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汗那的战果我们都听说了,我们还报告了高帅,高帅也很激动,立刻率军前来碎叶,估计这几天就会到来。”
李邺点点头,“我就是来碎叶找他!”
张显看了一眼外面,笑问道:“你的手下呢?”
“我把他们留在拔汗那了,军队还需要补充训练,这次就我一个人来碎叶,主要是见一见高帅。”
“我明白了,走!我先安排你住下,好好休息几天。”
张显带着李邺来到了贵宾驿馆,“这里是官员出差来碎叶住的地方。”
驿丞迎了出来,把两人请进驿馆,张显给他稍微介绍了一下,“这位李公子是节度使贵客,以后几天就要麻烦周驿丞好生照顾!”
“应该的!应该的!”
这时,一名手下跑来,附耳对张显说了几句,张显点点头,对李邺歉然道:“正好有比较急的事情,我要先走一步了。”
李邺笑道:“张主簿请随意!””
张显又稍稍交代一下,便匆匆去了。
“李公子是从长安来的吧!”驿丞一脸陪笑问道。
驿丞是个四十岁左右的汉人,看起来很和善。
李邺笑道:“准确说我是从拔汗那过来,不过我家在长安,周驿丞是哪里人?”
“我祖籍是兰州金城县人,但我没有去过大唐,祖父带着我父亲很早就来碎叶了,所以祖父给我起名周向东,希望我能去大唐看看,回乡祭祖,哎!不知什么时候才有机会了。”
李邺点点头问道:“碎叶汉人多吗?我感觉好像不少,街上看到不少汉人的面孔。”
“有不少,大部分都是随军家眷和他们后代,在这里落户居住了,比如我就是,还有一批汉人是唐初逃过来的,像陇西李家就来了一批人,大诗人李白就是在我们碎叶出生,他还是我邻居呢!但他很小就回大唐了。”
说到诗人李邺就一阵苦笑,唐朝的著名诗人他到现在就见了一个王维,原本还约好前年秋天去他在蓝田县的辋川别业坐坐,结果也没有去成。
一路长途跋涉而来,李邺着实也有点累了,住下后也没有出门,在驿馆里吃了午饭,痛痛快快洗了个热水澡,倒头便睡了。
下午的驿馆很安静,正在房间里熟睡的李邺忽然睁开眼睛,一跃坐起,从枕下抽出无名匕首,注视庭院内的动静。
这是李邺朱雀功练到后期出现一个附加效果,他有一种近乎第六感的特异能力,当周围三丈内气场发生剧烈变化,他就能敏锐感受到,或者有低微的破空之声,他也能感觉到。
比如刚才,他就感觉到了门外有一阵疾风刮过,这种风往往就是人带出来的。
“喵呜——”一只黑猫出现在窗台上,一纵身又跳下窗台走了。
李邺摇摇头,自己居然被黑猫惊醒,这也太不应该了,难道是自己的朱雀功开始退步了?
从去年秋天到现在,快半年了,几乎就没有下水练功,趁这两天闲下来,好好下水练一练。
这时,李邺想起一事,从马袋里取出一只黄金盒,这就是哈里发之石,又叫王者之石,李邺后来从默多国王那里知道了它的来历,这十颗宝石最初是萨珊波斯帝国皇帝王冠上宝石,波斯帝国被白衣大食灭亡后,王冠又落到了白衣大食哈里发的手中。
一百年前,第三代哈里发奥斯曼遇刺身亡,其堂侄、叙利亚总督穆维叶对先知的堂弟兼女婿阿里继任哈里发不满,遂引发大规模内战,王冠就是那时候遗失。
后来王冠不知所踪,但王冠上的十颗宝石却流落民间,五十年前,被一名拔汗那商人买下,后来献给拔汗那国王忽安里,也就是默多的祖父,四十年前默多的父亲用金汁封死了黄金盒,从此再也没有打开。
但消息传出去却是默多的妹妹,拔汗那公主的阿莲,她最受父亲宠爱,小时候她见过宝石,并偷走了一颗红宝石,被父亲发现,父亲追回宝石,盛怒之下将金盒熔为一体。
阿莲公主后来嫁给了石国王子,也就是昆都石的父亲,她把这个秘密告诉了儿子昆都石,昆都石又把这个秘密告诉哈里发阿拔斯,最终给拔汗那带来了战争。
金盒不大,长十厘米,高五厘米,正好一把抓,李邺把金盒放在桌上,凝视着这个让哈里发志在必得的宝盒,他有点犹豫,要不要切开它?
忽然,他感觉到身后有极其细微的破空之声,他本能一侧头,一根金针檫着他脖子射过,钉在对面的木柱上,李邺惊得头皮都要炸开,有刺客!
他忽然又感觉到身后有破空之声,他不加思索,一个侧翻瞬间移开,三根金针钉在桌上,李邺已经明白了,他被那只黑猫骗了,他被惊醒,就是有人潜入。
李邺伸手向肘边飞刀摸去,却摸了一个空,这才想起,今天洗澡取下了刀鞘。
忽然,一条长鞭从对面后窗外飞进来,正好卷住了桌上的金盒,往回带走,李邺大惊,手中匕首射出,同时一个前滚翻,匕首在长鞭即将出窗的一瞬间,切断了长鞭,金盒落下,正好被李邺一把接住。
他将金盒揣进怀中,连续几个翻滚,从墙边抽出青龙刀,寒光一挥,‘叮叮当当!’青龙刀挡住了三根金针。
李邺一跃跳出后窗,后窗外已经没有人,地上有半截鞭子,他的无名匕首也不见了踪影。
再奔到前院,前院也不见人的踪影,一回头,只见门上钉着一张纸条,他上前扯下纸条,上面只有一行字,‘金盒换马,大云寺’,是用突厥文所写。
就在这时,周驿丞跌跌撞撞跑了进来,惊恐不安道:“公子,你的马.伱的马被人偷了!”
李邺冷静问道:“驿站有人伤亡没有?”
“那倒没有,马夫被人打晕过去,没有受伤,他说一个年轻女人用刀顶住他后心,逼他说出你的马匹,他只得说了,然后就被打晕过去。”
李邺点点头,既然有纸条,显然对方不是临时起意,他们就是冲着金盒来的,只是对方似乎不知道金盒的重要性,否则就不会开出‘金盒换马’这个条件。
火云马实在找不回来也没有办法,自己还有一匹墨锦,但自己的无名匕首也被他们捡走了。
李邺当然知道无名匕首不是凡品,削铁如泥,飞龙收藏的宝贝怎么可能是凡品?只是自己也不知道它的来历罢了,才给它起名叫无名匕首。
“大云寺在哪里?”李邺问道。
“公子问哪个大云寺?”周驿丞战战兢兢问道。
李邺一怔,碎叶居然不止一个大云寺,“有区别吗?”
“有区别,东大云寺供奉弥勒,是武则天下令修建,西大云寺是祆教寺院,有上百年历史了。”
李邺点点头,对方留的是突厥文,那就应该是西大云寺。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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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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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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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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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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