镇压下去了,死了数千人,大食在布哈拉有驻军一万五千人,其中五千人赶来了怛罗斯城。”

  “多谢!多谢!”

  李邺让士兵取三十名金币给两名僧人,两名僧人再三不要,李邺只得给了他们干粮和清水,两名僧人随即离去。

  李邺沉思良久,派人把裴琇找来,他对裴琇道:“敌军只派五千骑兵杀来怛罗斯城,我估计他们情报有误,以为只有最初的五百军队在怛罗斯,这就是我们的机会。”

  “将军打算怎么做?”

  “你率五百军守城,我把军队拉出去埋伏起来,杀敌军一个措手不及。”

  裴琇点点头,“卑职一定守住怛罗斯城!”

  两天后,五千大食粟特军浩浩荡荡杀到了怛罗斯城,这支军队的主将原本是艾罗特,但拔汗那的惨败使阿布.穆斯林罢免了他的主将之职,任命另一名大将赛义德为主将,艾罗特改任副将。

  赛义德望着高大坚固的怛罗斯城,眉头一皱,他们没有携带攻城武器,这座城池怎么夺下来?

  此时已是下午时分,赛义德当即令道:“全军在西城外驻营!”

  大食军一般都是骑兵,但伍麦叶王朝的骑兵和阿拔斯王朝的骑兵大不一样,伍麦叶王朝的骑兵都是由贵族出任,他们比较骄奢,每一个骑兵会配备一名仆人,仆人要给士兵穿盔甲,照顾战马,还要携带物资,所以仆人都牵两头骆驼,上面有帐篷和补养。

  阿拔斯王朝的骑兵都是以底层平民为主,基本上没有这种带仆人的习惯,也养不起仆人。

  而这支粟特骑兵其实是伍麦叶王朝的骑兵,普遍家境富裕,个个都有仆人,以前是艾罗特当主将,他坚决不允许士兵们携带仆人。

  所以在拔汗那之战中,看不到士兵们带仆人的情况。

  但现在主将换成了赛义德,为了拉拢军心,赛义德又同意这支粟特骑兵恢复传统,允许他们带仆人出征,这个恢复传统的命令也让他赢得了全军将士的拥戴。

  所以,五千粟特大食军实际是一万人。

  每个士兵都有自己的一顶小帐,仆人则铺毯子睡在营帐外面,照顾马匹和骆驼。

  艾罗特虽然没有办法阻止士兵们携带仆人,但他还是勤勤恳恳,安排好驻营和防御,他刚安排好大营,便有士兵跑来找他,主将找他有事。

  艾罗特连忙来到主将大帐,躬身道:“将军找我?”

  赛义德点点头道:“听说你派了三百名骑兵外出巡哨?”

  “正是,这里情况不熟,我考虑还是谨慎为妙!”

  两人都是大将,而且资历也差不多,但两人派系不同,赛义德是阿布.穆斯林的嫡系心腹,而艾罗特是哈里发兄弟曼苏尔的人。

  所以阿布.穆斯林以拔汗那兵败的借口,罢免了艾罗特的职,但又不能真的将他完全罢免,便改任他为副将。

  正是有这层关系,两人之间相处比较微妙,表面上看起来很客气,却互相提防。

  赛义德又道:“我们的意思是,不如派几百人去寻找树林,至少弄回一根攻城槌,撞开他们的城门,他们城内只有几百人,我们一战可胜,但伱安排三百人巡哨,是不是太谨慎过头了?”

  艾罗特点点头,“那卑职就派一百名士兵去寻找树林,两百名士兵巡哨。”

  “不!两百士兵去找树林,一百骑兵巡哨就足够了!”

  艾罗特无奈,只得改变了命令,三百名巡哨士兵改为百名士兵巡哨警戒,两百名士兵四处去寻找树林,砍伐巨木。

  李邺率领一千五百骑兵藏身在南面十里外的一处山坳内,这里距离千泉山脉很近,怛罗斯城实际上就在山脚下不远,站在城头上,背景就是巍峨的大山。

  千泉山脉很破碎,大量沟壑纵横,光秃秃的一片,看不到一点绿色,代表着财富的白银矿就隐藏在这些沟壑内。

  所以要寻找树林只能去东面和北面,他们就是从西面过来,一路上也没有看见绿色。

  夜色初降,去找寻树林的士兵回来了,他们在东面五十里外发现了树林,但树木不够粗壮,无法做成攻城槌,但再往东走似乎还有树林,只是天色已晚,他们打算明天再去看看。

  大食军的大营占地很大,密密麻麻的小帐一眼望不见头,一百名巡哨在外围放哨确实不够,大营的面太广,很多地方都防不胜防。

  不过用火攻大食军营帐确实有点不太现实,它们不像东方军队的大帐那样一顶挨着一顶,一把火全部烧毁,而大食军几千顶小帐,大火很难连成一片。

  李邺立马在数里的山坡上,前面不远处是怛罗斯河,河水映照着月光,波光粼粼,他的目光注视着月光下的大食军大帐,在无数的小帐中,他看到了七八顶大帐,估计那就是敌军主帅所在之处。

  “什么时辰了?”李邺回头问道。

  “回禀将军,快两更时分了。”

  李邺点点头令道:“通知全军,三更时出击!”

  时间又渐渐到了三更时分,三支唐军都已经到位,校尉张丹率五百骑兵在东面,校尉杨青率五百骑兵在正北,李邺亲自率五百骑兵在正南方向。

  “发射火箭!”

  李邺一声令下,九名士兵一齐向天空发射了九支火箭,燃烧的火箭射向天空,这就是出击的信号。

  李邺挥槊大喊一声,“出击!”

  跟在他身后的五百骑兵骤然发动,数百骑兵紧紧跟随他向数里外的敌军大营疾奔冲去。

  东、南、北三个方向的一千五百名唐军骑兵一起发动,如决堤的洪水,从三个方向向敌军大营席卷而来。

  唐军一出动,立刻便被大食军巡哨发现了,他们调转马头赶回去报警,但李邺根本不在意他们报警,就算报警也来不及了,唐军骑兵就比巡哨士兵晚一点点杀进了大营。

  大食军营一片大乱,李邺之所以安排三个方向进击,主要就是考虑到敌营面积太大,可能从南面杀进去,北面和西面的士兵都已经列队完成了,所以他要多面突破,多面开花,杀敌军一个措手不及。

  实际上伍麦叶王朝的军队最怕偷袭,他们为什么要带仆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盔甲皮靴披挂太麻烦,自己根本无法完成,必须要有人协助,而且士兵的社会地位都比较高,都有各自的奴隶,所以军队就允许他们每人携带一名仆人随军。

  伍麦叶王朝的军队屡屡被阿拔斯的军队偷袭得手,一战击溃,很重要一个原因就是士兵们太骄奢了。

  当然,仆人的作用还有很多,但替主人穿盔甲就是一件最重要的事情,有了仆人,士兵们晚上睡觉当然要脱去盔甲,否则要仆人干什么,舒舒服服躺在帐篷内,没有蚊虫的叮咬。

  次日起身后,再耗费一个多小时披挂上盔甲,比女人化妆还要耗时。

  当唐军杀进军营,让这些大食士兵怎么来得及披挂盔甲,能仓皇逃命就不错了。

  唐军骑兵像利斧一般劈进了敌军大营,所过之处血肉横飞,尸横遍地,大食士兵和仆人们大叫着、哭喊着,狼奔豕突,四处寻找生机。

  李邺顾不上斩杀敌军士兵,他的战马如飞,直扑敌军主将大营,他看见了,数十名士兵护卫着一名大将从大帐内奔出来。

  李邺将长槊挂在鞍桥上,抽出弓箭,张弓搭箭,一箭射出,只见七十步外的敌军大将身体一晃,翻身落马,这一箭射穿了他的头颅。

  被李邺一箭射杀之人并非主将赛义德,而是赛义德的亲兵首领,他自己装扮了一名小兵,成功骗过了李邺的狙杀。

  但赛义德也被吓坏了,纵马向西面狂奔,他也不管其他士兵,这个时候,他能逃脱性命就算不错了。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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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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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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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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